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喜歡是乍見之歡,愛是久處不厭 。

第3章 喜歡是乍見之歡,愛是久處不厭 。

我發現好的愛情會讓人變得更加溫柔。

我有一個朋友,她交往了一個天生臭臉的男友。各項條件都很好,就是一臉凶樣,看起來非常不好相處。

實際上和他有幾次接觸,給我的感覺確實不太好相處,對人冷冰冰的,說話惜字如金。

就這樣的男孩,好多姐妹都在替她可惜,那麼活潑的女孩,找了個不近人情的冰塊。

可朋友她卻很驚奇說,他在你們的印象中是這樣的?真正的他是很會撒嬌,講話總是軟糯糯的,經常把自己稱作「小笨笨」的幼稚鬼。

朋友說完看着我們驚訝的面孔,為了證明他的「可愛」,還拿他們的聊天記錄給我們看。屏幕中那個瘋狂撒嬌求抱抱求親親的男孩,和現實中我們認識的冰塊男截然不同。

我們一度感慨愛情的魅力,雖然難以接受他的巨大反差,但他的反差也是可能發生的。每次看到老鄉和男友漫步校園,總是看到男生用最深情的眼光看着她,由於專業不同,他一有時間就陪她上課,已經成為我們班的常駐嘉賓。朋友的宿舍也堆滿了他送的零食,每逢過節總能看到他準點曬女友曬幸福。就是這樣在大多數人看來,不平易近人的冰塊男,居然在愛情面前也是個軟綿綿的幼稚鬼。

我想或許這就是好的愛情吧,讓原本的你變得就不像你,為愛的人無限量供應僅你可見的柔軟。

什麼性格的女生會讓人念念不忘呢

我想大概是那種

朋友不多,有些孤獨,喜歡獨處,安靜,高冷,甚至自卑,但是思想有主見,有坡度,經得起誘惑,知道適合自己的是什麼,經歷過很多不為人知的苦楚和孤寂之後沉澱下來的獨立的三觀。

她們內心很細膩敏感,總是為別人着想,善解人意,患得患失,多愁善感,缺乏安全感,也可以說是缺愛,表面上瀟灑無所謂的態度,也不善於表達自己的感情,總是讓人誤以為這人不好相處,但其實你堅持走進了她們的心之後,被她們承認了之後,無論你是什麼身份,朋友還是愛人,至死不渝在她們身上體現的淋漓盡致。

她們總是用自己的方式愛自己喜歡的人,也許這種方式讓人不易察覺,甚至有些偏激,但是靜下心來仔細想想之後,你會恍然這種愛比那種甜言蜜語太直白的喜歡更珍貴,能被這樣的女孩子放心裏喜歡上,這輩子或許沒有別的遺憾了。

如果上天能給機會讓我遇見這樣的女孩子,我想我應該會毫不猶豫的拿命去守護。

真心喜歡一個人是種怎樣的體驗?

知乎上的一個回答可以說是非常甜膩了:我跟她戀愛九年結婚,現在婚後四年半,我確信自己依然最純最純的喜歡着她。

客觀來說她不是我認識的最美麗,最溫柔,最有才華的女孩,但是她是我最願意稱讚其美麗、溫柔和才華的女孩,因為我覺得這些跟我有關,別人的那些跟我無關。

我願意為她拎包,陪她逛街,給她打洗腳水,在她很困不想洗臉的時候用濕毛巾給她擦臉,在她想看的時候賣萌或者做鬼臉,完全不覺得這些事有一絲一毫的不自然和不情願。

每天睡在一起,還是會想念,回家后擁抱的時候感覺心裏無比寧靜,所有的煩擾喧囂都離我幾百光年遠。感覺身體里的苦悶、焦躁、喜悅、激動等等所有極端的情緒被中和,變成寧靜,變成永遠不想動的安逸感覺。

我一直不知道喜歡和愛,到底是質的區別,還是量的區別。大概喜歡就是幼年的愛,愛是成熟后的喜歡,可是我該怎麼解釋,從青春期萌動的心跳加速,到婚後四年平靜的柴米油鹽,都真真實實的每天發生在我現在的生活里,是個什麼狀態?

我覺得,就是因為我喜歡她吧。

年齡越大我越相信喜歡一個人是藏不住的。

人們常說喜歡一個人就會有意無意的想起他。想知道他今天過的快不快樂,有沒有好好吃飯,有沒有在想自己。甚至每一次和他見面都會莫名的開心很久。但是現在我們的生活和關係都太快了,很難有一個人可以等你三年五年甚至更久。所以當有人開始喜歡你的時候你又會覺得有些難以接受身邊多了一個人。

你告訴自己說,我一個人習慣了。好像還不太能適應要給另一個人及時的回消息,要告訴他我在幹什麼。其實我們都懂,或是擔心,或是顧慮,或是沒有安全感。當一個很愛你的人在你面前的時候,你的第一反應是逃避。而當這個人真正放棄你的時候,你又覺得好像是什麼東西丟了一樣,開始難過。

人啊,最重要的是追求自己的內心,不必患得患失。喜歡就在一起,沒有那麼多道理。不要等一個人喜歡你到藏都藏不住的時候你還無動於衷。而到了他徹底放下你的時候,你再後悔莫及。

我以前盯着你的時候,你老是問我幹嘛一直盯着你看,我說就看看嘛,其實你不知道那時候我好愛你.

