小老百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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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數字就來計算我們三口之家在一起的時間是最明確不過的事兒:

從本人出生至21天,三個人一直在一起。

21天後,父親外出務工,我與我母親生活,每年父親暑期和寒假兩次回家,共計一個月,這樣的情況一直保持我小學畢業14歲。一年去掉一個月再加上21天,一個月按31天算,我們三個人這14年在一起的時間是一共是455天。

15歲,三口之間移居城市,在一起的時間半年,183天。

15歲以後,我離開家去外地求學,每年寒暑假兩次回家回家,初中每年有四個月時間,共三年;高中每年有三個月,共三年;大學,大一三個月,大二兩個月,大三大四一個月。加起來一共是11年,每個月按31天計算,一共是862天。

455+862+183=1500天,轉眼間白駒過隙的快要到三十年的時間裡,我們三個人在一起一共生活了4.10年。

所以我不喜歡與別人擁抱、牽手,甚至是身體輕微接觸。

與母親生活在一起的時間較長,4.10年應該再加上小學時候整整的六年時間,朝夕相處的時間應該有十年多一點。可是母親是一個不善於表達的女人,即便是對我很溫和並不像其他的家長那樣打罵我之類的,可是母親也甚少抱著我睡覺或者是談到喜愛之處親親我之類的舉動,她是個對我言不由表的母親。所以我很少對媽媽撒嬌,有那麼一兩次,原因是我有求於母親的時候,不得不動的腦筋。

與父親就只有那可憐的四點一零年,在三十年來,這是十分之一。父親喜歡叫我「丫崽子」,也喜歡我稱他為爹,這兩件事兒是我最不願意但又恨勉強聽或者做,我二舅爺曾對別人說過,我就是父親手裡的一個寶貝,含在嘴裡怕化咯捧在手裡怕掉咯,我乃一千金大小姐。小時候父親是不喜歡我的,因為我愛哭,愛折磨人,父親一是個愛清靜的人二也是有那麼一點點重男輕女,所以小時候父親及其的不喜歡我,連抱一抱我都懶得抱,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我成了父親的寶貝,走到哪裡都要背著,在我十一歲的時候,幾百米的路程磨著父親用寬闊有力的後背背著,然後我在父親的背上搖晃著雙腿,很得意的樣子,可能是從小就身體瘦弱多病,又或者是父親的年齡一年大比一年,要兒子的希望沒戲了,最有可能的一種可能便是我是他的骨肉,血液里流淌著他的血。

父親與母親的關係並不是很好,他倆年輕時候的事兒我聽別人對我說了幾次,說是父親經常在醉酒之後對媽媽動粗,也曾也那麼一段時間母親棄父親回姥姥家,只是因為我----他們的孩子漸漸長大了,母親才會維繫與父親的關係。記得有次和母親回姥姥大概住了幾天,回到家裡的時候,父親和村上的一男人盤腿在床上喝酒,母親一進門,父親便橫眉冷對的毫無理由的對母親吼著:以為你不回來呢。

我曾親眼看見父親對母親動粗,不僅僅是一次。

小時候我生長的那個村落是一特野蠻的部落。姓劉的大隊書記,是我們村的頭頭,一把手,就連他也會對他的那個女人動腳什麼的,所以村民普遍效仿了。小時候看見男人打罵女人是件很正常的事情,每天都會有雞飛狗跳的事情,所以就見慣不慣了。母親與父親從我懂事兒時候起,關係就不算太好。或許是文化的差異又或許是落後的原因,農村男人是沒有一個聽媳婦兒話的,男權在農村的家庭里隨處可見,用嘴吵一吵也就罷了,甚至有時候還要動粗,那時候還沒有「家庭暴力」的這個新鮮辭彙,也沒有男女平等這個概念,或許那時候有,只是在某些人腦海中一瞬間閃爍罷了,「男女平等」體現在了,卻體現在平等共同勞作上。

父親是個和所有人一樣是個重男輕女的主兒,對於他這重男輕女的行為到現在有時候就拿出來和他翻小腸,充分表示我對他的不滿意。小時候我不招父親待見,最要命的是小時候的我特愛哭鬧,愛折磨人。一天三次,大哭大鬧,別的時候也行,可就單單是飯前,只要一看到米飯之流的,就開始哭,吵得全家人不得安寧。有句老話說,小時候愛哭,長大了就不會哭了,沒錯,至今我還真不是個愛哭的女人,無論多大的多傷心的事兒,自己告訴自己,事情來了就面對,不成功便成仁,現在這個世界上就剩下我自己了,就算是哭死也不會有人來幫助你解決事情。所以,不哭,誓死不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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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數字就來計算我們三口之家在一起的時間是最明確不過的事兒:

