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狡辯
對於雷天琪而言,他可不認為這是絕殺局!
他可以狡辯!
以他巧舌如簧的能力,怎麼可能讓對方在自己的身上要倒好處?
「第一,我認為對方提供的證據是不合理的,合同中明確表明了義務和權利,這是對方沒有看清楚合同才導致的。
第二,我認為我的話沒有任何的問題,並且是在取得對方的同意下,才簽訂的合同。
第三,你們的精神損失與我沒有任何的關係,都是自作自受,別拿出一張紙來就說和我有關係,我還說我現在精神憔悴是你們造成的嘞!
第四,因為你方的控告不成立,所以損失不應該由我報銷。」
雷天琪嘴角一翹,什麼叫做巧舌如簧啊,這就叫做巧舌如簧。
只要避重就輕,那麼就可以逃過罪責。
但是法官那是什麼人啊,這樣的人看多了,說了那麼多一點兒都沒有反駁證據。
倒是說說合同哪裡合法了啊。
哦,哪裡都不合法,那就完事了。
說了不如不說。
直播間彈幕。
「我見過無恥的,沒有見過那麼無恥的,說了跟沒說一樣。」
「用現在流行的語言來說這是什麼?廢話文學,什麼垃圾人渣啊。」
「這也能成為辯解理由啊!辯護律師呢?快來展現你的專業能力啊。」
「辯護律師遮上了自己的臉,笑死了,援助的辯護律師都覺得無語了。」
「前面還咆哮法庭,現在想起辯護了?笑死,看法官的樣子,根本不聽他的狡辯啊!笑死我了!」
法官看著這三個星期不到,三上法庭的人,稍稍愣了愣。
中間那個碰瓷案,白鹿沒有上庭當證人,畢竟物證都在,也就不需要白鹿了。
所以白鹿只是三上法庭。
但短時間內來那麼多次,這些法官也都記住了白鹿。
知道了這是一個絕世狠人。
不是狠人的話,誰他么三個星期內用合法的手段送那麼多人進來啊。
這丫和死神小學生江戶川柯南有的一拼。
法官輕輕呼吸一下,示意白鹿辯駁。
白鹿說道:「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行為。
而你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所以你的犯罪是事實,侵吞我方資產五十餘萬,屬於數額巨大,理應賠償我方所有損失,給予補償,並處以有期徒刑。」
法官聽到白鹿的解釋后,面無表情的說道:「雷天琪質疑無效,還有什麼要說的嗎?」
事實上這個案子,要是讓那種大律師來的話,還可能有迴旋的餘地。
但是那些大律師可不敢接這種案子。
而且雷天琪也請不起那些大律師。
直播間彈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