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強制搬家
除了江家,她想不出還有誰會做出這樣的事。
聽到這句話,俞萍立刻從床上坐了起來,大概因為牽扯到了臉上的傷口,她倒吸一口冷氣,才說道,「你為什麼還跟盛司宸糾纏不清?」
「那是我跟他的事,跟江家有什麼關係?她自己留不住男人,還要怪我?」不知道是叛逆期還是什麼,江虞兮聽俞萍說話就要唱反調。
俞萍當時氣得臉都變了顏色,「你可真是出息啊,那我問問你,你是怎麼留住男人的?你才十七,就張口男人,閉口男人的。」她迅速看了一下床邊,隨手拿了茶杯就朝江虞兮扔了過去。
她早就知道俞萍會這麼做,所以側身躲開了。
之前因為她很聽話,所以母女之間的感情還沒這個惡劣,現在竟然兩句話就開始動手了。
魏星莫是後上樓的,他拎了很多水果。
被眼前的這一幕嚇到了。
「阿姨你好,我是虞兮的同學。」魏星莫愣了一下才進屋。
俞萍看了他一眼,沒有說話,對她來說,這已經是她很客氣的表現了。
「你好好養病,我明天再來看你。」說完,她就跟魏星莫走了。
支開了魏星莫,江虞兮回到家查了一下門口商店的監控,還真的是江家母女去了,還帶了兩個女人,怪不得俞萍能被傷得這麼重。
本來證據確鑿,她完全可以報警的。
不過以俞萍對江家的維護程度,她肯定不會同意報警的。
江虞兮只能想辦法了。
這個時候已經天黑了,她沒想到好不容易休息了半天,竟然發生了這麼多事,先是打架,隨後又被盛夫人侮辱,現在俞萍又進了醫院。
她現在有點懷疑自己這條路是不是走錯了,如果按照從前的人生軌跡,她的生命中是不會出現這些人的,更不會有這麼多事。
回到住處,江虞兮才發現自己的東西都被收拾乾淨了。
她以為自己是被盛夫人掃地出門了。
「虞兮?」
她正在看著乾乾淨淨的房子發獃,就被人叫住了。
竟然是白宋。
「白秘,你怎麼來了,是公司有什麼事情么?」江虞兮問道。
白宋笑了笑,「公司能有什麼事情,是盛總讓我來接您去新家的。」
江虞兮無奈的翻了個白眼,「我不……」她想著白宋可能不知道那麼多,就沒有再說話了。
跟她預想的一樣,白宋送她到了盛司宸的別墅。
屋裡的傭人看到她了都很友好,想來是盛司宸之前已經交代過了。
「江小姐,少爺在二樓的書房等您。」
一個年紀稍大的男人說道,經他自己介紹,他是這裡的管家。
「好的,謝謝。」
江虞兮說完,就去了二樓的書房。
書房門半開著,她敲了敲才進去。
「老闆,我不想再跟您合作了,那個房子我也不要了。」江虞兮十分急切的說道,「我本來只想好好的賺錢,不想牽扯到你們盛家。」
之前她是有野心的,她想跟盛司宸搞好關係,然後在演藝圈混得風生水起,只有她有平台,是絕對不會做得差的。
並且也想因為跟盛司宸走得近乎,以此來氣氣江家母女也不是什麼壞事。
但是現在,她的野心更大了,她並不滿足於現狀。
也就是在進別墅的那一刻,她堅定了自己的內心,既然已經走到了這一步,她就不可能後退了,至少以她現在的知名度,就算被別人害死了也會有人去找。
上一世,她死得凄慘都沒人關心,甚至讓兇手逍遙法外。
「你既然已經答應了,沒有半路就反悔的可能,那房子已經過戶到你的名下了。」盛司宸極為霸道的說道。
盛司宸是一個一生都順風順水的大少爺,有些時候逆著來會讓他很喜歡。
江虞兮思考了一下。
盛夫人不是說她是不自重的女人么,那又能怎麼樣,她現在還不是跟盛司宸住在同一屋檐下。
背靠大樹好乘涼,她要依靠盛司宸的力量,把江家推入萬劫不復之地。
「你放心,兩個月之內,我肯定會讓我母親對我的婚事放棄,那個時候,你就可以自由了,但是……」
「我知道,不能談戀愛。」江虞兮淡淡的說道。
盛司宸這才抬頭看了她一眼,「女藝人,你三十五歲左右再談戀愛都來得及。」
「我既然是公司的人,當然會聽老闆的,那我先休息了。」
江虞兮說完,就走了出去。
她一走,盛司宸也沒了看文件的心思,他不由揉了揉眼睛,他為什麼非要把她給帶回家來,究竟是真的為了跟母親作對,還是別的什麼原因?
一切都喜歡深思熟慮的他,第一次覺得自己衝動了。
睡在大別墅里的感覺真的不是一般的好。
江虞兮躺在柔軟的大床上,想著自己火了之後,一定要抓緊時間給自己買別墅。
第二天早上,江虞兮就早早的走出了別墅,然後坐著公交去片場。
不知道是不是盛司宸施壓的問題,蕭肖從女二號變成了女四號,她看到了江虞兮只是躲開,並不敢輕易的靠近了。
江虞兮開始和演員對台詞。
她雖然在公司惡補了表演方面,但是她周圍都是專業的,跟他們比起來,她還是有點不自信。
幸虧歐臨對她還不錯。
大概是因為看她跟盛司宸的關係不一般。
然後兩個人在片場說笑的花絮也被放到了網上,主要是為了讓人磕兩個人的CP。
他們只能頻繁互動。
好不容易拍完了一天的戲,江虞兮馬不停蹄的就去了醫院。
俞萍還是一個人在那裡打吊瓶。
「不管你有多討厭我,我也不能不來看你。」江虞兮給她整理了一下被子,就開始給她削蘋果。
「虞兮,媽媽不會再不讓你做藝人了,但是你能不能離那個盛司宸遠點?」這是她唯一的退步。
從小到大,江虞兮的事都是她說了算,也都在她的掌控中。
第一次,她退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