朋友跟我談起回家的事情,以下是他的口吻敘述。

前幾天回家,爸媽做好了飯菜在家裏等我,吃完飯後照例去河邊散步,媽媽和我說,可以考慮談戀愛了,找一個喜歡的,談一段時間就把婚結了,讓她也能早點安心。

我看了看有幾絲銀髮的媽媽,沒忍心告訴她,我還是想一個人自在的生活,住在落地窗的房子裏,每天做着自己喜歡的事情,努力掙錢也挺好的。

可在父母眼裏,不結婚不生小孩的人生是不完整的,20多歲的年紀,更重要的是早點結婚安定下來。再加上身邊的同齡人大多都結婚生子了,所以我爸媽一直不停地給我張羅相親。

他們總認為「我是為你好,成家立業,成家后才能更好的打拚事業」。

真的讓人挺無奈的,其實很多時候我都覺得控制欲和愛是相悖的,我從來不覺得父母就一定是對的,對孩子的控制欲太強的話,變相來說也是一種自私。

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人生,沒有人的人生一定是需要去控制或者討好另一個人才完整的。

明白我們是獨立的個體,但我願意對你好,付出,也願意尊重你的意願,愛才是成立的。

為人父母或許不需要考試,但王朔說得對,沒有誰天生該對誰好,哪怕是有血緣關係,你不付出,照樣什麼也得不到。

學會正確地去愛,才是愛的第一步,而不是打着愛的名義傷害。

如果以後遇不見那個人了,一直一個人,好像也還不錯。

越長大越不好騙了,變得精明,世俗,實際,只想討自己歡心。

比起那些甜言蜜語啊,更想看對方能帶給自己些什麼,不是物質上的,而是他願意把你的人生接過去,免你苦,免你憂,保你安穩,給你踏實,讓你開心,日日輕鬆。

讓你覺得這段戀愛不開心以及沒有未來的人,不要因為「戀愛時間久」和「他有時候對我很好」而有所留戀。

應該是「我們在一起很開心」以及「我們正在一起實現兩個人共同計劃的未來」這才是值得的感情。

單著,不是被剩下,而是我一個人其實也可以。

有些讓你覺得很累的關係就算了吧,抓不住沙就該一把揚了它。雖然愛一個人是很勇敢的事,但忘不掉一個人卻是非常懦弱的事。

就算你們曾經好過很多年,他也做過很多令你感動的事。但你也不該把他當做你的全世界。因為你永遠都無法確定,他下一秒是不是還在。

愛一個人不能太用力,否則會讓自己很疼。

以前看過這樣一段話:愛情其實最害怕用力過猛,對一個人傾盡所有的付出,到最後往往只會換來歇斯底里的索求。當你有幸遇到一個值得愛的人,記得愛他,珍惜他,也永遠做好他隨時會走的準備,學會和愛過的人好好告別,並且有轉身再愛別人的灑脫。這不是涼情薄意,相反這種對情感的合理克制才更有機會得到最好的愛情。

或許你還忘不掉他,所以你總是盯着手機看有沒有他發來的消息;或許你還忘不掉他,所以你在朋友圈裏一遍又一遍翻看他的動態;或許你還忘不掉他,所以你仍然期望電話響起時是他來電的號碼。

你說你們回憶太多,怎麼能可能忘得了。但總有一天,時間會沖淡一切。當你有天不再好奇他的任何事時你就酷斃了。

永遠要記得,真正的放下不是拉黑,不是刪除,也不是絕口不提,而是在回憶湧上心頭的某一天,自己也能笑着跟朋友講講。

人們總是會高估別人對自己的感情,所以難過的時候才會更加難過。如果一段感情讓你愛的太累太辛苦,讓你活的越來越不像自己,那就不要強迫自己再繼續了。你要明白,你付出再多也是徒勞無功。因為你把感情賭在了一個不能給你安全感的人身上,怎麼可能會有回報呢。

有時候真的沒必要去爭那些不屬於你的東西,時間會告訴你,什麼才是你值得去拼了命付出拼了命抓緊的東西。

你總要學會放手那些留不住的,當你釋懷的那天你會發現,區區一個他算的了什麼。所以,把難過放一放,把眼淚收一收,別總是跟自己過不去。

人總要看向未來,學着放下,不要頻頻回頭,也不要再往回走。不要對任何人付出你所有的感情,你要越來越努力,讓離開你的人後悔沒對你付出所有的感情。

其實壞情緒就像垃圾,該扔就扔。別再整天負能量,時間都用來幻想。你要做的是融入更好的圈子,才能遇到更好的人。

喜歡是乍見之歡,愛是久處不厭。

當關心和陪伴變成打擾,孤獨就是救贖。

我只是希望做好自己本份,使喜歡我的人繼續喜歡我,使最初不喜歡我的人,至少不要恨我,我已經感到滿足,因為我不聖人,不能夠全世界都要和我共鳴。

我們總是懷想着,只要足夠用心,足夠真誠,足夠用力,就能感動一個人,但最終你能感動到的也只是自己。

就算你足夠幸運,感動到一個人,可感動是感動,愛是愛,感動再多也無法讓一個人愛上你。

當然不是所有人在一起都是為了愛,可至少你不必自欺欺人。

曾以為感情是可以拼來的,是可以搶來的,甚至是可以追來的,可其實自始至終,有的人等着你來追,有的人從未回頭看過你。

不愛就是不愛,感情勉強不來。

就像數學一樣,數學不會,就是不會,愛與不愛,都是從一開始就註定的。

其實,你也可以被愛,值得被愛,只是還沒遇到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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