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嘛,當然要開心啦~

人生嘛,當然要開心啦~

最近,我收到了很多讀者和好朋友的私信,或多或少的從他們的口中得知到很多不一樣的事情,在加上最近身邊發生的一些故事在這裏突發奇想的寫下了這篇無厘頭的文章,如果寫的不好請大家見諒,現在的我安靜的坐在電腦旁,鏗鏘有力的敲擊著電腦鍵盤,無形中、在安靜的環境下,這種聲音會讓我很治癒,不知道是不是有些強迫症的原因,還是在這種一個人的環境下會讓我想敞開心扉的暢所欲言,紅燈酒綠的生活早已見怪不怪。而我恰巧喜歡在深夜微醺安靜的狀態下訴說着一些有理或無理的話術。

好像已經很晚了,又好像並不晚。我很耐心的咀嚼了一下《凹凸相對論》作者是首爾小姐,是的,聽到這個名子,大家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覺得這個人很搞笑,什麼都能夠侃侃而談。很多看過脫口秀節目認識李誕的朋友們可能都知道這個人,長相不算是出眾的美觀,但觀念卻總是能給人帶來耳目一新的感覺,包括首爾的兒子,多樂。也是個天生樂觀的人,可能是遺傳了母親首爾小姐的性格,小小年紀也能出口成章,談論經典。

接下來就和大家淺聊一下,在《凹凸相對論》中讓我記憶猶新后想到的一些小片段吧。

前段時間,發小晨晨在微信上給我發來一張大胸照片,**酥胸上文了一個盤根錯節的漢字,我仔細一看是個篆體的「贏」。

我大喜:「莫非你被一個叫」贏「的男子收了?」

晨晨:「狹隘!這是姐的人生信條,這麼多年,就靠胸口一個」贏「字在外面闖。」

晨晨從小痴迷動漫和古裝,肝膽柔情,鐵骨錚錚,一直以俠女自居。

三年級的時候,我被一個初中的男孩子欺負,因為當時轉學的緣故,我根本聽不懂當地的方言,嚇得縮在牆角瑟瑟發抖,晨晨拿着一本厚厚的圖書,捲成了一個粗壯的棍子,用比我還矮小的軀體把我擋在身後,開口對欺負的的那個男孩子大聲喊道:「你不知道?人家是剛轉學來到這裏的么?你欺負一個外地人有什麼意思?你有什麼本事?

那個男孩子說:」那又能怎樣?欺負的就是外地人!你能拿我怎麼樣?

那個男孩子對我說:「你把身上的零花錢交出來我就保證不打你!」

對於身處異地還無法順從的我,那種無助感不知該如何是好。

我只能弱弱的回了一句:「錢不在身上。」

晨晨緊跟其後嚷嚷道:「在棺材鋪,一會燒給你。」

那個男孩子罵我們老媽,揪頭髮,扯衣服,掐我們臉蛋,甚至堵在沒有人去的教學樓的後車棚,威脅我們要狠狠的揍我們一頓......當時,我也不知道是怎麼愣頭青了一下,就開始叫囂,張嘴就說,你來啊!你打我呀,你打死我,我也不會躲!!!

可能就是不打不相識吧,就這樣「一巴掌」真真的呼了下來,腦瓜子嗡嗡的特別響亮,到現在我都記憶猶新。事後,我不知道是怎麼和晨晨還有這個男孩子,結束了這場戰爭了之後,心平氣和的走出了校園的大門,就這樣一路一直走,什麼沒有在多說什麼。儘管我的心理已經哭的跟狗一樣,但是我的理智告訴我,孩子,不能哭,要堅強!裝一下!哈哈。

就這樣循序漸進的我們一起走到了小公園,那個男孩子突然停住了腳步,開口問我說:「你剛剛為什麼不躲開?也許是歉意、又或許是愧疚,讓他的眼睛久久不能與我直視,而是緩緩的問道。

再次開口對我說到:」你為什麼不躲開?你難道不害怕嗎?我都要動手打你了!你都不躲開,剛剛那一下,對不起,我只是想嚇唬嚇唬你。沒想到,抱歉啊!

