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意外驚喜

第九章 意外驚喜

在另一時空,秦牧有車有房有存款,過著幸福的日子,可以說是一個成功的男人。來到北宋,在如此短的時間內,讓一個赤貧之家擺脫餓飯的困境,不能不說是一個成功,一個很了不起的成功!丁氏雖是淚流滿面,卻是語氣輕鬆,這是對秦牧成功的最好讚賞,秦牧聽在耳里,感覺有點飄。

「娘,再高興也得填肚子,還是先吃飽了再說。」秦牧勸慰一句。

民以食為天,丁氏大是認可秦牧的說法,嗯一聲,點點頭,拿起筷子,夾著醬肉吃起來。

秦曉風忙拿起一個饅頭,遞在丁氏手裡:「娘,吃個饅頭!」

沒有哪個娘親不喜歡兒子的孝敬,丁氏愛憐的在秦曉風腦袋上撫摸幾下,這才接過饅頭,就著醬肉吃起來。

秦牧忙去倒了兩碗熱水,母子二人一人一碗。秦曉風吃著醬肉饅頭,暢快無比,嘴裡唔唔連聲:「哥,你不吃么?」

「我吃過了。」秦牧先是在羅府吃了點心,后又吃了近十個饅頭,早就天飽地飽了。

「牧哥兒,你也吃塊。」丁氏很是高興,夾了一塊醬肉,遞到秦牧面前。

秦牧在另一時空過的是幸福日子,這肉是不缺的,可吃可不吃。不過,不能卻了丁氏的這份情義,秦牧張嘴接過,咀嚼起來,蠻有滋味,不得不說宋人的烹飪技術不差。

在秦曉風的記憶中,醬肉下饅頭是他吃過的最好食物了,只管張嘴大嚼就是了。把他的吃相看在眼裡,秦牧既是欣慰,又是心疼。要是在現代社會,象秦曉風這麼討人喜歡的人兒,肯定是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美好生活,哪會吃這麼多苦頭。

母子二人大吃一頓,直到把醬肉吃掉多半,吃了一半饅頭,這才滿足的放下筷子,不住的打著嗝兒。

「天啊,真能吃!比我還能吃!」秦牧把桌上剩下的食物一打量,暗中驚訝。

肚子一填飽,秦曉風的腦筋就轉得快多了,做了兩個舒暢的擴胸動作,問道:「哥,你哪來的錢買肉?不會真的把紅布賣了?」

他一說話,立時提醒了丁氏,打量著秦牧:「牧哥兒,紅布賣了多少錢?」

「沒賣!」秦牧的回答大出他們的意料。

秦曉風馬上就問:「哥,你沒賣掉,那錢是從哪裡來的呢?」

「是呀!錢從哪兒來的?」丁氏附和一句。

秦牧笑道:「不一定非要賣東西才能有錢。事情是這樣的,我給你們說。」把到羅府的經過說了一遍。

話音剛落點,丁氏有些不解:「還能這樣賺錢?咦,牧哥兒,你甚時間學會打啞謎了?」

「娘,不是我要打啞謎,是羅大小姐聰慧,不需要直說。」秦牧對羅凝香這個聰慧的女子大是讚賞。和這種聰明人打交道,可以省很多口水,有些話不需要說,她也能明白。

一陣冷風吹來,秦曉風給凍得直跳,一個勁的道:「冷!冷!真冷!」

秦牧這才記起還買有禦寒衣物,從包裹里取出來,道:「曉風,試下,看合不合身?」

「哇!新衣衫!」秦曉風打量著秦牧手中的衣衫,歡喜無限,一下蹦過來,劈手奪過去,就往身上套。

丁氏忙拉住:「風哥兒,把身上的草脫下來。」

秦曉風這才記起,他身上有厚厚一層乾草,手忙腳亂的脫下來,往地上一放,在秦牧和丁氏的幫助下,把新衣衫穿在身上。

「娘,哥,我穿新衣衫了!我有新衣衫了!」秦曉風興奮的聲音在屋裡回蕩,明亮的眼裡閃爍著激動的淚花兒。

小孩子最喜歡兩樣東西,一是玩具,二是新衣衫。在秦曉風的記憶中,他還從來沒有穿過新衣衫,這是他平生第一遭穿新衣衫,這份喜悅豈是筆墨所能形容,激動得一張小臉都漲成了紫色。脖子扭來扭去,不住打量身上的衣衫,一張嘴哪裡合得攏。

作為娘親,丁氏一心想讓兒子過上好日子,有新衣衫穿,這麼多年來,就是做不到,這是她的心病。如今,秦曉風終於有新衣衫穿了,這讓她萬分激動,眼淚又涌了出來,不住抹拭起來。

