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太皇太后指婚

第14章 太皇太后指婚

一大早,內務府大臣帶著孝庄太皇太后的懿旨和聘禮就到了威武將軍府下聘來了。

「太皇太后懿旨,本宮之孫愛新覺羅常寧人品貴重,行孝有嘉,文武並重,今已至弱冠。今有威武將軍之女,值及笄之年,滿洲鑲黃旗人氏,品貌端莊,秀外慧中,故下旨欽定為恭親王之嫡福晉,擇三月三日大婚。」內務府大臣宣讀了懿旨。

「黃金二百兩、白銀萬兩、金茶筒一、銀茶筒二、銀盆二、緞千匹、文馬二十匹、閑馬四十匹、馱甲二十副。另有賜父母黃金百兩、金茶筒一具、銀五千兩、銀茶筒一具、銀盆一具、緞五百匹、布千匹、馬六匹鞍轡具、甲胄一副、弓一張、朝服各二襲、衣各二稱皆冬一夏一、貂裘各一領、上等玲瓏帶一束;賜緞四十匹、布百匹、馬二匹鞍轡二副;賜從人銀四百兩。」內服務大臣命令御林軍把聘禮抬進來將軍府。

威武將軍身穿朝服在府第門外迎候,內務府大臣依次把各種物品禮單遞交給威武將軍手中,威武將軍跪在地上拜領完畢,率領烏雅明啟在堂前台階下的東面,朝著皇宮所在的地方行三跪九叩首禮,以示謝恩:威武夫人和烏雅明艷站在台階西邊,向著皇宮方向行六肅三跪三拜禮。

禮畢,內務府大臣告退,福晉之父送出府第門外。

然後,威武將軍府中舉行盛大的宴飲,宴席共五十桌,用羊三十六隻,酒二十瓶。所需物品由內務府負責供應。宴會分內外兩種,外堂男子宴飲禮儀由鴻艫寺官負責主持,內堂女子宴飲禮儀則由內管領之妻負責主持。福晉父母,其族人中有官職、爵位者都參加宴飲。公、侯、伯以下,侍郎、男爵以上,以及一品、二品命婦,也都參加宴飲,以示慶賀。

夜已深,恭親王府。

常寧的夢裡全是戰場上的刀光血影,白銀城一戰,他率鐵騎奇襲噶爾丹營后,燒盡糧草輜重,以一人之力殺敵過百,堆屍成山。雖然他被稱為大清的百勝將軍,但在敵軍眼裡他可是殺人如麻的魔鬼。夢中的常寧揮舞著沾滿鮮血的大刀在血流如河的山谷里迷失了方向,到處都是屍首,白骨累累,血流成河,十分恐怖…常寧被驚醒,再也睡不著了。

突然窗前閃過一道黑影。

常寧拔劍起身,兩三下就把夜行刺客按倒。

「哥哥,你別怕!是我!」常寧揪下刺客的面罩,原來是正是自己的心上人,明艷。

「大半夜,你跑到我房間里,成何體統!」常寧質問。

「想你了唄,你想我了嗎?」

「沒有,不是剛才才分開嗎?」

「我們已經分開三個時辰了,我現在和你分開一個時辰就如隔三秋了,三個時辰猶如九年,真的是好久好久了,我真的是太想你了。」明艷抱住了常寧。

常寧笑而不語。

「今天,太皇太後娘娘派人來了我家傳了懿旨,給咱倆擇了三月初三的日子成親,還給我送來了好漂亮的嫁衣裳。」明艷幸福的說。

「三月三,生軒轅,是個好日子。還有不到兩個月,我們就要成親了。」常寧終於露出笑臉。

常寧從盒子里取出來一支金釵插在明艷發間,「這是我額娘的隨嫁之物,也是留給我的唯一物品,今日我送給你了,帶上這支釵,你就是我愛新覺羅常寧的人了。」

沉浸在幸福里的明艷感覺暈暈乎乎,一轉身卻發現常寧的神色裡帶有一絲憂鬱。

「常寧哥哥,為什麼你總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樣子?」

「沒有吧,我挺開心的,聽到太皇太后指婚的消息,其實我挺開心的。」

「這天底下所有的人應該都很羨慕你吧,生在皇家,貴為王子,一人之下萬人之上,一生享不盡的榮華富貴。我父親還說你骨骼健碩,是天生的習武之才,不僅如此你還飽讀詩書,能文能武,更重要的是你樣貌英俊,可以說,你從出生就贏過了所有人,老天爺也是太偏愛你了呢。」

明艷把常寧逗笑了,「你這小丫頭,伶牙俐齒的。」

「老天爺不僅賜給了你一個好的出生,好的樣貌,聰明的腦瓜,健碩的身體,竟然還要賜你一個如花似玉的老婆,誰說世界上的事沒有十全十美的人生!」

常寧又笑了,明艷似乎說到沒有錯,自己真的是一個幸運兒,人生真的可以算得上十全十美了,可是,確實也如明艷所說,就算人生十全十美了,他還是不快樂,為什麼不快樂呢?

