丐幫幫規(轉)

丐幫幫規(轉)

第一條.凡我丐幫弟子,不得以下犯上,背叛幫主。

第二條.凡我丐幫弟子,不得泄露本幫機密。

第三條.凡我丐幫弟子,必懷謙虛之心,秉忠義之氣。

第四條.凡我丐幫弟子,須得行俠仗義,濟人之急。

第五條.凡我丐幫弟子,不得**匪類,勾結妖邪。

第六條.凡我丐幫弟子,不得恃強欺弱,擅傷無辜。

第七條.凡我丐幫弟子,必須忠於師門,尊師敬友。

第八條.凡我丐幫弟子,不得欺瞞長上,欺凌屬下。

第九條.凡我丐幫弟子,不得姦淫好色,調戲婦女。

第十條.凡我丐幫弟子,須得奉命行事,恪遵毋違。

第十一條.凡我丐幫弟子,不得探詢機密,猶疑不前。

第十二條.凡我丐幫弟子,不得驕傲自大,得罪同道。

第十三條.凡我丐幫弟子,不得強行乞食,不得相互乞討和施捨。

第十四條.凡我丐幫弟子,每逢喜慶大典,不得貪口舌之快,須將食物弄得稀爛,以示永不忘本。

第十五條.凡我丐幫弟子,不得見利忘義,偷竊財物。

第十六條.凡我丐幫弟子,若因幫中事務確需借用財物,必須得到物主允許,三個月內必須償還。

第十七條.凡我丐幫弟子,不得貪非分之財,不得上街騙錢。

第十八條.凡我丐幫弟子,不得任意與外人爭吵。

第十九條.凡我丐幫弟子,不得聚眾賭博,恣擾街坊。

第二十條.凡我丐幫弟子,不得因非幫中事務連累兄弟。

第二十一條.凡我丐幫弟子,必須團結友愛,不得自相殘殺。

第二十二條.凡我丐幫弟子,弟兄之間發生爭議應報尊長,由幫中尊長協商解決。

第二十三條.凡我丐幫弟子,須有福同享,有禍同當。

第二十四條.凡我丐幫弟子,須在正式場合嚴守服飾規定,不得僭越。

第二十五條.凡我丐幫弟子,犯以上第一條至第十二條、第二十一條者,輕則廢去武功或廢去一隻手臂,重則處死。

第二十六條.凡我丐幫弟子,犯以上第十三條至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第者,輕則摘去若干只袋子,重則驅除出幫。

第二十七條.凡我丐幫弟子,犯了幫規的,均由執法長老依本幫規負責執法事宜,若長老犯了幫規,則由幫主會同其餘長老依本幫規共決之。

第二十八條.凡我丐幫弟子,犯了幫規要處死刑的,若自行了斷,丐幫仍視為兄弟,只須一死,便洗清一切罪孽,但若由執法弟子執法,罪孽則永遠不能清脫。

第二十九條.凡我丐幫弟子,叛幫大罪,決不可赦赦,縱有大功,亦不能贖,以免自恃有功者驕橫生事,危及本幫百代基業。

第三十條.凡我丐幫弟子,若其犯規不得輕赦,幫主卻加寬容,亦須自流鮮血,以洗凈其罪。

第三十一條.打狗棒為丐幫幫主之信物,凡我丐幫弟子見打狗棒如見幫主,須得聽從號令,幫主之位交替時由前任幫主以打狗棒相授後任幫主。

第三十二條.打狗棒法是由前任幫主傳授給後任幫主,決不傳給第二人。

第三十三條.後任幫主由前任幫主指定,若前任幫主不幸歸天且無遺命,則由本幫九袋長老共同推舉。

第三十四條.新任幫主若已奉立,前任幫主則成為幫中九袋長老,於幫中事務,須奉新任幫主號令處分。

第三十五條.奉立新幫主時必須向幫主唾吐,蓋因幫眾四方乞討,受萬人之辱,為群丐之長者,必得先受幫眾之辱。

第三十六條.丐幫弟子以其所背袋子多寡確定幫中尊卑,幫主為丐幫最尊,以下自九袋長老以降至剛入幫之無袋弟子,幫眾積功加袋升職。

第三十七條.丐幫總舵自幫主、九袋長老、八袋弟子以下,各路設置分舵,各府州軍設置香堂,以舵主、香主總之,副舵主、副香主佐之。

第三十八條.各正副香主以上人選任命由幫主與九袋長老商議決定,副香主以下弟子任命由各路正副分舵主商議決定。

第三十九條.丐幫每三年舉行一次丐幫大會,大會會期、地點、議程等均由幫主與九袋長老決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臨時丐幫大會。

第四十條.若幫主瀆職,幫中九袋長老須會同八袋弟子查明事實、聚議裁決,倘若眾人均表應予廢除,即便廢除,另立幫主,如有一人異議,則此裁決無效。

第四十一條.若被廢之人不服裁決,即視同叛幫,格殺不赦,凡我丐幫弟子,務須全力以赴,怠慢縱敵者死,下手誅殺者重賞。

第四十二條.本幫規最後三條後世幫主、長老與弟子不許改易一字,違反者全幫共討之。

此外,鐵血無情朋友說不明白,主角滅了燕子塢后,為什麼沒有在全國通緝慕容復、清查與慕容復有關的財產?

我的考慮是,不能指望官府能十分清楚的知道,一個隱秘的反叛勢力到底有些什麼家當吧?如果清楚底細,還能留著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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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之驕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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