秦牧幫秦曉風整理一下,打量一陣,贊道:「曉風,你穿上新衣衫真清秀,長大了,一定是一個俊小伙。」

「真的么?」小孩子最愛聽這種話了,秦曉風眼裡閃著異樣神采,很是期待的看著秦牧。

秦牧點點頭,以不容置疑的語氣道:「那還用說!」

「風哥兒,你真的比以前清秀多了。」丁氏也誇讚一句。

秦曉風眨巴著眼睛,眼裡滿是喜悅:「娘,您也穿上,准年輕呢!」

只要是女人,就喜歡聽年輕之類的話,更何況這話是出自愛子之口,丁氏這份喜悅就大了,一個勁的道:「曉風,你也會討娘的歡心了。」在秦牧的幫助下,把新衣衫穿在身上,脫口贊道:「不冷了!一點也不冷了!」

話里透著一股子喜悅,欣慰,無比自豪的道:「牧哥兒,你比娘能幹。來,把你的穿上,看看,是不是俊些。」

秦牧買好衣衫之後,因為要背包裹,也沒有穿。回來這麼久,沒有運動,有些發冷,聞言之下,拿起衣衫進了裡屋。

「牧哥兒還害羞呢。」丁氏調侃一句:「還不是娘身上落下來的肉。」

秦牧把身上的破衣爛衫全部脫掉,拿起新衣衫穿上,寒氣為這一掃,精神為之一振。系好扣子,略一整理,跺跺腳,走了出去。

「怎麼樣?合身么?」秦牧問一句。

讓秦牧意外的是,丁氏和秦曉風張大了嘴巴打量著秦牧,好象不認識他似的,一句話不說,還一臉的詫異。

「娘,你們這是怎麼了?」秦牧不明所以。

「哥,你知道你有多俊么?」秦曉風的聲音高亢尖細,彷彿高音喇叭在廣播似的。

秦牧大是意外,眉頭一挑,問道:「俊?我俊?說笑吧?」

「哥,你等著!」秦曉風甩下一句沒頭沒腦的話,撒丫子就跑走了。

秦牧不解的問道:「曉風,你這是去哪裡?」

「哥,我馬上就來。」秦曉風的聲音遠遠傳來。

秦牧不明所以,只有等著了。不一會兒,急促的腳步聲響起,秦曉風端著一個破盆,小跑著過來,把破盆往秦牧面前一遞:「哥,你自個兒看。」

朝水盆一望,盆里是清水,水中出現一個濃眉大眼,精神瞿爍的小夥子。寬臉膛,高鼻樑,稜角分明,線條清晰,比例勻稱,絕對是一個俊小伙。秦牧脫口就要問「這是誰」,馬上醒悟過來,這是自己。

來到北宋后,秦牧對自己的長相還真沒注意過,洗臉的時候在水裡看見過,鬍子拉碴,頭髮篷松,二十四歲的人,看上去象是三四十歲的大叔。而現在的自己,一下子年輕了十歲,不過二十三四歲的樣兒。

「佛要金身,人要衣裝」這話一點也沒有說錯。

唯一的缺點就是去羅府時只把鬍子胡亂修了下,頭髮有些散亂,影響形象。呆了呆之後,秦牧叫一聲:「我要看看我究竟有多帥!」

「給!」丁氏把破剪刀遞在秦牧手裡。

「哥,再剪點,再剪點!」秦曉風把盆子往桌上一放,指點起來。

在丁氏和秦曉風的幫助下,秦牧一通修剪。等到修剪好了,把剪刀一放,用水一照,一下子驚呆了,吃驚的看著水盆,自言自語:「這還是我嗎?」

「哥,你太俊了!」秦曉風打量著秦牧,尖叫起來。

把他的神態看在眼裡,秦牧只覺這很熟悉,絕對是粉絲崇拜偶像才有的神態。

秦曉風說得不錯,秦牧真的很帥。頭髮一束,鬍鬚一剪,姿容俊俏,甚是迷人,又年輕了幾歲,更重要的是容光煥發,精神抖摟,自有一股子活力。

「我真帥!」另一時空的資訊發達,秦牧在電視、網路上見過的帥哥不少,也不得不驚訝於自己的容貌。

說超潘安,賽宋玉,太誇張。不過,要是走到大街上,回頭率絕對夠高,肯定會引得小女生瘋狂尖叫。

秦牧絕對想不到那個被稱為「秦傻」的人居然擁有一副傲人的容貌,這是意外之喜。誰不想擁有一副姣好的容貌呢?秦牧驚喜無限,扯起嗓子吼起來:「幹壞事有本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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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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