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理想男人的模樣

第16章 理想男人的模樣

第二天上午,方明湘賣完野草莓,在花店上班的時候,看到有個男人推開玻璃門進來。

男子大約二十六、七歲年紀,留著一頭短髮,白襯衫的領口微微敞開,襯衫袖口卷到手臂中間,露出小麥色的皮膚,眉眼烏黑乾淨,嘴角上揚,似乎天生帶著笑。

來了個帥哥?方明湘暗想。

下一刻,又覺得這人有些眼熟。

「方明湘,你不會認不出我吧?」來人見方明湘皺眉思索的模樣,笑盈盈地問道。

「你是方紹陽的哥哥方紹均——」聽他叫出自己的名字,方明湘一愣,終於想起他是誰了。

方紹陽是她的高中同學,因為長得帥,班上很多女生喜歡他,所以比較出名。

方明湘承認這種類型的男生確實吸引人,不過她沒考慮過感情的事,倒沒有像其它女生一樣,主動跟他打交道,兩人並不算很熟。

倒是方紹均經常來學校,給弟弟送米送菜的,已經二十齣頭的男人,更吸引方明湘的目光。

兩人正式相識,是有一次方紹陽打籃球,不小心被隊友撞了一下胳膊,引起脫臼,被送到鎮衛生院正骨。

因為跟方紹陽是同村人,班主任讓她回家找家長,於是碰到了剛回家的方紹均,兩人算是有了正式的接觸。

重生后這些記憶變得非常遙遠,她一時沒想起來。

「你記得就好。」方紹均笑道。「聽人說你在虞城電機廠上班,沒想到你換工作了。」

「是的,才換了幾天,主要是這邊工作時間長,工資也高一些。」方明湘大大方方地回答:「你知道的,我家非常缺錢。」

「明白。」方紹均笑了笑。「就清浦村而言,其實誰家都缺錢。」

方明湘咧了咧嘴角,對他的話表示讚賞。

能說出這樣一番話,說明他情商還不低。

這幾年虞城開店開廠做生意的人越來越多,大家賺錢的心思也越來越急迫,清浦村位於半山區,已經非常落後了。

不過也沒辦法,做任何事,都需要有第一桶金,否則什麼都幹不成。

現在又不像重生前,只要信用沒問題,可以從銀行貸幾萬塊錢出來。

這時候想借錢,手續非常複雜,還需要有人擔保,所以方明湘才沒有動這樣的心思。

兩人在店裡坐下來,方明湘給他倒了一杯水。

「你不是買了輛貨車在搞運輸嗎?怎麼說得也很窮一樣?」方明湘忽然想到他現在在乾的工作,笑著調侃道。

這時候能買得起車搞運輸的,都不是普通人,所以她才會這樣說。

「其實真沒賺多少錢。」方紹均有些苦悶。「主要是我不想上班被人管,所以接的都是零零碎碎的小活,勉強糊口罷了。」

「哦。」方明湘應了聲。

這一點她倒是相信。

這時候司機還是一門吃香的職業,每家工廠,都會買貨車雇司機自己運送貨物,很少在外面找車子。

像他這種私下接生意的貨車,只能每天停在固定的地方碰運氣,如果有人臨時要車,就能賺些錢。

跟前世那些私下拉客的黑車差不多。

「對了,你來這裡,是想買花?還是專門來找我?」方明湘疑惑地問。

「專門找你。」方紹均突然有些不好意思。「聽說你還沒有對象,所以想來問問你的想法——」

「呃——」方明湘驚訝地望著他。「你不是開玩笑吧?以你的條件,我以為你早結婚了呢?」

雖然兩人住在同一個村子里,因為她家在村子的最邊上,消息相對閉塞。

另一個原因是,她高中畢業后就在虞城找工作,很少回家,又沒有同村的人在虞城,所以對這些消息知之甚少。

「高不成低不就吧!」方紹均倒是說了實話。「村子里,能讓我看上眼的女孩子不多,你算一個吧!」

「呃——」方明湘再次吃驚了。

自己能吸引他,為什麼她不知道?

據同村一些女孩子說,方紹均可是她們心目中的理想男人的模板,很多人還暗裡讓人去說過親,可惜被拒絕了。

如果他早點說出來,她說不定就不會跟謝國興相識相戀,也沒有那麼多煩惱和痛苦了。

不過現在一切都晚了,自己儘管恨他之入骨,可是要接受另外一個人,短時間還做不到。

「你別多想,我今天只是路過。」見方明湘的態度沒有自己想像得樂觀,方紹均只好自找台階下。「當然如果你不討厭我,也可以跟我處處看——」

在他看來,兩人都這個年紀了,有話直說比較好,沒必要矯情了。

如果相互看得順眼,就交往看看,如果不喜歡,就算了。

不過他對自己一直比較自信,還真的沒想過方明湘會拒絕。

「你知道我家情況的。」方明湘想了想,覺得還是拒絕比較好,免得讓人家白等。「解決我哥哥的問題前,我不會嫁出去的。」

「行。」方紹均端起杯子,把水喝完,臉上一付雲淡風輕。「我不會勉強你的。」

等他離開,方明湘苦笑出聲。

重生一遭,她現在的心態已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如果選擇男朋友,高門大戶的謝國興,其實真的不如知根知底的方紹均,至少他不會給自己帶來那麼大的痛苦。

何況方紹均的長相,一點不比謝國興差。

道理是這個道理,可是要她完全忘了前世那些情感煩惱,投入新的戀情,她依然覺得很困難。

當天晚上,她罕見地失眠了。

接下來連續上了幾天班,賣了幾天野果,哥哥編的竹筐用完了,口袋裡的錢也有了七百多塊。

趁著一天老闆娘過來看店,方明湘請了半天假,準備回家一趟。

這一次她沒有買肉,而是花十幾塊錢,買了一隻雞。

到家的時候,還不到十點,哥哥依然在家,難得的是,媽媽今天也沒出門。

見女兒手裡提著一隻雞回來,方媽媽連抱怨的心思也沒有了。

這個敗家的,不把錢用完,心裡就不痛快。

心裡這樣想著,還是伸手把雞接了過來,準備斬了中午好好吃一頓。

自家其實也養了十幾隻雞,只是今年新孵出來的還小,去年孵的雞,只留下一隻公雞和幾隻下蛋的母親,捨不得斬了吃。

「哥,錢給你。」方明湘把兜里的錢拿出來,全部遞給哥哥。

「有多少?」方媽媽一聽,顧不得殺雞,走過來把錢接了過去。

數了數有七百塊,不敢相信地望了女兒一眼,又重新數了一遍,這才呼出一口氣。

「這全部是剛賺的?」方媽媽的聲音都有些抖了。

離上次女兒回來,才過去七天。如果女兒沒騙自己,這真的是每天賺一百塊了。

如果一個月賺這麼多,那這個窮家,真的有希望翻身了。

「是的。」方明湘見媽媽激動的樣子,忍不住笑了。

自己重生到現在,總算能讓她高興一回了。

「那個嘎公嘎婆,真的有這麼好賺?」方媽媽還是不敢相信。

「主要是城裡人很少吃到這樣的野果。」方明湘解釋道。「還有一個原因是,哥編的竹筐比較漂亮——」

「胡說八道。」方媽媽知道女兒在哄自己開心,忍不住罵了一句。

可是心裡的快樂,卻怎麼也掩飾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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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九四好種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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