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業界行規

第12章 業界行規

丁賢表示,他確實準備進入歌壇。

林曜先又直白問他:「那你考慮過加盟唱片公司嗎?」

丁賢沒有明確回應,他需要先了解現今唱片公司的行規,然後才能做出決定。

他就找林曜先打聽:「像我這樣的新人,假如簽約唱片公司,能拿到什麼樣的待遇?」

65年風行唱片成立時,林曜先已經坐上女婿少東家的位置,他在唱片行業的經驗極其豐富,一手輔助岳父老闆鍾錦沛制定了各種歌手合約。

林曜先娓娓道來:「香江大部分的唱片公司,給新人的待遇普遍是固定薪水,我公司也是,每月八百塊港幣。」

他伸出拇指與食指,朝丁賢比劃一下。

他知道丁賢家庭富裕,看不上這點固定工資,趕緊又道:「倘若發行了音樂專輯,不管是撲街還是走俏,我公司都會給予一定的專輯獎金!走俏的話,獎金多,即使撲了街,專輯讓公司賠了錢,仍舊發放少量獎金,絕不會一毫都沒有!」

目前,港澳地區唱片公司的歌手薪酬就是這樣,固定薪水+專輯獎金。

至於歌手的演出活動,這屬於額外業務,因為唱片公司不用投入資金,所以只抽部分佣,基本會讓歌手多賺一點。

丁賢聽林曜先講完待遇問題,不可思議的說:「沒有版稅嗎?」

版稅是世界通用的歌手收入制度,但這是丁賢前世所知道的情況,那時候是二十一世紀,版權法相對完善。

現在是七十年代,行規並不相同。

林曜先輕輕笑了笑,瞧了馬承邦一眼:「馬監製講你在葡萄牙留過學,對西洋的唱片行業肯定很了解,但咱們港澳地區是華人,不採用西洋那一套。」

這一番話,讓丁賢的心思立刻涼了一半。

假如目前的唱片公司全都不給版稅,那丁賢就不會再考慮簽約給哪家公司,他會選擇自己單幹。

他寧願去辛辛苦苦開拓港澳地區的發行渠道,自己捧自己,也不會讓任何公司盤剝。

林曜先見他面露不悅,旋即解釋了一句:「賢少,不採用版稅制度,絕對不是唱片公司貪心,現在的唱片市場不規範,盜版較多,銷量無法統計!

一張大賣的專輯,無論唱片公司公布賣了多少張,歌手都不會相信,與其整天相互猜疑,不如直接支付一筆獎金,大家都痛快。」

在香江的唱片市場,專輯銷量做不到有效準確的統計,版稅又該怎麼計算?

林曜先所說,有一定的客觀原因,但這只是借口而已。

只要唱片公司願意真誠相待,拿出各個音像店的真實銷售數據,歌手怎麼可能去質疑?

關鍵的原因還是在於,唱片公司想壓榨更多利潤。

去年鄭紹秋給tvb言情劇《煙雨蒙蒙》獻唱了主題曲,並讓風行唱片進行灌錄發行,這張專輯實際上賣掉了五千多張,但風行唱片對外公布只賣了兩千,把鄭紹秋的獎金直接砍了一半。

如果採用版稅,唱片公司還怎麼坐享暴利?

丁賢聽了林曜先的解釋。

他心裡總算明白過來,前世香江歌手為什麼喜歡頻頻跳槽了。

跳槽就是香江歌手的常態,許貫傑跳過五次,羅文跳過六次,最牛是徐曉鳳,出道后在十幾間唱片公司發行過專輯。

還有一些歌手,跳來跳去,最後把自己跳成了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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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風華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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