我反過頭看着那個男孩子:「笑了笑。對他說,沒關係,不打不相識,以後我們就是好朋友了!」說起來都覺得可笑,這段友誼就這麼破天荒的開始了。

最後男孩子看着我,若有所思,帶着欣賞的眼光看着我說:「看不出來你有幾分猛勁兒嘛!」

後來,三人相視一笑,就這樣又悠悠噠噠的各自回家。

俗話說,三歲看老。多少年來,晨晨在我心裏一直是身披鎧甲的、手拿戰馬,腦門上有個碩大的「贏」字的女戰士,我只是沒想到,他會把這個字刻在白花花的胸脯上。

晨晨是我們幾個要好的女同學里狀態最好的,二十七八的女人,每天要堅持三到五公里的夜跑,健身、游泳、看書、玩資本,天使面孔,身材矯健,事業得意,天生贏家。

人生唯一的缺憾彷彿就是找不到合適的人結婚。

從二十三歲起,三姑六婆大姨媽就一直積極的給晨晨找對象,一直到二十五歲那一年,經過家裏介紹認識了本以為不錯的一個「男朋友」。

看起來落落大方,靦腆、會害羞臉紅,家庭還不錯,工作普普通通,雖然沒有什麼太大的成就,但是收入穩定,對晨晨也很好,破天荒的是在去年過年回家的時候,一個電話打醒了我,電話那頭只傳來了響亮的幾個字,格外的刺耳:「我分手了」。是的,你沒聽錯!我分手了。

我們是那種平時不怎麼聯繫的人,但是真的有事的時候會第一個想到給對方打電話,我起床,還未來的及打理自己,穿上衣服就出門找了一家最近的餐廳定好位置后,隨即給晨晨的微信發了一個位置。

在等待的間歇我點好了下酒菜,這種事,當然是要傾聽,聽她訴衷腸,等她到來一頓酒足飯飽之後,心情也逐漸平靜。

見到她的那一刻並不像我想的那樣,會異常的憤怒,或者梨花帶雨的哭天抹淚跟我嚎一通,而是娓娓道來,頭頭是道的講述故事是怎樣從開始走到最終的,兩人分手的原因並不是什麼大事,而是忍受太久積攢太久,對方的懦弱和最終無奈,在對方任何事都無法果斷的時刻,終於在忍受不了的那一刻畫上了句號,並且各自安好。沒有糾纏、沒有膩膩歪歪,果斷、乾脆、利索,殺伐果斷,是我見過她最勇猛的另一面。

晨晨後來拒絕相親,她說,相親會暴露你的急不可耐,這個年紀把自己送給別人挑揀,就像是冬天賣不掉的白菜。又說,再比如一雙鞋,你是因為喜歡而穿它,還是因為光着腳也要穿它?

我說:「喜歡也要穿,光腳冷也要穿。」

她說:「錯!光腳的不怕穿鞋的,光腳的不一定非要穿鞋,所以不如一直光着,哈哈哈哈哈。」

她仰天長笑,我被她狗屁不通、毫無邏輯的話搞得很亂,哭着說我不明白,我只想找到一個我喜歡,或者喜歡我的。

就在這時,店裏進來了一個穿着破破爛爛軍大衣一樣的乞丐,手裏拿着一個盆,破爛不堪的面容在加上冷風瑟縮的天氣里穿着破爛的布鞋,儘管在此時,我二話沒說拿起來我們桌子剛剛上來了披薩意麵還有一些飲品,端到那個老人的面前,告訴那個老人:「不好意思,老人家,打擾一下,這是我們剛剛點多的還沒有吃,扔了也很可惜很浪費,如果您不嫌棄的話就收下吧,老人端着我舉著的托盤,激動的連連點頭致謝,微微顫顫的雙腿,瑟瑟發抖的身軀,粗糙凍裂的雙手,已經用了全身最大的力氣和紅透濕潤的眼眶,再次說了一聲謝謝!然後端著盤子縮色在餐廳的一個角落蹲下來,埋頭飽含淚水的吃着,此時工作人員看到后,端了一杯熱水送到這位老人家的面前,並且告訴這位老人家,可以坐在餐桌那邊食用的,老人只是默默的說了一句:「我衣服太髒了,我怕弄髒了座位,我怕別的客人嫌棄我。」服務生再次說:「沒關係的老人家,沒有人會嫌棄你的。」是的,每一個人,哪怕是乞丐也有尊嚴。這是在這吃飯的過程中,穿插的一件小事情,想起來我就在這裏說了出來。

因為每每想到這件事的時候,總是會心酸抽搐那麼一下,原來這世界有那麼多人比你過的不好,有那麼多的人沒有飯可吃,沒有衣可暖,沒有家可回,在看看自己是幸福的,也就知足了。

我們繼續回到剛剛的話題中來,晨晨還有很牛逼的「一段論」:一段時間不見人,笑點就會變得很低;一段時間不吃肉。看見豬會走不動路;一段時間不做愛。特別容易高潮;一段時間不戀愛,對誰都犯桃花心。所以呀,更不能相親。有時候你特別想喜歡一個人的時候,真的容易對一個不喜歡的人產生好感呢......

