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龍貓日常(上)】

【番外:龍貓日常(上)】

(閱前提醒:此番外時間線靠後)

【01耳洞】

我跟諾基亞說我要打耳洞,他問我為什麼。

「別的女孩子都打了,我也要打。」

「會很痛,還會漏風。」他煞有其事的說,我都不知道他從哪得出的這個結論。

神他媽漏風!

「賣耳環的老闆娘說一點都不痛,你用那個什麼什麼技能,就是那個能割掉人腦袋的黑線給我扎一下,一下就好了,都不會流血。」我記得他打架的時候曾經亮過黑線,但不記得技能名字了。

「……」他沉默一會兒,展開手,黑暗的魔法由煙凝聚成實體的線盤繞在手臂上。對魔力這種程度的微/操,我是根本做不到的。

「就是這個!」我背對他端正坐好,等他給我來一下。

等了半天,背後沒動靜,我轉過頭去看,發現他正糾結地看著手裡的黑線。我問他怎麼了,他就說他怕一下把我腦袋削掉。

「不會的,你手穩一點,扎一下就好了。」被他沉默地盯著,我也緊張起來,本來不怕的,現在都有點心顫。但為了達成目的,我強行裝作毫無畏懼的樣子與他對峙。

對峙三秒。

「不行。」他收回手,把手藏回斗篷里。

「行吶!」我把他的手拽出來,硬掰開讓他捏到我的耳垂。「扎一下!扎一下!」

不能慫啊!我都沒慫!

他的手捏了捏我的耳垂,然後鬆開了。

「扎了。」他說。

我有些困惑。這是扎了嗎?還是沒扎?大家說不疼,但這是真的沒感覺誒,這麼神奇的嗎?

他說完就想溜,我趕緊拽住他的斗篷拉停他:「不許跑,還有一邊,這邊也來一下。」

他無奈的站停,我補充道:「不要扎歪了。」

他伸手揉我右耳朵,我被捏得有點癢,拍開他的手說:「不是這邊,這邊打過了,是左邊。」

「……」他換到左邊捏我耳垂。

捏呀捏呀。

半天過去都沒打好,根本不像右邊耳朵那麼迅速,我漸漸皺起眉,隱約覺得他可能只是在玩我的耳朵。就當我要發出質疑的聲音時,他鬆開了手,平平無奇的陳述:「好了。」

終於好了嗎!

我挺高興的,在他說好了后就到處找鏡子想看看。結果等找到鏡子后,我舉著鏡子照了半天,都沒有照到有小洞洞。

???

這是根本沒打吧!騙我!

轉頭我就要找諾基亞對峙,可鬼知道他藏到哪去了,翻箱倒櫃都沒抓到人,比我還會躲貓貓。

啊呸,果然網上說的沒錯,男人都是大騙子!大禿腦門!

結果最後我也沒有打耳洞,打耳洞這件事就這麼不了了之了。

【02做飯】

我和諾基亞都不會做飯……呃…說不會,好像有點太絕對,更準確的說法是,我們燒的飯都不好吃。

他純屬是忘記了,處理食材過於大刀闊斧,剁個肉餡能把大骨頭攙進去剁個稀碎。而我則是不太會,各種給病人的營養粥我煮的很好,但正經有味道的菜我燒不出來,我做出來的東西一律沒滋沒味的。

所以我們通常到外面覓食,是霸王餐專業戶。

直到我看了《料理鼠王》,被雷米感動得眼淚從嘴角流了下來,情況才有了改變。

我找到了諾基亞,告訴他我要到這個電影里去一趟,把這隻耗子捉出來做我們家的大廚。

他低著頭耐心聽我說完,然後一反常態地反對了我。

「不行。」

「為什麼不行?它多好啊!」老鼠大廚,怎麼看都是我們家的標配,吃飯的時候用來做飯,平時用來玩,多好啊!

「老鼠不衛生。」

「哈?」我整張臉都皺起來,這講得跟他多講衛生一樣,他之前活得像原始人似的我還沒有嫌棄他呢,他怎麼有臉嫌棄老鼠!

「那你不是還抓過老鼠給我嗎?」我想起在深淵裡,他捉了一大窩耗子丟我的事。

「那是倉鼠。」

「那有什麼不同嗎?那也不是倉鼠啊,西基說是穴鼠。」我覺得老鼠都差不多,倉鼠也是老鼠,豚鼠也是老鼠,袋鼠也是老鼠,沒什麼特別大的區別。

「不一樣,它住在下水道里,吃垃圾。」

「但電影里的雷米不住下水道,不吃垃圾。」他怎麼這麼現實啊,電影里的老鼠肯定和現實里的不同啦!

