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第44章

10.

江又薇是一個什麼樣性格的人,可能連她自己都不是太清楚。

不太喜歡說話,但人緣卻一直很好;不太上心學習,平時在家就喜歡閑下來看看電影和小說,甚至練練書法,總之從沒有想著去做那些海一樣的習題;也不太喜歡夏天,但卻比任何人都喜歡流汗。

她好像本身就是一個矛盾體,喜歡和不喜歡的永遠都是在同一平面上。乍一看完全相悖,仔細再看,卻是大不相同。

但其實,並沒有那麼多人喜歡仔細去觀察一個人。尤其是一個自己不熟悉或者不感興趣的人。

與人相處,首先要做的就是了解一個人的品行,俗話說的好,三觀合的兩個人,朋友才能做得長久。還有一句俗話,叫做「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

經營一段好的感情,不論是親情友情還是愛情,都需要時間的鑒定。當然,時間也是最好的催化劑。

沒有時間抹不平的疤,也沒有歲月釀不香的酒。身處江湖,行在江湖,要的就是真心實意,要的就是肝膽相照。

不然怎麼青山常在,綠水長流,怎麼能後會有期?

江又薇認知中與江闖的初見便是那日在牡丹姐燒烤店,她險些被酒瓶子開了瓢,而江闖用了另一個酒瓶子幫她改變了鮮血橫流的悲劇。

人和人相處,第一印象總是相當的重要。第一印象認定了,之後是好是壞再想改變,那就是一活生生的蜀道難。

江闖給江又薇的第一印象很好。那個歲數和她一般大,卻已經能和大人似的獨當一面的男孩子,站在牡丹姐的身邊,高大的身影健碩又寬闊,像是一堵牆,堅硬結實的城牆,把圍在裡面的人一層層保護起來,他的防禦,固若金湯。

所以第二次在學校見到后,她才難得的主動和他打了招呼。對於一個甚至可以說根本不熟悉的人,江又薇能夠主動打招呼,足以見得第一印象的重要。

但她卻並不知道,江闖在這方面又何嘗不是和她相差不二?

程楚之說過,江闖從來不喜歡和不熟悉的人說話。他的性格各色的很,雖然平時看著很好接近,平易近人,但其實是一個性格十分奇特的怪咖。

具體怎麼怪,還是要到了以後慢慢了解。總之就是一句話,雖然江闖看起來和同學們都處的很好,但是真正能夠走進他的世界,讓他認同了的,卻是寥寥無幾。

江又薇,就是其中一個。

同樣是第一印象的關係。但江又薇給江闖的第一印象,卻不是在牡丹姐的燒烤店。

在江闖的記憶里,他們兩個可已經不是第一次見面了。只不過那一次短暫又危急,根本沒有什麼人注意。當然,也包括江又薇。

如果她能認認真真去看一眼倒在地上的男孩,或許就會在腦海里形成一個模糊的影子,然後在多年之後,這個影子出現在燒烤店救下了她的時候,與她記憶深處的那個影子悄然重疊。

江闖小時候並不怕狗,自從少年時候的一個暑假之後,對狗的恐懼便成了揮之不去的魔咒。別說是什麼藏獒之類的猛犬,就連最溫順不過的那些個寵物犬品種,他每次見都是不受控制地退避三舍。

那年暑假,他被不知道誰家的狂犬撲倒。如果不是那個突然騎車衝過來的小姑娘,或許他根本不可能怕平安活到現在。

只不過事發突然,當事情全部結束,所有人終於安全下來時候。他能讓自己確信有那麼一個勇敢的小姑娘闖進他世界的證據,只有那條被精心保存的太陽項鏈。

時間總是流逝的很快,大多時候,我們都不知道做了些什麼,甚至好像什麼都沒有做。但時間就那麼不經意地過去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的速度。

之後數年,江闖把那條線定為每天上學的必經之路。可縱使他每天多花二十分鐘去學校,縱使風雨無阻,那個叫薇薇的女孩仍然沒有出現。

好像人間消失了一般。

甚至有的時候,江闖都會懷疑自己。是不是當年根本沒有這麼一個女孩。當初只是他自己的臆想,因為情況危急,所以產生了幻覺。

胡思亂想之後,摸出懷裡那條真實存在的項鏈,然後便會繼續騎車多花二十分鐘走那條路上學。

日復一日。

直到初三畢業前夕,他聽父親說,有了乾媽和小松的消息。他按照地址找到了那家牡丹姐燒烤。

一個家庭的破裂,影響最大的就是他們的孩子。會出現兩個極端,或者玩世不恭,整天打架鬥毆不學無術,或者成熟穩重,好像一夜之間就變成了大人。

幸而,小松是後者。

為了能夠隨時知道乾媽和小松的近況,以便真的出了什麼事,他們江家能在第一時間知曉並且出手解決,江闖同父母商量之後,便隔三差五地去店裡幫忙。

然而也正是因為他的這個舉動,才在某一天演變出了後來江又薇對他的「第一印象」。

其實那天的時候,江闖就已經認出了她就是當年的那個小姑娘。時隔多年,白駒過隙。幸而江又薇並沒有多大的變化,除了頭髮變長,個子長高之外,眉眼之間看不出和當年的女孩有半點不同。

當然,最好辨認的還是她給人那種瘦瘦小小的感覺。好像一陣風就能給吹走。

這還真是不可多得的緣分。

江闖偏頭看了江又薇一眼。她似乎也正在看他,一雙黑黢黢的大眼睛在燈光下閃爍著瑩瑩光亮,像極了蒼穹之中散落的星河。

乾媽說:薇薇就是津州市人,不過去了別的市去讀書,也是最近才回來。怎麼,聽你的話,你們以前見過?

江闖答:一句話兩句話也解釋不清。總之,乾媽您別跟她說我的事就行。我自己會看著辦。

乾媽便又問:你打算怎麼看著辦?

江闖便笑著道:您不是說她已經考上了津高?

既然老天已經把他們兩個安排進了同一個學校,那就乾脆把緣分進行到底,直接變成同班同學就好了。

……

所謂緣分,並非都是命里註定。也並非所有的緣分都來源於巧合。

普天之下,哪有那麼多巧合讓你碰?不過是老天爺給你一個契機,至於要不要繼續,要不要讓這個巧合往下發展,怎麼發展,皆在人為。

江又薇在開學第一天竟然見到了自己昨天在燒烤店遇到的那個男生,那個用了一個啤酒瓶子救了她一命的大男孩。

她感慨世界還真是小啊,他們兩個竟然成了同學。如果這是老天爺的意思,那麼她說什麼也要珍惜起來這份奇妙的緣分了。

第一節課,老單讓大家分組齣節目上台表演。她抽到了程楚之,那個坐在他身邊的男生。果然,他們兩個之間微妙的緣分還在不斷地發生。

她走過去,主動打了有生以來的第一次招呼。

令人驚訝又欣喜的是,這個名叫江闖的大男孩,竟然也還記得自己。——他揚著一抹親和又燦爛的笑,說:你是昨天在燒烤店的那個?

果然,緣分真的是一個奇妙的東西!

江又薇在心裡使勁地感慨了一下。然後那天晚上,她吃了很多,被轟去外面溜達。正巧趕上蔣碩的球賽。

再然後她被球砸到了腦袋,扭傷了脖子。

那個撥開人群走進來的大男孩看了她一眼,驚嘆地說:江又薇?

她壓著脖子抬頭,看清楚了昏黃路燈下,少年的模樣。

老天。

他們兩個的緣分真是不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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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像太陽般璀璨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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