「哥哥,你到底是有什麼心事嘛。」

「明艷你說道很對,我確實不快樂,在世人眼裡我自出生就擁有了一切,可就是老天爺賜給我的一切讓我痛苦,我從小學功夫就學的很快,早早就進了軍營帶兵打仗了,我生在皇家帶兵打仗,保家為國是我的天職。但是,在我的內心深處卻十分厭惡戰爭,每次上了戰場,我不得不廝殺敵人,內心就會出現一個狂暴的我、殘忍的我將敵軍如砍瓜切菜一樣,可等戰爭結束之時,內心又會出現一個慈悲的我、懦弱的我,那些死了的士兵也是有骨有肉、有爹有娘,我又為當初殺紅了眼的我開始懺悔。心頭的佛魔不斷的糾纏著我,讓我痛苦不堪。」

明艷沉默了。

「我的身體里住著一隻魔,可心頭裡卻坐著一座佛,這隻魔和這座佛不能和解,時常戰鬥,天職和天性不能統一,讓我矛盾痛苦。」常寧終於暢快的表達了內心,感覺輕鬆了很多,但見明艷一臉茫然,「是不是嚇著你了,還盼望著嫁給我嗎?」

明艷回過神來,「你所說的這些我都沒有經歷過,所以並不了解,反正我每天吃了睡,睡醒了玩,玩累了再吃,整日無憂無慮,活的沒心沒肺的,偶爾也有不快樂的事情,但睡一覺醒來就忘了,你不能活的像我一樣簡單快樂嗎?」

常寧搖搖頭,「老百姓羨慕皇親貴胄,以為王子公主含著金鑰匙出生,出生就擁有一切,是活在權力塔尖的人。但你們卻不知道,皇子、公主是肩負著國家責任而來的,我的皇三姐建安公主,十五歲不得不去漠南蒙古和察哈爾部的布爾尼和親,名為和親實為監視,提前向皇上通報了布爾尼舉兵叛清之事,在國家和丈夫面前,她選擇效忠祖國。你知道我們這些皇子、公主們是多麼羨慕你們這些普通人家的孩子嗎?可以無憂無慮的在父母身邊長大,然後和心愛的人成親生子,平平安安的廝守一生,這對於我們來說也是奢求不到的夢想。」

「照你這樣說,還是當個簡簡單單的小老百姓最幸福。不過,如果沒有像你這樣廝殺戰場的英雄,和建安公主那樣大義滅親的公主,活在動蕩和戰亂之中的老百姓會比螻蟻還悲慘,就是因為有你們這樣偉大、崇高的人替我們肩負起來一個太平盛世,才讓手無寸鐵的小老百姓生活的安逸幸福。你和建安公主承擔了太多痛苦,所以你們都是盛世的英雄。」

常寧的眼眶紅了,「有你這樣的理解,我甚是欣慰。經歷的一切痛苦,都值了。」常寧抱住了明艷,「你一定是老天爺派來撫平我創傷的人,你給我帶來的釋懷和快樂,是我此生都沒有經歷過的,你要生生世世的陪伴著我。」

「常寧哥哥,我們以後死了,會不會埋在一起?」明艷忽閃著大眼睛問一些傻裡傻氣的話。

「當然會啊,要一起埋進我們愛新覺羅家的皇家陵園裡。」

「那我們倆誰會比較先死啊?」

「當然是我啊,你天天變著花的欺負我,我肯定早早就被你氣死了。」

明艷噗嗤一笑,「那可未必,你現在口口聲聲說愛我,沒在三五年之後,你就娶了小妾了呢。」

常寧把明艷緊緊抱在懷裡,「那你是不了解我常寧,我此生只愛你一人。」

「說話算數?你以後要是敢納妾,我就天天揍她,揍的她鼻青臉腫,再不敢勾引你。」

「艷兒,等我們成親后,我就不想再當這個恭親王了。」

「為何?」

「我十三歲起就開始從軍南征北戰,過著刀口舔血、朝不保夕的日子,白天我在戰場殺人不眨眼,夜裡我的心裡又會生出驚、恐、怖,我身心疲憊。現在有了你,我想安定下來,和你過平凡的日子。」常寧說道。

「哥哥,我既然嫁給了你,以後你去哪我去哪,你說東邊好我就跟你往東去,你說西邊好我便隨你走向西。你想當英雄我就支持你,你想當平民,我也陪著你。」

明艷偎依在常寧的懷裡,「我也有禮物送給你,我爹送了我一匹汗血寶馬,寶馬配英雄。」

「陽春三月,兩人一馬,遠走天涯!」常寧幸福的幻想著未來的日子。

「還有不到兩個月,我們就要成親了,我真高興。」說罷明艷就脫掉了肩上的薄衣。

這舉動著實下了常寧一跳,他趕緊又把她的衣服拉了起來,「我知道你的心意,但是這…」

「你想什麼呢?」明艷再次脫掉肩頭的衣裳,「我這裡中了一箭,有傷疤,但我是一個對美要求到極致的人,我不能接受這道傷疤破壞了我的完美。」

常寧摸著明艷肩頭的傷口,雪白的肌膚上有一個傷疤,心裡也很心疼。

「我想拜託夫君一件事,你在這個傷口上幫我紋一朵花。」

「你說什麼?」常寧瞪大眼睛問。

「你就在我肩頭紋個花吧,我把紋綉工具也帶來了。」

「不要,這太疼了,我下不了手!」

「你要是不,我就去找外頭的紋綉師去了!」

「你敢?!你的身體除了我誰也不許看,你以後出門給我戴上頭紗,臉也不許別的男人看。」

「那你就給我紋朵花。」

常寧想起來惠妃把明艷比作玫瑰,就沾上顏料開始一點一滴的在明艷的肩頭紋制玫瑰,他這個殺人不眨眼的男人面對心愛的女人,拿著紋綉針的手卻不停的在顫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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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天驕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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