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達成協議

第四十一章 達成協議

?既然最重要的股份問題已經確定,接下來的問題相對來說就顯得隨意許多。

在雙方帶來的律師的協同下,兩人再次敲定了關於將來股息分配權、清算權、贖回權等各種問題。

一個企業融資是一件非常麻煩的問題,通常都是要花費很長的時間。因為大多企業融資都是企業資金匱乏而渴望謀求發展,便通過各種方式向那些擁有非常充足資金的風投抑或者銀行展示自己的公司自己擁有值得他們投資的潛力,然後通過資金擁有者一系列考察,最終才能完成融資。

不過,龍華公司的融資卻是因為龍華公司無比巨大的潛力吸引了華夏銀行這個金融界的巨無霸主動前來「送錢」,自然,中間少了許多程序,速度也就快了太多。

雖然是華夏銀行主動「送錢」,不過很多問題還是不能忽略的。畢竟,融資對於投資與被投資的雙方都並非一件能夠兒戲的事情。更何況,這次融資的金額高達1億華夏幣,這麼大的數額,縱使放在華夏銀行京都分行也絕對是不小的數字。

而因為龍華公司已經將要收到華夏銀行高達2億華夏幣的低息貸款,對於華夏銀行這一億華夏幣的融資其實並沒有太大的渴望。姜行長也明白這一點,所以並沒有太過計較華夏銀行所能在龍華公司內部佔到的股份。也因此,龍華公司才能僅僅以18%的股份換到高達1億華夏幣的資金。

對於股息分配權,姜行長特意告訴張峰,希望他能夠盡量少或者延期支付利息,因為龍華公司還僅僅是一個剛剛成立不久的公司,現在正是龍華髮展潛力最為巨大的時候。而發展自然是需要無比充足的資金才能夠讓發展更為充分,那麼,股東為了那麼一點利息而使得龍華公司錯過最好的發展機會,實在是有點不值,那樣太缺乏長遠的眼光了。對於這一點,張峰自然是非常高興,龍華公司現在的股東除卻即將成為龍華第二大股東的華夏銀行京都分行,其他都是自己人,對於分紅自然的沒有要求。現在華夏銀行這麼為自己考慮,那自己自然坦然接受了,當然,表面上,還是要表現出為對方考慮的樣子,略略推辭一下。

清算權是一個旨在保護投資方也就是華夏銀行的條款,也即是說,在龍華公司破產清算的時候,華夏銀行能夠優先其他股份持有者在龍華公司剩餘資產中獲得的份額。對於這個,張峰做出了較大的讓步,承諾如果因為經營問題龍華公司進行破產清算,則一定最優先給予華夏銀行最大的份額。姜行長雖然對龍華公司未來的發展前景非常看好,但是如果真的出現什麼意外,這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歷史上,那些與龍華公司潛力相似甚至更甚的也並非不存在,而其中中途夭折的絕對不在少數。所以,能夠得到張峰這樣一個承諾,姜行長自然非常開心。

而關於贖回權,這是一條對於股東非常重要的條款,它能夠保證投資者擁有較為穩定的收益,對於現有的股東與被投資的公司卻似乎看起來有些不太公平。這個條款是除卻股份問題,姜行長與張峰談的最多的問題。

歷史上,不乏那種公司因為融資而導致控制權被他人奪走的例子。同時,也有投資者想要退出公司而不得的例子。前者是被投資者所不想見到的,後者是投資者所非常害怕的。

當然,像很多風投公司都是抱着撈一筆就走的心思,他們自然非常希望能夠制定一個有較高贖回比例和額度的條款,能夠讓自己隨時隨地撤出所投資的公司,從而讓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很多吸收資本的公司在公司擴大后希望能夠收回自己股權,更好的掌控公司,自然也希望能夠制定一個能夠隨時以較小資金收回股權的條款。

如此一來,矛盾也就產生了。

投資方可能並不希望撤出資金,或者希望將自己的股權以較高的價錢賣給其他投資者;而被投資者可能希望儘快收回股權,並以最小的價錢收回股權。

這一切都需要提前訂立一個雙方都接受的贖回條款。

姜行長告訴張峰,華夏銀行希望能夠長時間持有龍華公司的股份,甚至希望擁有在今後優先追加投資的權利,而龍華公司方面則希望能夠隨時贖回自己的股份,最重要的是不希望其他公司佔有自己公司較大的股份,對於追加投資的事情絕口予以否認。

事情有些僵持,張峰退讓一步,告訴姜行長,龍華公司一定將來一定以非常高的資金贖回這些股份,這個金額一定會比現在華夏絕大多數的公司要高的多,並且保證一定會讓華夏銀行物有所值。

最終,兩者達成協議。龍華公司能夠在三年內隨時以投資金額200%的資金贖回,等到三年之後,再行協商贖回比例。龍華公司給予華夏銀行優先追加投資的權利,也即是說,當龍華公司再次吸收資金的時候,優先吸收華夏銀行的資本。

應該說,這個結果對於張峰與姜行長,都並不太滿意。

張峰得到的是在三年內隨時以200%也就是2億華夏幣拿回18%股份的承諾,如果三年內龍華公司不拿出這2億華夏幣,那三年後再想贖回,資金絕對會翻上許多。龍華公司雖然可以想像發展速度絕對無與倫比,但是三年對於許多公司來說只是剛剛步入正軌罷了,要想在三年內便高達1億華夏幣資金翻上一番,並非一件特別簡單的事情,就算龍華公司發展的快,照理也不好得到太多好處。而就算龍華公司三年內收益很大,以2億華夏幣拿回了股份,短短三年便使得投入翻上一番,華夏銀行已經掙大了,自然不會有什麼意見。

雖然張峰不太滿意這個贖回條款,不過他也能看出這已經是對方的底線了。而且自己一方獲得的好處已經不少,並沒有吃虧,也就接受了。

姜行長得到的是龍華公司優先吸收華夏銀行資金的承諾,看似華夏銀行得到了很大的好處,畢竟龍華公司可是擁有非常大的發展潛力的。但是,要知道,龍華公司吸納華夏銀行投資的前提是龍華公司吸納資金,可是,姜行長也看出來了,龍華公司根本就沒想過像當今絕大多數公司那樣吸納太多的資本,龍華公司的主事人一定是一個對於控制權格外看重的人,就算龍華公司吸納資金。想必,也一定是在龍華公司最大股東佔據50%以上股份的情況下進行。華夏銀行不斷投錢進這樣一個近乎私人的公司,實在太被動了,姜行長能不鬱悶嗎?可就算這樣也還是姜行長費勁口舌才說服對面那個滿面笑容的可惡小子。

想起來姜行長略略有些不爽,不過隨即便恢復了正常,他只是不爽被張峰這個比自己還要小上很多的青年小子佔到便宜。像今天這樣的投資,其實根本沒有太放在姜行長的眼裏。要不是為了做出一點功績給家裏的老傢伙們看看,他才不會這麼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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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第一更,一會還有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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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盤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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