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一個父親

第34章 一個父親

方旭搬到了宋老實隔壁的院子。

早上,被宋老實打擊之後,他去了趟醫仙鎮,把雀兒和王元鵝接了回來。這樣一來,宋老實的院子里房間不夠,住不下了。

不過,王元鵝沒有單獨的房間,只能暫時住在牲口棚里,方旭向它許諾,過兩天就給它蓋一所新房子,它勉強答應下來。

晚上,方旭做了一大桌子菜,又專門煮了一大鍋米飯,慶祝喬遷之喜。

在宋老實的屋裡,四個人圍坐在桌子旁,地上放了個盆,裡面大半盆米飯,那是給王元鵝的。

宋老實看看那盆米飯,一臉肉疼,「便宜這個扁毛畜牲了!不行,不能這麼偏心。」

方旭嘴角抽抽,我靠,老頭子膽兒真肥,這可是二級妖獸啊,你就這麼罵它?

他正想著呢,宋老實起身大步出去,回來的時候,手裡端著一個空盆,一腳把大鵝踢開,在它憤怒的注視下,把一大半米飯倒進空盆里,然後,把少的那盆還給大鵝,斥道:「看什麼看,有的吃就不錯了,再看這點也不給你留!」

說完,老頭子端著大半盆米飯走了出去,看樣子,是準備給老騾的。

方旭無語,這還真是……相依為命三十多年,感情勝似親兄弟啊!

見雀兒和方旭不給自己主持公道,王元鵝憤怒的小眼神兒變為委屈,鵝鵝鵝鵝鵝,叫了幾聲,低下頭開始猛吃,它怕那個瘋老頭把它僅剩的這點飯再給搶走。

這邊各種鬧騰,那邊,司徒菀菀看著自己碗中的米飯,心中卻震驚不已,眼前這一碗米飯晶瑩剔透,濃香撲鼻,看起來很是不凡,不由得,她想起了一種她從未見過的靈食——靈米。

靈米是最為特別的靈食,任何境界的修者都可食用,甚至普通人也行,而且,常吃靈米可百病不侵。

所以,靈米是修行界與凡人界通用的貨幣,一般情況下,修行界與凡人界的交易都以靈米作為結算單位,一粒靈米,相當於黃金十兩。

司徒菀菀抬頭,不敢置信的看著方旭。

方旭見了,聳聳肩,道:「就加了一小把,沒多少。嗯,今天早上你暈倒的時候,我還餵過你兩粒呢,別大驚小怪一副沒見過世面的樣子。」

司徒菀菀呆住了,我說怎麼感冒發燒那麼快就好了,而且餓了一天一夜,不覺得怎麼難受,反而感覺渾身暖洋洋的。

可是,一小把?那是多少?至少得幾十粒吧?這頓飯就花了幾百兩黃金,你這也太奢侈了吧?

司徒菀菀壓下心中的悸動,毫無形象地吃了起來,她怕那兩個瘋子會搶自己的米飯給騾子和鵝。

一旁,雀兒坐在椅子上,小短腿甩著,筷子嗖嗖,小嘴鼓鼓。

如今,她不戴幕遮了。

昨天上官小仙離開之前,送給雀兒一張面具。

輕薄如無物,近似於膚色,半透明,說是只要貼在臉上,就能自適應,變成面具。

給雀兒換面具的時候,方旭第一次看到小雀兒的臉,把他心疼的差點抽過去。

整張臉嚴重燒傷,只有額頭和右眼,以及右腮的上半部分完好。

左眼無法視物,沒有黑白眼珠之分,整個眼珠呈現出一種透著淺淺金色的瑩白色,有一種頂級瓷器般的釉質感。當時方旭以為是假眼球,問過雀兒后才知道不是。

方旭相信,雀兒本來是很漂亮的,她皮膚很好,溫潤如玉,五官很精緻,可是,全毀了!

按照上官小仙的交代,方旭先讓雀兒洗了臉,不擦乾,讓她閉上眼睛,把那張面具貼到她臉上。

神奇的事情發生了,皮子遇水后很快變軟,融化成了一層薄而無色透明的液體,隨後慢慢被雀兒的小臉兒吸收,徹底消失不見。

而這時候,映入方旭眼帘的,是一個粉雕玉琢的小姑娘,臉上的異常完全看不出來,甚至連左眼都看不出絲毫異常。

****

封後庄,秦峰等五個準備去下南城的人,在同一天成親,這一天,封後庄熱鬧非常。

婚禮結束后,送走了賓客,在秦峰家中,曾與方旭並肩作戰的十人又拼了一桌。連同方旭共十一個人,推杯換盞,好不熱鬧。

方旭看看天色,有點牙疼,「我說弟兄們,都這個點兒了,你們不打算回家?那可是洞房花燭啊,春宵一刻值千金啊!」

秦峰幾個今天結婚的鬨笑,其他幾人也是鬨笑,秦峰道:「方大哥,什麼春宵一刻值千金?我們早都嘗過滋味了,嘿嘿嘿。」

方旭愕然,封後庄的名單剛剛定下來才幾天啊?這幫人動手夠快的啊。

秦峰見了方旭神色,頓時明白他想岔了,猥瑣地笑笑,道:「當時我們村名額出來之後,村子里決定我們這十個人一起去下南城。哈哈,那時候來提親的差點踏破門檻,我們父母挑挑揀揀給我們挑了個姑娘,我們回來之後啊,頭一天就都見了面。嘿嘿,那啥,方大哥也知道,咱們這些人都……嘿嘿,對吧?女方家長呢,也想早點把關係定下來,又不阻擋,於是,沒幾天,我們都住到一起了,嘿嘿嘿……」