「它的同類住在下水道,吃垃圾。」

好傢夥,他又這樣,有問題就株連九族,帶著偏見看人家一整個族群,他怎麼改不掉這個臭毛病。

我剛想指出他犯了極端種族主義的錯誤,他就不理我了,掉頭就走。

???

這是幹嘛,他在跟我生氣嗎?

我從來沒有和諾基亞吵過架,主要是吵不起來,他時常會誤解我的意思,以為我罵他是在誇獎他。而且他一向慣著我,隨便我幹什麼,那就更吵不起來了。所以現在遇到這種情況,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在吵架。

是嗎?不是嗎?

想不出來我就乾脆不理他,自己跳到《料理鼠王》的世界把雷米敲暈了帶回來。我就是要先斬後奏,等他知道老鼠有多方便了,就會留下它的。

然而抓著雷米回家后,我卻發現家裡多了一個人,還在廚房做飯。

「你是誰啊?」怎麼在我們家?

「他被人喊不死之龍,在街上被人追殺時被我碰到。」諾基亞從我背後走過來,他瞟到我手上抓的耗子,補充道:「他很會做飯。」

「他是龍嗎?」我嗅嗅鼻子,皺起眉覺得不太像,諾基亞現在雖然能剋制對龍類的殺心,但他絕對不可能把龍帶到家裡來的。

「他是人類。」

「哦。」我不太開心,因為我不太想接受一個陌生成年男子突然住到我們家來,這讓我沒有安全感。

「他不會待在我們的領地,這傢伙是來教做飯的,教會就走。」諾基亞看出我不太開心了,把手放在我腦袋上安撫地揉了揉。

這時被我們談論的主人公從廚房出來了,很正式地和我做了自我介紹,原來他是黑/道「辰崎組」的成員,外號「不死之龍」,金盆洗手后就成為了家庭主夫。

自我介紹完,他又信誓旦旦的向我擔保:「在做家庭主夫方面,我絕不會輸給任何人!為了報救命恩情,我一定會儘力把他培養成合格的家庭主夫的!請放心!」

哈……?

什麼什麼什麼,你要把誰培養成家庭主夫?是說我嗎?是說我吧。不可能是在說諾基亞吧?

我震驚的眼神去看諾基亞,卻發現他若無其事面不改色。

「……」

「……」

我們眼神交流了一下,我確信了。他大概是根本沒搞懂情況,聽說人會做飯就帶回來了,都沒意識到這人可能是男德班班主任!

……

總之,相處了一段時間,我發現「不死之龍」並不是我想象中的男德班班主任,他有著黑/道/中人的豪爽與仗義,也不大男子主義,家務滿分,甚至還會縫紉,怎麼看怎麼順眼。

就在我對他印象越來越好的時候,諾基亞把他趕走了,還認真地告訴我:「他有老婆。」

「哦。」

我知道啊,他最初就自我介紹了自己是家庭主夫,那肯定是有家庭的。所以不用特意告訴我啦。

「我會做飯了,所以不需要老鼠和那傢伙了。」他把我藏在柜子里的雷米翻出來了,柜子里的雷米突然被發現很尷尬,扒在柜子邊五指波動招手:「Hi?」

諾基亞把柜子一關,雷米又被關起來了。

「好吧。」我妥協了,決定將雷米送回去,走之前我抱怨道:「不過你怎麼能把老鼠和阿龍相提並論呢,阿龍要厲害得多!」

諾基亞后槽牙「咔」地咬緊,不知道為什麼又不高興了。

最終,這件事的結局是,雷米平安無事地回到自己的世界追求廚師夢想去了,阿龍也沒有被諾基亞暗搓搓幹掉。而諾基亞也成功學會了做飯,我們家的家務終於有人幹了。

可喜可賀!

