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邁——俠婦人

洪邁——俠婦人

董國慶,字元卿,饒州德興人,宣和六年登進士第,調萊州膠水縣主簿。

會北邊動兵,留家於鄉,獨處官下,中原陷不得歸,棄官走村落。頗與逆旅主人相往來,憐其羈窮,為買一妾,不知何許人也,性慧解,有姿色。見董貧,則以治生為己任。罄家所有,買磨驢七八頭,麥數十斛,每得面,自騎驢入城鬻之,至晚負錢以歸。率數日一出,如是三年,獲利愈益多,有田宅矣。董與母、妻隔闊滋久,消息杳不通,居閑戚戚,意緒終不聊賴。妾數問故,董嬖愛已甚,不復隱,為言:「我故南官也,一家皆處鄉里,身獨漂泊,茫無還期,每一深念,幾心折欲死。」妾曰:「如是何不早告我。我有兄,喜為人謀事,旦夕且至,請為君籌之。」旬日,果有估客,長身而虯髯,騎大馬,驅車十餘乘過門,妾曰:「吾兄也。」出迎拜,使董相見,敘姻連,留飲至夜,妾始言前日事以屬客。是時虜下令:宋官亡命許自言,匿不自言而被首者死。董業已漏泄,又疑兩人慾圖己,大悔懼,乃抵曰:「無之。」

客奮髯怒且笑曰:「以女弟托質數年,相與如骨肉,故冒禁慾致君南歸,而見疑若此。脫中道有變,且累我。當取君告身與我以為信。不然,天明縛君告官矣。」董益懼,自分必死,探囊中文悉與之,終夕涕泣,一聽客。客去,明日控一馬來,曰:「行矣。」董呼妾與俱,妾曰:「適有故,須少留明年當相尋。吾手制袖袍以贈君,君謹服之。惟吾兄馬首所向。若反國,兄或舉數十萬錢為饋,宜勿取;如不可卻,則舉袍示之。彼嘗受我恩,今送君歸,未足以報德,當復護我去。萬一受其獻,則彼責塞,無復顧我矣。善守此袍,毋失去也。」董愕然,怪其語不倫,且慮鄰里覺,即揮涕上馬。疾馳到海上,有大舟臨解維,客麾董使登,揖而別。舟遽南行,略無資糧道路之備,茫不

知所為,而舟中人奉視甚謹,具食食之,特不相問訊。才達南岸,客已先在水濱,邀詣旗亭上相勞苦,出黃金二十兩,曰:「以是為太夫人壽。」董憶妾別時語,力拒之。客曰:「赤手還國,欲與妻子餓死耶?」強留金而出。

董追及,示以袍。客駭笑曰:「吾智果出彼下。吾事殊未了,明年當摯君麗人來。」徑去不反顧。

董至家,母、妻與二子俱無恙,取袍示家人,俾縫綻處,黃色隱然,拆視之,滿中皆箔金也。既詣闕自理,得添差宜興尉。逾年,客果以妾至。秦丞相與董有同陷虜之舊,為追敘向來歲月,改京秩,於辦諸軍審計,才數月,卒。秦令其母汪氏,哀訴於朝,自宣教郎特贈朝奉郎,而官其子仲堪者。時紹興十年三月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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