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網友見面遭奸

第136章網友見面遭奸

6月29日8時許,寧州市寧黃縣花橋派出所接被害人謝燕(女,18歲,寧州師範大學大一學生)報警稱:其於6月28日與一聊了五年的網友「張傑」見面。

當日20時許,「張傑」駕車將其載至花橋街道辦龍門山水庫南岸,不顧其強烈掙扎反抗,在汽車後座上將其強姦。

后在被害人的苦苦哀求下,犯罪嫌疑人將其送回學校並逃竄。

當晚,謝燕到學校所在派出所寧黃龍門派出所報警,後到花橋派出所報案。

獲悉案情后,寧黃局張彬局長高度重視,指示:「立即抽調偵查大隊、花橋派出所精幹力量,成立專案組全力攻堅破案,及時消除影響。」

刑警支隊長蔣劍多次調度工作進展,對偵破工作提出指導意見,指令岳劍所在重案大隊二中隊主偵。

「叮!宿主有項新任務,破獲一起強姦搶劫案,完成任務獎勵正義值2500點,根據深挖帶破案件情況獎勵相應技能道具。是否現在接受?」

「接受!」

……

當日,由岳劍安排專案組分工,民警在詳細研究案情的基礎上,兵分四路,同步開展工作。

「一組由平農牽頭指導,花橋派出所民警詳細落實被害人材料,細緻刻畫被害人與嫌疑人見面前、中、后的每個細節,並帶領被害人辨認作案地點。」

「二組由孫澤牽頭指導,偵查大隊技術員鍾義提取被害人案發時所穿衣物,進行認真檢查,在其褲子一斑跡中檢出**成分,根據被害人所描述,提取其脖子、胸部的生物物證。」

「三組由肖光明牽頭指導,民警趕赴報警人初次報警的龍門派出所,核實情況,調取被害人初次報警后提取的**擦拭物及詢問筆錄。」

「四組由楊睿牽頭指導,民警結合被害人所說的範圍和路線,調取周邊監控,研判嫌疑人行車及活動軌跡。」

功夫不負有心人。經研判監控錄像、寧州高速過車記錄,專案組鎖定嫌疑人駕駛車輛為寧V***7的豐田轎車。

經核實及圖偵分析,車主所在地為黃州,且案發當日該車連夜從寧州駛往黃州。

岳劍帶領平農、上官爭和偵查大隊教導員韋堯、花橋派出所副所長范飛等人迅速趕赴黃州。

在當地派出所的幫助下,找到該車車主。

「6月28日到6月29日你車子交給誰駕駛了?」

「這輛車由我妹夫藍超駕駛。」

「平農,馬上調取藍超個人信息資料,組織辨認!」

「是!」

經被害人謝燕辨認,藍超即為對其進行強姦的男子。

至此,案件取得重大突破。

岳劍報經市局領導同意,迅速對嫌疑人藍超採取網上追逃措施。

6月30日,黃州警方抓獲藍超,7月1日,岳劍帶領專案組趕赴黃州將藍超帶回,羈押於寧州市第二看守所。

案件雖已告破,但犯罪嫌疑人藍超到案后,面對岳劍為首的專案組民警的訊問,百般低賴,拒不交待罪行。

「我沒有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而是被害人在車內給我『打飛機『。」

「不要狡辯!」

「你們拿證據出來,讓我服!」

除被害人陳述外,現有證據無法證實發生性`關係的過程。

寧州檢察院檢察官對是否批捕持猶豫態度。

為有效打擊犯罪,岳劍帶隊在法制支隊的指導下,連續作戰,戮力攻堅,全面梳理案情,研究制定詳細的審訊方案和證據完善計劃,三管齊下。

「一是補強外圍證據。組織詢問被害人同學、老師、朋友和體檢醫生,調取相關通話、聊天記錄,多次詳細詢問被害人,通過外圍證據證實案件過程,加強被害人陳述的證據效力。由楊睿牽頭負責。」