從本人出生至21天,三個人一直在一起。

21天後,父親外出務工,我與我母親生活,每年父親暑期和寒假兩次回家,共計一個月,這樣的情況一直保持我小學畢業14歲。一年去掉一個月再加上21天,一個月按31天算,我們三個人這14年在一起的時間是一共是455天。

15歲,三口之間移居城市,在一起的時間半年,183天。

15歲以後,我離開家去外地求學,每年寒暑假兩次回家回家,初中每年有四個月時間,共三年;高中每年有三個月,共三年;大學,大一三個月,大二兩個月,大三大四一個月。加起來一共是11年,每個月按31天計算,一共是862天。

455+862+183=1500天,轉眼間白駒過隙的快要到三十年的時間裡,我們三個人在一起一共生活了4.10年。

所以我不喜歡與別人擁抱、牽手,甚至是身體輕微接觸。

與母親生活在一起的時間較長,4.10年應該再加上小學時候整整的六年時間,朝夕相處的時間應該有十年多一點。可是母親是一個不善於表達的女人,即便是對我很溫和並不像其他的家長那樣打罵我之類的,可是母親也甚少抱著我睡覺或者是談到喜愛之處親親我之類的舉動,她是個對我言不由表的母親。所以我很少對媽媽撒嬌,有那麼一兩次,原因是我有求於母親的時候,不得不動的腦筋。

與父親就只有那可憐的四點一零年,在三十年來,這是十分之一。父親喜歡叫我「丫崽子」,也喜歡我稱他為爹,這兩件事兒是我最不願意但又恨勉強聽或者做,我二舅爺曾對別人說過,我就是父親手裡的一個寶貝,含在嘴裡怕化咯捧在手裡怕掉咯,我乃一千金大小姐。小時候父親是不喜歡我的,因為我愛哭,愛折磨人,父親一是個愛清靜的人二也是有那麼一點點重男輕女,所以小時候父親及其的不喜歡我,連抱一抱我都懶得抱,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我成了父親的寶貝,走到哪裡都要背著,在我十一歲的時候,幾百米的路程磨著父親用寬闊有力的後背背著,然後我在父親的背上搖晃著雙腿,很得意的樣子,可能是從小就身體瘦弱多病,又或者是父親的年齡一年大比一年,要兒子的希望沒戲了,最有可能的一種可能便是我是他的骨肉,血液里流淌著他的血。

父親與母親的關係並不是很好,他倆年輕時候的事兒我聽別人對我說了幾次,說是父親經常在醉酒之後對媽媽動粗,也曾也那麼一段時間母親棄父親回姥姥家,只是因為我----他們的孩子漸漸長大了,母親才會維繫與父親的關係。記得有次和母親回姥姥大概住了幾天,回到家裡的時候,父親和村上的一男人盤腿在床上喝酒,母親一進門,父親便橫眉冷對的毫無理由的對母親吼著:以為你不回來呢。

我曾親眼看見父親對母親動粗,不僅僅是一次。

小時候我生長的那個村落是一特野蠻的部落。姓劉的大隊書記,是我們村的頭頭,一把手,就連他也會對他的那個女人動腳什麼的,所以村民普遍效仿了。小時候看見男人打罵女人是件很正常的事情,每天都會有雞飛狗跳的事情,所以就見慣不慣了。母親與父親從我懂事兒時候起,關係就不算太好。或許是文化的差異又或許是落後的原因,農村男人是沒有一個聽媳婦兒話的,男權在農村的家庭里隨處可見,用嘴吵一吵也就罷了,甚至有時候還要動粗,那時候還沒有「家庭暴力」的這個新鮮辭彙,也沒有男女平等這個概念,或許那時候有,只是在某些人腦海中一瞬間閃爍罷了,「男女平等」體現在了,卻體現在平等共同勞作上。

父親是個和所有人一樣是個重男輕女的主兒,對於他這重男輕女的行為到現在有時候就拿出來和他翻小腸,充分表示我對他的不滿意。小時候我不招父親待見,最要命的是小時候的我特愛哭鬧,愛折磨人。一天三次,大哭大鬧,別的時候也行,可就單單是飯前,只要一看到米飯之流的,就開始哭,吵得全家人不得安寧。有句老話說,小時候愛哭,長大了就不會哭了,沒錯,至今我還真不是個愛哭的女人,無論多大的多傷心的事兒,自己告訴自己,事情來了就面對,不成功便成仁,現在這個世界上就剩下我自己了,就算是哭死也不會有人來幫助你解決事情。所以,不哭,誓死不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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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數字就來計算我們三口之家在一起的時間是最明確不過的事兒:

從本人出生至21天,三個人一直在一起。

21天後,父親外出務工,我與我母親生活,每年父親暑期和寒假兩次回家,共計一個月,這樣的情況一直保持我小學畢業14歲。一年去掉一個月再加上21天,一個月按31天算,我們三個人這14年在一起的時間是一共是455天。

15歲,三口之間移居城市,在一起的時間半年,183天。

15歲以後,我離開家去外地求學,每年寒暑假兩次回家回家,初中每年有四個月時間,共三年;高中每年有三個月,共三年;大學,大一三個月,大二兩個月,大三大四一個月。加起來一共是11年,每個月按31天計算,一共是862天。

455+862+183=1500天,轉眼間白駒過隙的快要到三十年的時間裡,我們三個人在一起一共生活了4.10年。

所以我不喜歡與別人擁抱、牽手,甚至是身體輕微接觸。

與母親生活在一起的時間較長,4.10年應該再加上小學時候整整的六年時間,朝夕相處的時間應該有十年多一點。可是母親是一個不善於表達的女人,即便是對我很溫和並不像其他的家長那樣打罵我之類的,可是母親也甚少抱著我睡覺或者是談到喜愛之處親親我之類的舉動,她是個對我言不由表的母親。所以我很少對媽媽撒嬌,有那麼一兩次,原因是我有求於母親的時候,不得不動的腦筋。

與父親就只有那可憐的四點一零年,在三十年來,這是十分之一。父親喜歡叫我「丫崽子」,也喜歡我稱他為爹,這兩件事兒是我最不願意但又恨勉強聽或者做,我二舅爺曾對別人說過,我就是父親手裡的一個寶貝,含在嘴裡怕化咯捧在手裡怕掉咯,我乃一千金大小姐。小時候父親是不喜歡我的,因為我愛哭,愛折磨人,父親一是個愛清靜的人二也是有那麼一點點重男輕女,所以小時候父親及其的不喜歡我,連抱一抱我都懶得抱,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我成了父親的寶貝,走到哪裡都要背著,在我十一歲的時候,幾百米的路程磨著父親用寬闊有力的後背背著,然後我在父親的背上搖晃著雙腿,很得意的樣子,可能是從小就身體瘦弱多病,又或者是父親的年齡一年大比一年,要兒子的希望沒戲了,最有可能的一種可能便是我是他的骨肉,血液里流淌著他的血。

父親與母親的關係並不是很好,他倆年輕時候的事兒我聽別人對我說了幾次,說是父親經常在醉酒之後對媽媽動粗,也曾也那麼一段時間母親棄父親回姥姥家,只是因為我----他們的孩子漸漸長大了,母親才會維繫與父親的關係。記得有次和母親回姥姥大概住了幾天,回到家裡的時候,父親和村上的一男人盤腿在床上喝酒,母親一進門,父親便橫眉冷對的毫無理由的對母親吼著:以為你不回來呢。

我曾親眼看見父親對母親動粗,不僅僅是一次。

小時候我生長的那個村落是一特野蠻的部落。姓劉的大隊書記,是我們村的頭頭,一把手,就連他也會對他的那個女人動腳什麼的,所以村民普遍效仿了。小時候看見男人打罵女人是件很正常的事情,每天都會有雞飛狗跳的事情,所以就見慣不慣了。母親與父親從我懂事兒時候起,關係就不算太好。或許是文化的差異又或許是落後的原因,農村男人是沒有一個聽媳婦兒話的,男權在農村的家庭里隨處可見,用嘴吵一吵也就罷了,甚至有時候還要動粗,那時候還沒有「家庭暴力」的這個新鮮辭彙,也沒有男女平等這個概念,或許那時候有,只是在某些人腦海中一瞬間閃爍罷了,「男女平等」體現在了,卻體現在平等共同勞作上。

父親是個和所有人一樣是個重男輕女的主兒,對於他這重男輕女的行為到現在有時候就拿出來和他翻小腸,充分表示我對他的不滿意。小時候我不招父親待見,最要命的是小時候的我特愛哭鬧,愛折磨人。一天三次,大哭大鬧,別的時候也行,可就單單是飯前,只要一看到米飯之流的,就開始哭,吵得全家人不得安寧。有句老話說,小時候愛哭,長大了就不會哭了,沒錯,至今我還真不是個愛哭的女人,無論多大的多傷心的事兒,自己告訴自己,事情來了就面對,不成功便成仁,現在這個世界上就剩下我自己了,就算是哭死也不會有人來幫助你解決事情。所以,不哭,誓死不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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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數字就來計算我們三口之家在一起的時間是最明確不過的事兒:

