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字都是我對你們的愛!是熱愛,非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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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大學剛畢業時,曾接到個單子,幫忙改編劇。我當時就激動了,用句套話說:哥那是非常非常仰慕那些導演牛b哄哄的強大氣場,非常非常羨慕圈內人吃香喝辣把靚妹的美好生活,所以,哥當時就墮落了,很是認真地花了一個月時間,尼瑪,整整一個月沒日沒夜的工作,才把那篇晦澀狗屁不通的東西,改成場景、神態和語言的綜合體。我當時十分自信裡面的每一句話都能被讀者看得見聽得著,才把稿子給北京某公司發過去。

但悲催的是,事情就此石沉大海杳無音信。哥有點悲憤,終於忍不住給北京打電話問為什麼,他們的回答是,我寫的太小說了,太有文化了,最後還帶點病——文青病。[搜索最新更新盡在www.8jwx.com我聽了后,愣了一天,才明白,哥那顆嫩稚柔軟的心被徹底傷透了。於是在一個午夜酒醉,立下兩個決定:1,明天辭職,換行業;2,從此把小說當編劇寫,把編劇當小說來搞。苦逼的人生,就要用更苦逼的執著去打破它!哥決心用強大執念,去打動全國每一個少女的心!我當時,就是這麼想的。

後來,後來……,哥長大了。看到有些朋友還在寫編劇,累死累活一個多月才給了五六千塊錢,這才猛然醒悟,哥當年的固執給自己的命運,帶來了多大的轉變,否則怎會有現在的生活,沒事與人喝茶坐而論道?(當然石康、寧財神等異端,屬於特例。)

只是,當我再次開始在電腦上不斷敲打碼字的時候,我還是潛意識地會把小說當成編劇,不斷加入語言和神態、情景等模式,所以才有了《老子不是癩蛤蟆》這麼多對話等詬病,其實看過我其它文章的人,都知道我正常行文里根本沒這毛病~。但,更奇怪的是,有更多的朋友,很喜歡我這種特立獨行的網文寫法,覺得這樣看起來才叫爽快,像看電影一樣,不費力,還很輕鬆。這都是些什麼樣的傢伙啊,難道他們的腦袋裡都裝了台全息最新款式的電影大屏幕嗎?

也有兄弟,質疑我的第一人稱寫法,這個特別簡單。我告訴大家:其實是因為,我這個人比較懶,用「我」字來代替主人公的姓名,可以省略很多字啊。沒算過嗎?一千字的文章里,如果「我」出現20次,那麼我就至少可以省下20個字不用打,如果是100萬的文章……,我將省下多少個字啊~~~,整整2萬個字吶!可以保證我一天有16個小時的睡眠了,兄弟們!我為自己的小聰明,激動得快要流下眼淚了,真的。

在最後,還是要再次感謝你們,一千多個兄弟,是你們默默的收藏、留言、紅票、打賞,不斷地激勵著我。我常常在逛書評區的時候想,哪怕只有一個兄弟還在看著我揮舞筆墨,撒播那份份生活中的快樂與成長,我就會一直寫下去。不是為了其它,僅僅是為了寫給你一個人,看上那一眼,直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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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不是癩蛤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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