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迷失 第二十章 文人會社

第一卷 迷失 第二十章 文人會社

幾天時間在充實的忙碌中匆匆而過。

我和庄大媽每天天沒亮出門收購蔬菜,拉到城裡后先將最好的一批送到春樂居,然後才將剩下的拿到市集上賣。

因為我考慮到這個年代沒有自來水,鹿城裡那些沒錢在家裡鑿井的普通居民,他們的日常用水不是河水就是城裡為數不多的幾個公共水井,很不方便。所以我向庄大媽建議,把菜拉到城裡賣之前先拉到淺灘上洗乾淨。那些剛從地里出來的菜,雖然新鮮水嫩但也沾著不少泥沙,買回家清洗起來還是比較費事又費水的。想不到我這一個小小的貼心服務,還得到大家的一致讚賞,回頭客多了生意也開始好起來,往往菜一拉到市集就很快賣光,不到中午我們就可以回到鹿山。

而西平王在我的悉心照料下,傷勢開始好轉,沒有再出現發燒的情況。不過,他現在整個人成天無精打彩的,本來就跟塊寒冰似的臉更是多了幾分沉沉的死氣,看上去跟個活死人似的。雖然他沒說過什麼,但我可以猜出他是因為滯留在這裡,又因有傷在身無法立刻趕赴王都而憋了一肚子的悶氣和焦慮。

要和他同住一間房,無可避免的要長時間地對著他那張活死人臉,我的心情也無可避免的超級鬱悶起來。雖然他沒說話,但我就是覺得如今他的那副表情是在不停地提醒我:現在這環境是我間接造成的。我恨不得能把賺來的錢一分當成一塊來花,只要讓他早日滾回王都去,我就可以不用再看著這張令人難受的臉,不用再覺得自己欠他的大人情。而且,去王都,或許能見回伏火龍和洛小橙他們。不知為什麼,我的直覺一直在告訴我,他們現在都安全無恙活得好好的——雖然,這或許只是我一廂情願的想法。

可是單靠賣菜的收入,維持日常的生活開支和醫藥費是沒問題,但剩下的錢卻是不多。想要賺快錢,除非是去打家劫舍,可我這種心懷正義的一等一的民,又怎能去做那種沒天良的壞事?

想多賺點錢,還得要另想辦法。之前我也有考慮過到蘇君君的春樂居里賣賣色相來賺錢,但是想不到這個年頭能出來賣的都不簡單。瞧春樂居裡頭的那班姑娘,除了個個貌美如花外還能出口成章出手成文,什麼琴棋書畫的更是不在話下,而我,打扮一下走出來還是不會丟人的,可是我缺才呀!

本來在自己的時代就不是什麼才女,要我偷幾句唐詩宋詞象「床前明月光」,或「明月幾時有」之類的來充充場面裝文化人或許還行,但這個時代的人,所作的文章大多都是喜歡使用疊字,根本就和我所知有限的詩詞歌賦風格相去甚遠。再加上,來到這個時代更看不懂那些類似象形文字的古文,成了一個徹頭徹尾巴的文盲,為免丟人,我一下子就打消了到春樂居去賣這個念頭了。

第二天,像往常那樣送菜到春樂居。剛把菜放下,就聽到廚房裡的江廚子向蘇君君抱怨:「蘇姐兒,小三兒回鄉下去了,廚房裡只有我一個人根本就忙不過來。」

蘇君君帶著歉意說:「這我也知道。最近辛苦江大哥了,我已經放話出去找人了。」

哦!這不就是個賺錢的機會嗎?上天,你總算是願意對我開一條窗縫了。

我趕緊上前兩步站到蘇君君的跟前說:「美人姐姐,你的廚房要請人嗎?讓我來做行不行?我可以每天送完菜后留下來幫忙的。」

蘇君君想了一下,說:「好吧。幫工的工錢是五錢一個月,每月十五發工錢,如果幹得好還會另有打賞。你何時可以來?」

我說:「馬上。」

蘇君君笑了笑說:「那好,就從今天開始吧。不過,我有一個要求。」

要求?我的心咯噔了一下,該不會是見我這麼心急要上班,想趁機壓低我的工錢這麼無良吧?

我看著蘇君君那張笑盈盈的俏臉有些緊張地問:「什麼要求?」

蘇君君眉眼帶笑地說:「從現在開始不要再喊我美人姐姐了,讓外面的人聽到了還不得笑話我?」

但你真的是個美人啊!我的心裡是這樣誹議,但嘴上還是很爽快地說:「行,我以後就喊你君姐姐可好?」

蘇君君輕笑點頭算是應允了。

庄大媽得知我要在春樂居打工后,嘴巴張大得幾乎可以塞進一個雞蛋。只不過是在風月場所里打工,又不是親自上場去賣,用得著擺出那麼誇張的驚訝表情么?

過了好一會庄大媽才回過神來,不安地問:「小雙,我看你也是好人家出身的孩子,你去那種不正經的地方上工,豈非自辱清白?」

看來她是怕我被春樂居里的姑娘給玷污了。別鬧了,別說我也是個女的,就算我是個純爺們,人家姑娘們忙著賺錢,誰會浪費時間在我這種死窮鬼身上?

