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兩則

故事兩則

故事兩則。

1.

我是個不會做飯的人,但眾所周知人是要恰飯的,所以我一般出去吃。

今天我找到一家飯店,從來沒吃過,裝修挺漂亮的,燈也挺亮堂,裏頭大堂人也挺多,我就覺得今天就在這兒吃好了。

然後點了幾道菜,一嘗,眉頭一皺,覺得這差點意思,這道菜咸了點,那道菜辣了點。

然後豎起耳朵一聽,周圍其他食客居然滿口讚歎他們這兒菜好吃,當時我就不樂意了,明明不合我口味,怎麼就好吃了?配嗎?

我當時站起來,行使我作為一個食客應有的評價權,表示這菜啊,不行。

當時旁邊就有其他杠精食客懟我。這能忍嗎?顯然不能,我這麼一個理性的人,一沒掀桌二沒砸店,懟人還是可以的,反正又不犯法。於是我就和其他食客很理性的吵了起來。

大堂經理髮現我們吵了起來,於是趕過來看了看情況,結果他剛聽沒兩下,就把保安叫過來把我轟出去了。

可笑,我不就是說了實話嗎,菜燒的不好還不讓說了?要是想聽清一色的讚美,開啥飯店啊,自己在家做菜不好嗎,家人保證全是誇獎。還讓保安轟我,我以前在小館子裏看別人罵的更過分,人家店主啥也不管呢,這家酒店居然只因為我說他們菜不好吃就把我轟出去,簡直太過分了。

你說他們是不是很過分啊,我明天準備去他們酒店食客群吐槽這件事,你說他們會不會支持我呀(ω)

2.上面那個可能太長了,我換個短的。

小鎮一戶人家生了個孩子,大家都去道喜。即使最不會說話的人,也說了些「這孩子面相好,將來要當大官。」之類的話。當不當大官誰說的准呢?一過路人看不下去,於是上前說了句實話:「這孩子將來會死」。於是被人罵了。還覺得自己有理。並且甚至表示要去官府把他們都告了,理由是打罵他。

兩則小故事,在一些書/視頻/之類作品下評論區開導噴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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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焉神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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