晨晨講起愛情的道理一套一套,拗口難懂,彷彿看破紅塵的專家。可真到戀愛的時候,又生猛無比,彷彿心智不全的兒童。

談上一段感情的時候,晨晨已經二十九歲了。男朋友比他小五歲,長得眉清目秀像是個小花旦。晨晨那一頭烏黑亮麗的波浪卷,那嫵媚勁兒,那風情,兩個人走在一起像是媽媽牽着兒子,所有人都不看好。

我說:「你要想清楚啊,只有明星才能搞姐弟戀搞成功!」

晨晨嬌嗲仿若少女:「那我就喜歡他怎麼辦呢?」

我說:「你喜歡他什麼啊,都還沒長開呢!」

她說:「和他在一起,天是藍的,雲是白的,水是清澈的,蝦是沒有殼的,起夜是有人陪的,回家是有人飯的,世界是和平的,雨是甜的,雪是暖的,汽車尾氣是清新的;和他在一起時間會過的特別快,手機是基本滿電的,看誰都很友好,莫名其妙就想對別人微笑,遇到什麼煩心事也沒有那麼煩惱,感覺活下去很容易;和他在一起,恨不得一夜之間白頭,一覺醒來一百歲,活夠了隨時一起死去......「

毫無文采,但是讓我感動,然而並沒有什麼用。就這麼一個見人就臉紅的男孩,半年後被晨晨捉姦在床......

晨晨閉關二個月後,生意虧得一塌糊塗,出關時形如枯草,像死透還魂的乾屍。

又空窗一年半,晨晨終於答應去相親,有些人的運氣就是比別人好。她遇見的這個相親對象是一個國企的高管,三十二歲,高大帥氣,端莊有序,文質彬彬。晨晨跟他吃飯,陪他看電影,隨他出去旅遊,就是不肯跟她睡覺。

高管相比覺得這個年頭像晨晨這樣潔身自好的姑娘風毛麒角啊,趕緊搞了個大型的聚會,準備了一個盛大的party來求婚,看到求婚戒指,晨晨哭了。我們都以為她感動,於是也感動,熱淚盈眶的振臂高呼:「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

可是晨晨說的是:「對不起。」

我們陪她去海灘度假散心,喝多幾瓶啤酒晨晨說:「好幾次姐都想跟他睡,心理特別想,可身體就是不願意。」

我嘆氣,你愛的不靠譜,靠譜的你不愛。

晨晨靠着我的肩膀搖:「一切我都可以靠自己努力,我就想要一個喜歡的人,有那麼難嗎?」

我也晃了晃肩膀:「高管不錯啊真不錯啊,嫁了吧,嫁了算了。」

晨晨哭了:「我就是不想嫁,礙着你蛋疼?」

我也哭了:「我沒有蛋啊,要不然我就娶了你,我們倆生生死死愛一場,不靠那些糟心的男人!」

晨晨問我:「還記得以前你陪我買貓買鞋的事兒嗎?」

我點點頭。

十五歲的時候,我們在一個公園的門口遇到一個大爺賣貓,晨晨看重一條黑色的小貓咪,眼睛炯炯有神,胖胖呼呼有些可愛,可錢沒帶夠,等取了錢回來,小黑貓被人買走。大爺說這個小波斯貓比那條小黑貓更好看,晨晨卻說,不,我就喜歡那條!我陪着她饒著公園跑圈,終於以雙倍的價格把小黑截下來。

二十三歲的時候,我們在去香港和澳門逛街,路過的一個小女孩穿了一雙我不記得是什麼牌子的高跟鞋,為了這雙鞋,我陪她逛遍了香港和澳門的商場,等找到的時候,晨晨的腳腫的像豬蹄,根本塞不進去。

晨晨說,我喜歡一樣東西才想擁有,所有我擁有的東西都是我喜歡的,生活不能將就,心氣不能往下走。

晨晨又說,我只是個農村出來的姑娘,這麼多年披荊斬棘,沒輸給出身,沒輸給任何人,現在,也不想輸給年齡和家庭。

我們幾個要好的發小,那天在沙灘上哭成了傻逼。

晨晨又猛灌兩瓶啤酒。

她對着大海喊:「其實我也很想嫁人!真的很想嫁人!」

又對着大海喊:「喂!我在等你啊!你聽到沒有?我在等你!你快來啊!」

再對着大海喊:「那個誰,你到底在哪裏?等等。」

......

我聽到別人拿剩女說事兒會覺得反感,就因為我有這樣一個好朋友。

她是為愛執著的勇士,在愛情面前飛揚跋扈,在現實面前鐵骨錚錚,在人世界卻又那麼溫暖善良。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堅持,和喜歡的一切在一起,跟年紀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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