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夜半私會之嫌

第25章、夜半私會之嫌

桃葉嚇了一跳,她聽得出門外是王敬的聲音,她忙示意陳濟別再說話,然後收起了鏡子。

她輕手輕腳地走到門口,從門縫看了一眼王敬,他拄著拐站在那兒,一臉平靜,不像是聽到過自己講話的樣子。

桃葉這才開了門,門剛一開,她便聽到了鈴鐺的響聲。

王敬也聽到了鈴鐺響,兩人一同尋聲看過去,才發現房門上懸著一根很細的線,線一直連接到旁邊角房的門上,在線的末端系著一個鈴鐺。

這樣細的線,在這樣月黑風高的深夜,若不仔細看,當真不好看見。

兩人還沒來得及說一句話,角房中,青杏已經披著衣服匆匆忙忙走出門來,看到了王敬:「駙馬深夜探訪滿姑娘,怕是有些不合適吧?」

王敬沒有理會青杏,只望著桃葉:「白天人多,沒有來得及問,你的臉怎麼會划傷了那麼長一道口子?」

桃葉聽了,心中一陣觸動,從在太後面前划傷了臉之後,應該人人都看得見,可是人人都沒有問,連陳濟也沒有問過,使得她自己都差點忘了,王敬是第一個關心這件事的人。

但是,她沒敢輕易表達心中的感觸,因為太後派來的監控器就在旁邊。

她想,王敬是公主心尖上的人,當然可以無視青杏的存在,但她不能,她這次能回到王家是由太后做主的,若是被青杏一狀告過去行為不檢,估計明天她就要再次被掃地出門了。

於是,她對待王敬的態度很客氣,帶著點微笑:「多謝二哥關懷,這是前兩日拿碗時不小心摔了一跤,臉正好摔在了碎瓷片上,已經好多了。青杏說的對,夜已深了,二哥還是快回去陪公主吧!」

「好難得,又看到你笑了。」王敬盯著桃葉的臉,也微微一笑。

這是桃葉第一次看到王敬的笑容,她發現,他笑起來是那樣的好看。

其實,在陳府初見王敬那次,她便覺得他風流俊俏,勝過她來到這個時代后見過的所有男子,只不過,當時她總在心裡默默為他貼上了一個「男小三」的標籤,不願意看好他罷了。

後來每次見到王敬,他總是這副不修邊幅的模樣,那麼邋遢,再沒有了初見時的精氣神,可桃葉反而對他的印象越來越好了。

她真的很想知道,王敬以前到底有沒有做過男小三,在迎娶公主之前,他究竟與公主有沒有私情。

「你以前有沒有……」桃葉望著王敬,差點問了出來,但她立刻想到了青杏就在旁邊站著呢,她怎麼可以問這樣的問題?她只怕她永遠都沒有和王敬單獨說話的機會。

「沒有。」王敬看著桃葉,又一次溫柔一笑。

桃葉的心跳得很快,她很意外,王敬竟然回答了她這個沒有問出來的問題,他怎麼可能知道她問的是什麼問題?

王敬似乎很開心,顯然是因為桃葉問了這個問題而開心,他又多補充了幾句:「以前沒有,現在也沒有,以後永遠都不可能有。」

聽了這幾句話,桃葉才敢確定他方才並沒有弄錯自己的問題,她忽然覺得很感動,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心有靈犀一點通」?可她和王敬明明連面都沒見過幾次,彼此說過的話更少得可憐,還都是當著別人的面……

青杏站在一旁,聽得很迷糊,雖然這倆人說的每個字她都能聽懂,可是合在一起怎麼就聽不懂了。

桃葉似乎還想再說點什麼,但還未開口,她聽到青杏咳嗽了一聲。

她知道,青杏這是在提醒自己呢,不得已,她只好向王敬道別:「我……我得回屋去了,玉兒自己在屋裡呢!」

王敬笑著點點頭。

桃葉轉身回房,慢慢閉上門,在門快要閉上的一瞬,她聽到了劍出鞘的聲音,抬頭只見王敬已經丟了拐棍、揮劍砍斷了系鈴鐺的那根線,嚇得青杏大叫一聲。

院中正房裡,傳出了周雲娘的聲音:「誰在外頭呢?」

桃葉稍微打開了一點門縫,從門縫往外看。

王敬沒有理會周雲娘的聲音,他又恢復了那個常見的冷漠神情,往前走兩步撿起地上的拐棍,然後拄著拐,一瘸一拐的離開了。

在這個環節中,桃葉意識到一個問題:王敬不用拄拐也是一樣可以正常走路的。

她恍然想起,陳家大火時,在她因為缺氧而意識混亂的時候,她似乎看到過沒有拄拐的王敬,她當時以為那只是自己的幻覺。

她又想起孟太后說過的「昨夜陳家大火,多虧公主派人前去救火,滿堂嬌才得以活命」,她當然認為公主是不可能派人救火的,但太后應該不會毫無由來地胡說八道,所以事發當晚肯定是有公主府的人參與了救火,那個人莫非就是王敬?

這一夜,桃葉又失眠了,她想知道的事太多了,比如王敬到底有沒有瘸?他的腿腳是什麼時候出了問題?他既然深愛滿堂嬌又怎麼會寫下和離書?他表示永遠不可能對公主有情又為何接受了這段婚姻?

但是,她無處可問,因為這些問題的答案,滿堂嬌本該知道。

次日清晨,天空下了點小雨,桃葉覺得,下雨天與睡覺最是般配,更何況她失眠了大半夜,真想多睡一會兒!

但是,玉兒要早點起來。

為了做好一個稱職的母親,桃葉只好勉強起來照顧玉兒的梳洗、早膳之事,直到玉兒由丫鬟秀萍送到府前院去上學,桃葉才又回到床上,準備幸福地睡個回籠覺。

沒想到,她才剛剛躺下,門外就傳來了青杏的聲音:「滿姑娘,太太叫你過去呢!」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桃之夭妖,灼灼泣嫿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修真仙俠 桃之夭妖,灼灼泣嫿
上一章下一章

第25章、夜半私會之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