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合

巧合

被史公子包養了幾天,這幾天我算是不愁吃喝了,也找過工作,還是工資太低活太累。過了半個多月了,他突然跟我說:

「一會兒咱倆去買身新衣服,明天就奔赴『戰場』了,票我都買好了。」

說真的,我還有點期待呢,史豪這麼難忘的姑娘到底什麼樣,我問他的時候他只是會說:

「她特別好,我對不起她。」

晚上他一直沒睡,我也沒有特別感同身受,畢竟我的感情還沒有到那一步的時候。

第二天晚上我們倆就到了,直接就去了新娘的家裏,以客人的名義。我們這兩個外地人一到村裏就迷了路,我讓他給前任打個電話,他非要搞突然襲擊,我心想:這人家都結婚了,你還想着創造驚喜呢?這大半夜的一個人都沒有,我們倆轉了好多遍,感覺這個村子特別大,但是看哪裏都是走過了的。後來實在沒辦法,他撥通了日思夜想的那個號碼:

「喂,嗯……我到你這裏了,但是找不着了。」

「你到我這兒了?我告訴你不是明天嗎?」

「別問了,我好像走丟了。」

「行,你把位置發給我吧。」

等了幾分鐘她就到了,剛開始手電筒光晃的我睜不開眼,等光沒了眼睛緩過來的時候,我看清了她的臉,那張勺子日思夜想的臉,竟然也是我所思念的那個人——王柳。

她穿着睡衣,手裏的手電筒照着地下,直勾勾的看着史豪,眼神空洞。他也差不多,只是他的眼裏淚水在打轉,含情脈脈的雙眼似乎在請求原諒。

這一刻我的心裏五味雜陳,不知道是要高興還是難過,高興是我終於見到了她,難過的是以這種方式重新認識了她。

她真的很好,我對她的感情在此刻被比的什麼都不是,都不如手電筒光里的一隻小蟲。她比我們倆都平靜,沙啞的說了一句:

「走吧。」

轉身她就往前走,勺子一步竄過去跟她並肩走,我只是在後面默默跟着。看着他倆的背影我好像釋懷了,我們倆遇見的時間不長,故事也很短,結果也不算差,而且我該以什麼身份去難過,男方朋友?女方朋友?追求者?一切都是我的獨角戲,我想怎麼認為都可以。

不太長的路不知怎麼的走了這麼長時間,我們仨誰都沒說話,一直跟着她走到了一個院裏,屋子開着燈,出來一個男人,我想:這是直接領我倆見他老公來了,讓我倆明白明白唄。

她轉身跟我倆說:

「這是我哥,你倆今天先住這兒,等明天跟他一起去就行。」

原來我認錯了。勺子終於說了見到她以後的第一句話:

「我能跟你嘮嘮嗎?」

「我明天要早起呢,沒什麼說的,你倆睡覺吧。」

勺子哦了一聲,又開始沮喪了。我看氣氛太尷尬,打趣的說了一句:

「早知道我就把店裏的人都叫來了,熱鬧熱鬧。」

王柳笑了一下,說:

「早點睡覺吧。」

他哥這時候也把我倆往屋裏拉,我看勺子雖然人在這裏,但是心早就跟着王柳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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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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