我笑著對庄大媽說:「我只是在廚房裡當幫工,正經得很,庄大媽你不用擔心。」

庄大媽見我意志堅定,自知無法勸阻只好無奈地搖搖頭,說:「你自己要當心。我回去會告訴大雙你在飯館當幫工,你不用擔心。」

心裡不禁覺得有些好笑。我跟那寒冰臉是沒有任何關係的,本姑娘要幹什麼根本就輪不到他管。不過,庄大媽處於一番好心,我也便笑著對她回以一聲「謝謝」。

就這樣,我開始到春樂居里做兼職了。

春樂居雖然說是煙花之地,可是,和我平時在電視里看到那些青樓完全不一樣。這裡的姑娘並不走袒胸露臂、搖著小手絹浪里浪氣地喊公子的妖艷賤貨路線,反而是打扮得端莊得體且品味高尚。

嚴格的說,春樂居更象一個文人會社和餐館的混合體。這裡的格局,和我之前到過的旅館里看到的很不同,一樓是一個很大的大廳,地上整齊的擺著矮矮的、漆著黑漆的矮几,矮几放在竹席上,每張矮几圍著若干個乾淨的布墊,四周擺放著象是用青銅做的擺設。

一幫自命風流的文人騷客,來這裡念念文章、評評畫、彈彈琴;而春樂居里的姑娘,就穿梭於這幫男人之間,陪他們吃飯喝酒、調琴和樂、比試文采,兼聽他們發懷才不遇的牢騷。當然,這裡總算是煙花之地,姑娘們如果給客人看上了,只要客人給得起錢她們也會提供私人服務,樓上的一排排廂房就是姑娘們提供私人服務的地方。

我這個廚房幫工的工作就是在廚房裡幫廚師洗洗菜、燒火,把燒好的菜從廚房裡拿出來,放到客人的桌上。待客人走了以後,我就得趕緊把桌子收拾乾淨。而樓上的廂房我是不用上去的,如有客人包了廂房,傳菜、收拾等工作,由一個十三、四歲的小蘿莉去做。這小蘿莉叫小晴,長著一張圓臉但身材跟豆芽菜一樣的扁平沒看頭。

廚房幫工這份工作聽起來並沒有什麼技術含量,但對我來說還是有些難度的。雖然我在現代里也曾到過餐館端過盤子,但古代的餐館跟現在的很不同,這個年代用的餐具不是陶瓷製品就是青銅器,動不動就來個烹羊什麼的,要把整個大大的銅鍋捧出去,重得要死不說還會一不小心就把手給燙了。更加上,我的工作範圍還包括燒火,現代的爐頭基本上是用煤氣的,我哪有機會用木頭燒過火?

把爐火弄滅了不知多少次、被江廚子狠涮了好幾回后,我依然還沒有學會怎樣燒火。被我蠢哭了的江廚子在無計可施下,只得喊小晴來燒火,把我踢到樓面去幹活。我想,若繼續在廚房呆著在江廚子的面前晃蕩,他很可能控制不住自己把我當羊給燉了。

出去樓面幹活以後,我有新的發現:原來這裡的人吃飯是用手,而不是筷子。之前在庄大媽家沒看到筷子,還以為是她家貧買不起,但現在在這麼一大間營業場所也沒有看到有筷子,看來筷子在這個年代還沒有完全普及,只是局限於某些地區使用。

我又發現,這個年代的文人很流行穿那種上窄、直至手肘處開始變寬的拖地長袖上衣。這種上衣左右交搭,腰間處用腰帶系著;衣服的下擺長至小腿處,露出遮住腳面的素色內裙。而這班文人好象也很喜歡帶帽,他們所帶的帽和市面上所見的其他人的帽不一樣。那種帽子是黑色的,一個起碼有五寸長、長且窄的圓筒帽身套在頭頂的髮髻上,頂端架著一塊用黑布包著的長方形、薄薄的硬狀物體,前高后低的架在帽身上;帽身的下端有一條細長的或金屬體或竹枝又或玉條,穿過髮髻,在帽的左右穿出一截,兩根黑色的布帶各在上面纏繞幾圈,垂下來繫到下巴下。

這種被他們稱之為「冠」的帽子,以我的眼光看來,實在又土又土還沒品味,換了是我,打死都不會將這麼一頂玩意戴到頭上。但對那班文化人來說,這頂「冠」好象是很值得驕傲的「讀書人」象徵。不過我覺得,這種流連於煙花之地樂得像個二傻子般的「讀書人」,應該都是些沒多大作為的無志之徒。

在我完成手頭上的工作,又沒其他事乾的時候,我喜歡站到一旁靜靜地看熱鬧。這班「才子」們,來春樂居最喜歡做的事,就是在姑娘們和其他文人前顯露自己的文采或琴藝。作了一首新詩又或作了一首新曲,也要隆重其事地吹噓一番。

這不?此時就有一個穿灰色衣服的什麼公子站出來了。只見他得意洋洋地站起來,清清嗓子,提高聲音說:「諸位,在下昨日靈感所至剛作一篇新作,請諸位品評。」他拍拍手,一個書童模樣的少年從旁邊的竹箱里拿出一卷竹卷,雙手捧起遞給灰衣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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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時空之我的鬼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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