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9章 列傳

第499章 列傳

《越王勾踐世家》·范蠡2·列傳(上)

范蠡者,楚三戶人。好兵書,有天下志,不仕。至越,文種知其能,為師友,其時文種在越為大夫。勾踐意欲觀天下,文種薦范蠡,為越治兵甲事。勾踐時,問伐吳。范蠡曰:兵者大事,非常,逆於德,況越僻處東疆,隱忍圖強為上,伐吳恐不利。勾踐不聽,於是伐吳大敗,困於會稽。

勾踐請成不得,欲死,文種諫止,以寶器美女賂吳太宰嚭。吳王終赦越,解會稽之圍。勾踐悔不聽范蠡,至於會稽之辱。范蠡曰:古者王霸,皆遇困厄,會稽之恥,由是觀之,何遽不為福乎?「

勾踐反國,乃苦身焦思,卧薪嘗膽,常思會稽之恥,於是身自耕作,食不加肉,衣不重采,折節下賢,與百姓同其勞苦。勾踐欲使范蠡治國政,蠡對曰:「兵甲之事,種不如蠡;填撫國家,親附百姓,蠡不如種。「於是舉國政屬大夫種,而使范蠡質於吳。范蠡在吳,料民情,察行政,二年歸越。

七年生聚,勾踐欲伐吳復仇,范蠡諫止,其言曰:吳志北上求霸,夫千里之外與諸侯爭,必傾國之兵,吳北上之時,乃越復仇之日。勾踐以為然。伍子胥忤吳王,吳王責殺子胥。勾踐問范蠡伐吳,范蠡對曰:非其時也。

明年春,吳王北會諸侯於黃池,吳國精兵從王,惟獨老弱與太子留守。勾踐復問范蠡,蠡曰「可「。於是伐吳,遂殺吳太子。使人厚禮以請成越。越自度亦未能滅吳,乃與吳平。

其後四年,越復伐吳。吳士民罷弊,輕銳盡死於齊、晉。而越大破吳,因而留圍之三年,吳師敗,越遂復棲吳王於姑蘇之山。吳王使公孫雄肉袒膝行而前,請成越王。勾踐不忍。范蠡曰:會稽之恥,豈忘耶?昔者天賜越予吳,吳不取,故而有此敗。今天以吳賜越,天予弗取,反受其咎。隱忍二十二年,非為吳耶?君思之。勾踐曰:實不忍。於是范蠡乘吳弊,鼓勇進兵。吳王自殺。

吳仇既報,勾踐欣欣然有北望之心。范蠡曰:中原大國惟晉與齊,今可攜破吳之勢,約會齊晉,且獻吳寶器於周。中原諸侯苦戰久矣,民思太平,越國霸天下可成矣。越以淮上地與楚,歸吳所侵宋地於宋,與魯泗東方百里,以此結天下之歡。勾踐欣然。於是越兵橫行於江、淮東,諸侯畢賀,號稱霸王。

勾踐既霸天下,范蠡為上將軍。范蠡以為大名之下,難以久居,且勾踐為人可與同患,難與處安,為書辭勾踐曰:「昔者臣在楚微細,越王不棄卑賤,臣幸而從滅吳大事,此乃王受天賜,非臣之力也。臣聞主憂臣勞,主辱臣死。昔者君王辱於會稽,所以不死,為此事也。今既以雪恥,臣請從會稽之誅。「勾踐曰:「孤將與子分國而有之。不然,將加誅於子。「范蠡曰:「臣性散漫,意欲游天下。今王霸天下,臣幸而榮光,思當年之志,欲作天下游。君行令,臣行意。「乃裝其輕寶珠玉,自與其私徒屬乘舟浮海以行,終不反。越王聞之,悵然,表會稽山以為范蠡奉邑。

范蠡去,致文種曰:蜚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為人長頸鳥喙,可與共患難,不可與共樂。子何不去?「文種猶疑,稱病不朝。人或讒種且作亂,越王乃賜種劍曰:「子教寡人伐吳七術,寡人用其三而敗吳,其四在子,子為我從先王試之。「種遂自殺。范蠡聞之曰:文種自誤也。

《越王勾踐世家》·范蠡(3)·列傳(下)

勾踐會稽之困,吳王意欲用兵北望,因赦勾踐。勾踐返國,隱忍含辱,休養生息,有復仇之志。用計然計,國富兵強,修之十年,厚賂戰士,士赴矢石,如渴得飲,遂報彊吳,觀兵中國,稱號「五霸」。

范蠡嘆計然之策無窮,財貨之道亦能報強吳,喟然曰:計然神謀,用其策五得志天下。今越王權勢巔峰,視其為人可共患難不可共富貴,莫若學計然之術,傲游天下,不亦樂乎?

計然者,通財貨貿易之術,得天下物理人情,用之國則國富,財幣行如流水。計然今日之管仲也。計然用其策謀國,吾當效之用於家。於是乎范蠡辭越王扁舟江湖。

居齊國,治生產,無幾何,置產數十萬。齊人知其賢,以為相,范蠡嘆曰:居家則致千金,居官則至卿相,此布衣之極也。盛名之下,久處不祥。乃盡散其財,間行至於陶,范蠡以為陶為天下之中,交通便利無礙,於是候時轉物,逐什一之利。居無何,則致貲累巨萬。天下稱陶硃公。

硃公有男三,中男在楚殺人而囚。硃公曰千金之子,不死於市,於是囑少子往楚,攜千金。中子將行,長男固請不聽,曰少子有罪,吾為長而不能救,不肖也。欲自殺,硃公不得已止之。因遣中子,備千金寶器,另書一封,再三告誡至楚見庄生,千金予庄生,不可吝惜,恣其所為,切不可爭。

長男既到楚,依硃公所託見庄生。庄生告長子疾返,萬勿稽留。長子去,以私金交通楚之達貴。庄生進見楚王,說之以天象,宜大赦弭之,楚王聽之。楚之達貴驚聞楚王將行大赦,歸告長子。於是長子見庄生,曰:聞楚王大赦,今來辭。庄生知其意,歸千金長子。長子去。

庄生曰:初受其千金,意在事後歸之耳,今為所賣,吾將懲之。於是見楚王言硃公子殺人,行賄楚國上下,道路聞之紛紜。楚王怒,殺硃公子以平民議。長子得喪屍而歸。

長子既往楚,硃公嘆曰中子必死於楚,天命也,家人聞之不解。長子歸,家人皆悲戚,硃公曰吾知之矣。吾固知必殺其弟也!彼非不愛其弟,顧有所不能忍者也。是少與我俱,見苦,為生難,故重棄財。至如少弟者,生而見我富,乘堅驅良逐狡兔,豈知財所從來,故輕棄之,非所惜吝。前日吾所為欲遣少子,固為其能棄財故也。而長者不能,故卒以殺其弟,事之理也,無足悲者。吾日夜固以望其喪之來也。

北冥曰:范蠡在楚而微,在越而達。居官至於卿相,居家累積千金,通人也。三徙,成名天下,非苟去而已,所止必成名。不亦奇哉?或曰范蠡流江,或曰攜西施泛舟,未知其事有無,因記而不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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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讀歷史之碎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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