從本人出生至21天,三個人一直在一起。

21天後,父親外出務工,我與我母親生活,每年父親暑期和寒假兩次回家,共計一個月,這樣的情況一直保持我小學畢業14歲。一年去掉一個月再加上21天,一個月按31天算,我們三個人這14年在一起的時間是一共是455天。

15歲,三口之間移居城市,在一起的時間半年,183天。

15歲以後,我離開家去外地求學,每年寒暑假兩次回家回家,初中每年有四個月時間,共三年;高中每年有三個月,共三年;大學,大一三個月,大二兩個月,大三大四一個月。加起來一共是11年,每個月按31天計算,一共是862天。

455+862+183=1500天,轉眼間白駒過隙的快要到三十年的時間裡,我們三個人在一起一共生活了4.10年。

所以我不喜歡與別人擁抱、牽手,甚至是身體輕微接觸。

與母親生活在一起的時間較長,4.10年應該再加上小學時候整整的六年時間,朝夕相處的時間應該有十年多一點。可是母親是一個不善於表達的女人,即便是對我很溫和並不像其他的家長那樣打罵我之類的,可是母親也甚少抱著我睡覺或者是談到喜愛之處親親我之類的舉動,她是個對我言不由表的母親。所以我很少對媽媽撒嬌,有那麼一兩次,原因是我有求於母親的時候,不得不動的腦筋。

與父親就只有那可憐的四點一零年,在三十年來,這是十分之一。父親喜歡叫我「丫崽子」,也喜歡我稱他為爹,這兩件事兒是我最不願意但又恨勉強聽或者做,我二舅爺曾對別人說過,我就是父親手裡的一個寶貝,含在嘴裡怕化咯捧在手裡怕掉咯,我乃一千金大小姐。小時候父親是不喜歡我的,因為我愛哭,愛折磨人,父親一是個愛清靜的人二也是有那麼一點點重男輕女,所以小時候父親及其的不喜歡我,連抱一抱我都懶得抱,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我成了父親的寶貝,走到哪裡都要背著,在我十一歲的時候,幾百米的路程磨著父親用寬闊有力的後背背著,然後我在父親的背上搖晃著雙腿,很得意的樣子,可能是從小就身體瘦弱多病,又或者是父親的年齡一年大比一年,要兒子的希望沒戲了,最有可能的一種可能便是我是他的骨肉,血液里流淌著他的血。

父親與母親的關係並不是很好,他倆年輕時候的事兒我聽別人對我說了幾次,說是父親經常在醉酒之後對媽媽動粗,也曾也那麼一段時間母親棄父親回姥姥家,只是因為我----他們的孩子漸漸長大了,母親才會維繫與父親的關係。記得有次和母親回姥姥大概住了幾天,回到家裡的時候,父親和村上的一男人盤腿在床上喝酒,母親一進門,父親便橫眉冷對的毫無理由的對母親吼著:以為你不回來呢。

我曾親眼看見父親對母親動粗,不僅僅是一次。

小時候我生長的那個村落是一特野蠻的部落。姓劉的大隊書記,是我們村的頭頭,一把手,就連他也會對他的那個女人動腳什麼的,所以村民普遍效仿了。小時候看見男人打罵女人是件很正常的事情,每天都會有雞飛狗跳的事情,所以就見慣不慣了。母親與父親從我懂事兒時候起,關係就不算太好。或許是文化的差異又或許是落後的原因,農村男人是沒有一個聽媳婦兒話的,男權在農村的家庭里隨處可見,用嘴吵一吵也就罷了,甚至有時候還要動粗,那時候還沒有「家庭暴力」的這個新鮮辭彙,也沒有男女平等這個概念,或許那時候有,只是在某些人腦海中一瞬間閃爍罷了,「男女平等」體現在了,卻體現在平等共同勞作上。

父親是個和所有人一樣是個重男輕女的主兒,對於他這重男輕女的行為到現在有時候就拿出來和他翻小腸,充分表示我對他的不滿意。小時候我不招父親待見,最要命的是小時候的我特愛哭鬧,愛折磨人。一天三次,大哭大鬧,別的時候也行,可就單單是飯前,只要一看到米飯之流的,就開始哭,吵得全家人不得安寧。有句老話說,小時候愛哭,長大了就不會哭了,沒錯,至今我還真不是個愛哭的女人,無論多大的多傷心的事兒,自己告訴自己,事情來了就面對,不成功便成仁,現在這個世界上就剩下我自己了,就算是哭死也不會有人來幫助你解決事情。所以,不哭,誓死不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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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只能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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