【03玩偶服】

刷手機時我看中了一款獅子玩偶服,很想買。但由於我沒有皮尺,搞不清該買多少碼的,所以就等諾基亞睡著了,抻長大拇指和食指比他有多少段。

小學數學老師教我們分米時說了,大拇指和食指抻長大概就是一分米。一分米等於十厘米,所以只有比出有多少段,就能估量人的大致身高。

至於為什麼是比諾基亞有多少段而不是比我自己,那當然是因為玩偶服不是給我自己買的。

誰家養小動物都是這樣的,養貓給貓套狗子玩偶服,養狗給狗套貓咪玩偶服。如果本來就是貓,再裝成貓咪就沒有反差感了,就是要反差感才可愛。

就是這樣,我決心給自己養的龍買一套獅子玩偶服。

他人形態睡著時維持龍形態的習慣,是蜷著身子睡的,而不是四仰八叉把肚皮露外面。他這樣蜷著,我比不來他的具體長度,只好手動把他掰直來,再動手去比。

他很配合地躺得筆直,但我的測量卻出了別的問題。問題在於,按我這個測法,比出來他得有二米八,但這是不可能的,所以肯定是哪出錯了。

我又再比了幾次,每次結果都不一樣,我困惑地皺起了眉。

「你在幹什麼?」在我皺眉后,他開口問。原來他早醒了,是假裝睡著在配合我。

「在測長度,看來還是要買皮尺啊。」我有點沮喪的說。

「怎麼測?」

「這樣。」我伸手比個「八」,「在身上量,有多少段就有多少分米。」

他坐起來,開始伸手比我,他一比,我才十二段。可我怎麼可能才一米二啊,太離譜了。

「挺准。」他說。

「不準啊!」在你眼裡我只有一米二嗎!我的頭是被你砍掉了嗎!

「你測這個幹什麼?」

「買玩偶服。」我沉思片刻,突然恍然大悟。我明白為什麼不準了,我的手大小和諾基亞的手大小不一樣,所以「分米」的標準也不一樣。

小學數學老師教得是錯的!根本不能這麼算。

在我忿忿不平的時候,諾基亞開口問:「什麼玩偶服?」

我就掏出手機給他看,是毛茸茸的獅子玩偶服。他看了一下說挺好的,我看他沒有反對,就下單了。

玩偶服到的時候,我踮起腳往他身上比,他眯起眼問:「怎麼買大了?」

「沒有啊,正好噠!」我心情愉悅的說。

他低頭與我對視,對峙三秒鐘,我懂了,他絕對以為我買毛茸茸的玩偶服是給自己穿。

他也看懂了我的意思,堅定立場:「我不穿。」

「為什麼?」

「丑。」

「……」那你前天還說挺好挺可愛的呢!自打臉都不痛的嘛!又在這裡搞雙標!「我不管!我已經買了!你就要穿!」

「退。」

「不退。售出不退不換。」我睜眼胡說。

「沒有這回事。」

「你不懂,就是不能退。」我欺負他沒接觸過網購,不清楚購物的規則。

「……」他的表情就是想要去砍商家。

為了避免商家遭受無妄之災,我鬆了口:「這樣吧!我們來比賽,你贏了就不用穿。」

「我不會和你比。」他知道我的能力能直接篡改結果,不管是輸是贏對他來說都沒兩樣,所以明智地選擇了不接我的招。

「比嘛,我不用能力。你輸了就你穿玩偶服,我輸了就我穿。這樣公平吧!」

捨不得孩子套不著狼,拼了!

聽到可以讓我穿玩偶服,他果然上套,答應了和我比賽。

我們的比賽是玩一個叫《王國沉沒》的桌游,規則是在場上的卡片全部換成水牌,也就是「沉沒」之前,拿到最多分並且坐船逃生的人勝。

我的理解是買船不重要,重要的是拿牌,只要牌多分數就高。

諾基亞的策略和我不同,他挑卡很謹慎,手上的卡沒幾張。大概是龍性影響?他還格外喜愛拿錢。

等我買船跑了,他還慢悠悠待在即將沉沒的王國里不曉得想幹嘛。

到了最後要走的時候,他只能扔掉手中所有的錢買了標價X的船,這時他手中的卡已經沒幾張了。

「我97分!你多少分?」我早就算好了自己的分數,覺得自己贏定了。

「648。」他攤開手,展示自己手上的牌。

除了船卡,全是惡魔契約和惡魔雕像。遊戲規則里,惡魔契約本身不算分,但它能激活惡魔雕像,惡魔雕像有一張,是-6分,有兩張,是36分,有三張,是-162分……意思是單數負分數,雙數正分數。最高累積到648分。

而他就冒著被淹死的風險,把倍數累到了648,一個最高檔遊戲大禮包的分數。

之前拿錢也是迷惑視線的行為。

這傢伙,把靈魂賣給了魔鬼!

「你好陰險。」我倒沒有想賴皮,但還是忍不住吐槽他。「我錯了,我一開始就不應該選和你玩牌。」

他那個髮型一看就比我適合打牌,所以我一開始應該選擇跟他比奇迹暖暖奇妙穿搭,而不是打牌,這樣肯定鐵贏!

下次就比奇迹暖暖穿搭好了。我在心裡默默想。(註:下次奇迹暖暖穿搭也沒比贏,大喵更認可諾基亞的審美)

願賭服輸,這回我輸了,就按照賭約將獅子玩偶服退走,換了一套綠色的恐龍玩偶服回來穿身上。

「這龍是綠的。」他不滿。

「只有這個顏色!」

沒有辦法,他只能看著我套著一身綠得發亮的玩偶服滿屋子亂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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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龍出自《極主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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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神奇景點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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