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那個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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熬夜總是最痛苦的,在家裡熬夜和野外熬夜,完全是兩種概念,在家裡,至少能當一個合格的文抄公,將母星那些科技寫下來,雖說是直接搬運,好歹也有載體來滿足那虛假的成就感。
這野外嘛。
李若愚抿著嘴唇,蚊子真的好煩人,嚶嚶嚶的叫個不停,真想一巴掌拍死這凡人的嚶嚶怪。
凌晨兩點鐘。
霧氣漸濃,月亮已經被這股子殺氣嚇得躲到了烏雲后,一時間,黑夜遮天,頗有末日降臨的感覺。
李若愚道:「老劉,敵方斥候就交給你了,切記不能留下尾巴。」
老劉點點頭,道:「是。」
「注意安全,若行動失敗,立馬回來。」
李若愚叮囑道,這是個人才,可不能就這麼翹辮子了。
老劉全名劉李星,原先屬於長槍隊,這次跟著范中尉出征,被李若愚賞識,破格提升成了自己的近身保鏢。
出生於天災后的老劉,其祖上是天災前赫赫有名的殺手世家,自打知曉這個消息后,李若愚便仔細查閱了有關劉家的歷史。打算等這次出徵結束,便讓其回暗月城組建一支暗部,用來收集各方情報以及暗殺各類反對要員。
老劉點點頭,叼著匕首,身法靈活得像只狸貓,嗖的一聲便竄了出去,轉眼便消失在灌木中。
作為一個有著夢想的刺客,當被李若愚親自點名的時候,劉李星就知道自己的機會來了,他並不曉得今後的事已經被安排上了,因此,當跟著隊伍踏上岸的時刻,就盤算著一定要好好表演。
爭取給李若愚留下個深刻的印象。
相對於柳長風的急不可耐,他顯得很是淡定。
刺客講究一擊必殺,不動則已,一動,就要在千鈞一髮取敵將狗頭。
穿過灌木林,地方的軍帳已經顯露無疑,好在這世界上還沒有點燈以及雷達一說,因此,當穿著夜行衣的老劉匍匐到帳篷外的時候,竟無人發現。
興許是布雷頓對自己有著絕對的信心,不相信李若愚會貿然進攻他的大本營,又有可能是這兩天的對陣,讓他下意識的認為,李若愚等人的進攻,只是雷聲大雨點小。
敵人輕敵。
老劉心想,那就不要怪我勝之不武了,要怪,就怪你們的不小心吧。
從嘴裡放下匕首,小心翼翼的爬到一個落單的士兵旁邊,悄無聲息的站在對方身後,匕首已經落到了手掌上。
嘩啦。
單手一抬,頓時將對方的脖子給割裂開來。
他捂著對方的嘴巴,拖到後方的草叢中,並快速換上了對方的衣服,抹了,還胡亂抹了點血漬在臉上。
做完這一切后,他便大搖大擺的走了出來。
眼前的帳篷,並非帥帳,但能住得起帳篷的人,身份也不會太低,對於這次任務,老劉自認是碰不到布雷頓的,就單純的想著隨便抓一條大魚就撤。
所以當他走進帳篷,看到躺在床上的布雷頓后,瞳孔頓時放大了不少。
根據岳無情的描述,布雷頓身高一米九,提醒魁梧,最惹人注目的是,他的手臂上,有一個血紅色的十字紋身。
這種紋身,在西方只有教廷的人能夠擁有,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徵。
終於。
他動了。
機會就擺在眼前。
千載難逢。
誰會想到對方主將,會睡在一個普通的軍帳中?
匕首顯現,被他緊緊的握在手中,只要,只要割下對方的頭,這隻軍隊必然會出現紊亂。
那麼,出征的目的也就達到了。
潛移到對方身邊,抬手便猛刺了下去。
卻就在此刻,本該睡死的布雷頓,忽然睜開了眼睛,黑暗中,劉李星看到了一抹紅光從對方眼中崩出。
他心頭一緊,濃郁的危機感浮上心頭。
但匕首已經刺出,離弦之箭不得不發,這全力的一擊,豈止百斤,然而,就是這麼乾脆的一擊必殺,卻被對方擋住了,而且僅僅用了兩根手指。
只不過,這已經不是人類的手指了,而是尖銳的利刺。
「好大的膽子。」
布雷頓兩眼圓瞪,瞳孔已經完全變紅,夾著匕首直挺挺的站了起來。
雙指一彎,將匕首從中折斷,劉李星倒吸了口涼氣,突然想起了流傳四大帝國已久的恐怖事件。
看著對方的眼睛和手指,他確信,這人,斷然就是那恐怖事件中的一員。
布雷頓,不是常人!
一擊不中,劉李星快速倒退,打算跑出去。
布雷頓咧嘴一笑,扭了扭脖子,發出陣陣的骨骼聲,道:「當我這是你的後花園,想來就來,想走就走嗎?」
他閃身追了過去,並迅速來到了劉李星身邊,握拳一砸,劉李星閃躲不及,倉促之間抬手格擋。
咔嚓的一下,手臂骨骼瞬間斷裂,而他整個人,也如同斷了線的風箏,被轟出老遠,重重的落在地上。
這裡的混亂,很快就引起了四周的注意,隨著號角聲響起,無數的士兵從四周匯聚於此處。
劉李星躺在地上,面露不甘,嘴角掛著苦笑,還想著立功呢,看來這次是無法圓滿的完成任務了。
布雷頓抬手,制止了士兵的圍困,而是揉著拳頭,邊走邊道:「嚴加防範四周,看好那批材料,這人,交給我。」
「大人。」
「不必多言,螻蟻罷了。」
布雷頓徐徐朝著劉李星走去,一步一腳印,而在行走的時候,他的手臂也快速的冒出濃密的長毛,短短的十幾步后,整個人已經徹底蛻變了。
劉李星嘴角噴血,看著宛若魔神的布雷頓,眼裡全是不可置信之色,原來那些傳說,真的是真的!
我就要這樣死了嗎?
他想。
不。
我是刺客世家,好不容易恢復身份,就這麼死了,有何顏面到九泉之下面對列祖列宗,他強忍著手臂的痛苦,打起精神朝灌木中跑去,他相信,只要跑過去了,就有機會活下來。
布雷頓戲謔的看著他,也不去追,就這麼一步一步的走了過去,看似很慢,可實際上速度卻很快,就是因為太快了,所以看起來就跟走沒什麼區別。
「想跑,沒那麼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