「二是加大審訊力度。加強政策攻心,保持對犯罪嫌疑人強大的心理攻勢,抽絲剝繭,從犯罪嫌疑人自己的辯解中找出矛盾點,讓其狡辯成為檢察官顯而易見的謊言,使其犯罪行為無處遁形。由平農牽頭負責。」

「三是坐實生物鑒定。偵查大隊積極協調市局刑科所,出具了鑒定意見,證實被害人脖子、胸部以及褲子可疑斑跡處均檢出藍超DNA成分,並就檢驗情況向檢察官進行解釋說明,為案件提供了核心證據。由孫澤牽頭負責。」

7月10日,寧州檢察院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藍超批准逮捕。

……

「叮!宿主破獲一起故意殺人案,完成任務獎勵正義值2500點,根據深挖帶破案件情況獎勵相應技能道具超級天雷術。是否現在接受?」

「接受!」

……

陳超指導夏嵐嵐精心製作抖音短視頻,「黃沙百戰穿金甲,不破樓蘭終不還,猛虎戰隊下三管,鍥而不捨破大案。」

案件偵破中,專案組民警牢記職責使命,戰酷暑、斗高溫,往返奔波,連續作戰,鍥而不捨。

「猛虎戰隊密切協同、合成作戰、團結一心,務實高效,既展現了民警的勇猛頑強、無私奉獻的高尚情懷,又彰顯了攻堅克難、敢打必勝的形象。」

「該案件的勝利偵破,捍衛了法律尊嚴,詮釋了人民警察為人民的錚錚誓言。」

……

偵結此起寧黃大案后,岳劍分析起寧黃八人命案積案,試圖查找線頭,看有否偵破可能。

經曹松同意,到檔案室調取寧黃縣興龍鎮「12.27」特大殺人案相關卷宗及《懸賞通告》。

十一年前12月26日晚,寧黃縣興龍鎮黎明石灰廠發生一起特大搶劫殺人案,業主萬青書夫婦、武超一家三口及民工共8人被害,部分財物被劫。此案是寧州最大的懸案,至今未破,所有線索被查否……」

岳劍帶著疑惑找到曹松辦公室。

「師傅,這件懸案究竟是一人作案還是多人將案?」

曹松答疑道:「通過現場勘察和調查走訪,最終專案組判斷是一人作案!」

「後來搞了好幾輪複查,都沒成效,一直掛案在偵!」

「發案現場及周邊有什麼監控發現?」

「十一年前監控不比現在天網工程發達,在偏僻的村落根本沒有覆蓋,僅在鎮子銀行等重點場所和交通要道路口有監控。技術員在那現場周邊毫無收穫,排查到鎮街,也對幾個嫌疑對象形成重點,最後全部查否。」

「我們梅州局有誰被抽調?」

「哦,當時有副大張盛、史主任、原二中隊副隊長方浩、原三中隊指導員金昱,法醫鍾強,鑒定專家高攀,網安徐山,還有警犬基地胡亞,帶車入駐了半年,不少人吃過苦。」

「當年主偵是誰?」

「重案大隊長羅旻,引咎辭職調到寧州拘留所!你可以找他了解詳情。」

「嗯。我抽時間去。」

「嫌疑人作案特徵怎樣?」

曹松道:「經專案組偵查認定:這是一起熟人實施的搶劫殺人案,作案人數為一人。此人是一名年齡在35歲左右,身高為168CM左右的青壯年男性,體格健壯。習慣使用木棒和小刀作案,有侵財和暴力犯罪經歷。

「懸賞情況怎樣?」

「寧州公安機關鄭重公告:凡提供有價值線索幫助破案的,不論是誰,警方都將按舉報人提出的支付方式發給獎金三十萬至五十萬元,並為舉報人保密。

凡包庇、窩藏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處理。」

曹松又道:「我們制訂了協破「12.27」專案的對安黃、達烏、皮黃籍人員的盤問提綱,共20條,這個已是涉密內容了。」

「具體內容怎樣?」

「材料在副卷,諾,就是這份,你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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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局簽到刑警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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