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四)吳均齊春秋

(七五四)吳均齊春秋

(七五四)吳均齊春秋

《梁書·文學·吳均傳》云:「均表求撰《齊春秋》,書成奏之,高祖以其書不實,使中書舍人劉之遴詰問數條,竟支離無對,敕付省焚之,坐免職。」《南史》云:「均將著史以自名,欲撰齊書,求借齊起居注及群臣行狀,武帝不許,遂私撰《齊春秋》奏之。書稱帝為齊明帝佐命,帝惡其實錄,以其書不實,使中書舍人劉之遴詰問數十條,竟支離無對,敕付省焚之,坐免職。」《史通·古今正史》篇曰:均乞給起居注並群臣行狀,有詔:「齊氏故事,布在流俗,聞見既多,可自搜訪也。」詔辭不容偽造,則《南史》之說是也。流俗傳說,往往能知事之內情,而於其外表則不能皆確,如時、月、日、地名、官名等是也。既靳起居注及群臣行狀不與,而復以不實為之罪,可謂巧於立說矣。

《南史·梁書·帝紀》云:「初,皇考(梁武帝蕭衍父順之)之薨,不得志,事見《齊魚復侯傳》。至是,郁林失德,齊明帝作輔,將為廢立計,帝欲助齊明,傾齊武之嗣,以雪心恥,齊明亦知之,每與帝謀。」此即所謂帝為齊明佐命者也。復仇在當時,不徒不以為諱,且以為榮,梁武未必惡吳均之實錄。然順之之殺魚復侯,亦本非美事,《齊書》亦不著其事。梁武蓋為其父諱,故不欲著其實也。然均書竟不能絕,亦何益耶?《梁書》《南史》,敘均所著書,皆有《齊春秋》,《隋志》亦着錄。《史通》云:其私本竟能與蕭氏所撰並傳於后,蓋所焚者特其進呈之本而已。善乎孟子之言之也,曰:「暴其民甚,則身弒國亡;不甚,則身危國削,名之曰幽、厲,雖孝子慈孫,百世不能改也。」天下之公,固終不容以一人一家之私掩也。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咪咕公版·讀史札記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其他 咪咕公版·讀史札記
上一章下一章

(七五四)吳均齊春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