一陣猥瑣的怪笑,所有人都是,方旭也不例外。

就聽秦峰續道:「結果啊,嘿嘿嘿,共管會要求一半女子的消息傳來,這五位弟兄去不成了,他們媳婦兒家又後悔了,可是,後悔有啥用啊,都住在一起十幾天,生米都煮成稀飯了,哈哈哈。」

眾人忍不住又是鬨笑,那幾個去不成的,反而笑得更開心,似乎並不因去不成而有什麼煩惱。

去下南城未必是好事,即便開了下丹田的,三年後能留下的也十不存一。他們不用去下南城生死拼殺,還白撿一個漂亮媳婦兒,大概做夢都能笑醒吧?

一眾人正在笑鬧,就聽門外傳來聲音。

「哎喲,村長您怎麼來了?」

「方旭,讓方旭出來!」

屋內眾人頓時息聲,十個人看著方旭,不言不語。

方旭皺眉,道:「你們先吃,我一會兒回來。」

說完,他轉身出了門,留下十人低聲議論。

司徒菀菀的名字出現在夾山峪上報的名單中,這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很多人不用猜,就知道這是方旭的手筆。

兩人在孤憫院共事那麼長時間,有點交情很正常,而且司徒菀菀將要成為公昊眾多妻子中的一員的事,很多人也知道。

大多數人認為那是一個火坑,在這種情況下,方旭出手,將她拯救出火坑,這是很容易理解的事。

方旭來到院子里,只見司徒宇滿臉通紅,酒氣熏天,身體搖搖晃晃,看起來喝了不少酒。

他對秦峰的父親道:「秦老伯,這邊交給我吧,你幫忙再上點酒,弟兄們都沒盡興。」

秦老伯笑得如同彌勒佛,方旭每次稱呼他秦老伯,他都笑得很開心,聞言,連連答應,去找酒了。

院子里,只剩下方旭與司徒宇。

兩人對視,久久無言。

突然,司徒宇仰頭,嚎啕大哭。

方旭愕然,屋子裡躲在門口偷看的十個人面面相覷,這是咋了?

「方旭,那是我女兒,那是我養大的女兒,我是她父親,我能不盼著她好嗎?是,我不是東西,我不是沒看出宋叔叔的意思,可我不搭腔,那時候,你就是一個平平常常的小夥子,有什麼資格娶我女兒?以你在孤憫院的薪水,你能給她帶來好生活嗎?

「是,我是無恥,我本就無恥,這沒什麼好說的,一看你在五山之地表現突出,立馬說你是我女婿,那是因為我見識了你的能力,我知道以你的能力,能給我女兒帶來好生活。

「是,我沒臉沒皮,一看你那邊沒什麼回應,公昊來提親,我毫不猶豫的答應下來。可是,你知不知道我一點彩禮都沒要,我對公昊的唯一要求是,善待我的女兒。我不知道公昊是什麼人嗎?我知道他嘴不應心,說的話如同放屁。可是,你想沒想過,公昊作為公家子弟,他們家最不缺的就是錢!他能給菀菀帶來好生活,菀菀嫁過去,不能大貴,但大富可期,到時候,她一頓飯就能趕得上我家一年的花銷!嗚嗚嗚……」

說到這裡,司徒宇說不下去了,一陣嚎啕,哭的身子發軟,差點倒在地上。

「你知道我為什麼這樣嗎?因為……菀菀太苦了,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她那麼拼,從她十一歲開始,沒有一個晚上,她的房間在前半夜熄燈,不論她是感冒了還是發燒了,再難受,再不舒服,她都在拚命學習。我沒本事,孤憫院的活都是她自己拼出來的,可是,我不想她嫁人了還要受委屈,還要那麼拼,我是一個男人,我要臉,可我也是一個父親,我把麵皮扔到地上任由別人使勁踩,想給她找個條件好點的丈夫,有錯嗎?為什麼就沒人理解我,為什麼所有人都在罵我!嗚嗚嗚嗚……」

好一陣,司徒宇哭聲漸漸停住,他看著方旭,道:「方旭,求你,善待菀菀。下南城的兇險我清楚,她長相好,卻連下丹田都沒開,去了下南城,誰也不敢保證會發生什麼。既然你給了她名額,我就當她是你的人了。我知道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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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做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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