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聽了沈三千的命令,於淼戰戰兢兢紅著臉走上前講述起來——
今天是沈三千五十二歲生日,又適逢三千集團在今日確定投資項目。於淼便擅自做主,在昨天把沈三千生日的消息發佈了出去。
她這樣做的目的當然是為了討好沈三千,沒想到後者不但不買賬,而且把她狠狠地訓斥了一頓。
於淼說完,沈三千說道:「沈某之生日,不過是與今天之事巧合罷了。卻因為這個女人的操作,讓沈某背負了藉機斂財的罵名。所以,沈某的處理意見是,第一,除了金家、彭家以及明星葯業的禮物,收下之外,其餘的一律完璧歸趙悉數奉還;第二,將於淼開除!」
作為沈三千的助理,年薪二十萬,在寧州這種三線城市可以說是天價了,一旦被開除,上哪去賺如此高的薪水?
「沈董,我錯了。求求您不要開除我,我以後再也不敢擅自做主了!」於淼跪在地上痛哭流涕,「再有,以後我再也不去招惹……」
「閉嘴!」沈三千打斷了於淼,他怎麼可以讓別人知道於淼是因為得罪了陳姿才有如此下場。
「來人,把於淼帶走先關押起來,待會兒我有話問她!」沈三千向手下一揮手,繼續說道,「在座的諸位,如果哪家敢用於淼,就等於與三千集團為敵,別怪沈某翻臉!」
一句話堵死了於淼的活路。
誰會為一個女人去得罪沈三千?只是大夥兒不知道他為何會如此重罰於淼,擅自做主而已,至於嗎?
現場除了沈三千外,還有兩個人知道於淼被如此重罰的原因。
一個是任逍遙,另一個便是於淼本人。
從四十五個人都叫完,也沒叫陳姿開始,任逍遙就意識到有人從中作梗,一心想阻止明星葯業籌措到資金。見到於淼出來跪求陳姿去見沈三千后,他便知道一定是這個女人搞的鬼,而且在她的背後一定還有主使。
而於淼呢,從沈三千宣佈給明星葯業投資三十億那一刻,就清楚了她得罪了陳姿,更清楚了陳姿是她招惹不起的存在。
於淼在心裏把委託者的祖宗十八代問候了一遍又一遍,當然,對陳姿也是更加怨恨!都是寧州公認的美女,憑什麼她陳姿就那麼被沈三千看好!
然而,任她如何哀求也無濟於事,三千集團兩個保鏢把臉色慘白的於淼架了出去。
就聽沈三千繼續說道:「沈某具體解釋一下,為何會留下金家、彭家以及明星葯業的禮物。金家送的禮物是金家家主金玉生老先生的贈予我的墨寶:勠力同心,共創輝煌。」
「金玉生老先生與我都是寧州書法協會的理事,作為書友,他贈予的墨寶沈某沒有不收的道理;彭家所送禮物,是用他們產品環保磚製作的磚雕,在別人眼裏或許不值幾個錢,但在沈某心中卻是十分珍貴的藝術品;明星葯業所送禮物不僅獨特,而且極有意義。半瓶礦泉水,讓沈某再次悟出了『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若醴』的道理。」
聽了沈三千的話,眾人再度把目光看向了任逍遙。
這小子厲害啊,半瓶礦泉水便為明星葯業爭取到了三十億無償投資。
金大明和彭海互相對視一下,心底更是湧起波瀾:難道這哥們真能料事如神?他說沈三千會出來宣佈結果,結果沈真就出來了;他說三千集團一定會給明星葯業投資,結果真就如此,而且是十倍。
難怪他敢與梁軍等人打賭。
台上沈三千的話打斷了金大明和彭海的沉思。
「沈某為何會選擇上述三家,出了生日禮物外,更重要的是他們每一家所作的可行性報告都特別認真。」
如果這會陳姿聽到沈三千的話一定會大吃一驚:明星葯業的可行性報告不是被撕毀了嗎?沈三千是如何知道內容的?
就聽沈三千繼續道:「而其他人絕大部分是在敷衍了事,心思根本沒有花在報告上,而是花在了送禮上。一千萬也好,三千萬也罷,不過是你們先墊付罷了。其實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用沈某的錢給沈某送禮,還讓沈某欠你們人情!一個個的真是好算計啊!」
言罷,沈三千犀利的目光看向了梁軍、許飛、李少川以及杜建偉等人。
絕大多數人心內不由一驚:還真讓沈三千說着了。他們根本沒有認真準備資料,覺得憑藉家族勢力加上千萬級大禮,沈三千沒有不和他們合作的理由,何況,又不是不給三千集團回報。
「好了,沈某該解釋的已經解釋完了,三千集團選定投資項目結果會在媒體公佈,剩下的就是與確立的項目方簽訂協議了。對了,諸位所送的禮物在小會客室,你們可以去拿走了。沈某告辭!」沈三千看了任逍遙一眼,轉身離去。
無比失望的梁軍率先站起:「走吧,諸位!」
「走吧,走吧。特么的在這呆了大半天,真是瞎耽誤工夫!」許飛罵罵咧咧也站起身。
李少川、杜建偉也罵罵咧咧站起。
這時,任逍遙也站起身,正準備迎向他們。金大明和彭海悄悄來到他身邊,金大明首先悄悄道:「這位仁兄,打賭的事兒就算了!別再招惹那些人了。」
「是啊,哥們兒,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彭海也說道,「何況這些人正在氣頭上,你就不要去招惹他們了。」
任逍遙看向二人點頭笑笑:「謝謝金少、彭少二位的好意,男子漢大丈夫吐個唾沫就是釘子!哪能一走了之?這些人必須把賭債還了。」
金大明與彭海無奈地搖搖頭,在他們眼中梁軍等人可不是任逍遙能夠招惹得起的。可他二人又怎麼知道,隨便放棄哪是任逍遙的行事風格,這世界上如果他不同意,沒有誰敢欠他的錢不還。
「我說諸位,別着急走哇!」周炎笑嘻嘻起身環視了一眼準備離去了的梁軍等人,「咱們的賭約是否該兌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