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貪腐的納蘭明珠

第12章 貪腐的納蘭明珠

納蘭明珠這個人陰險狡詐,貪得無厭。雖然在康熙皇上面前表現的卑躬屈膝、恭恭敬敬的像個老好人一樣,可是前腳一踏出宮門,就立刻換了一副貪嘴臉,立刻就派頭十足,在京城中招搖過世,彷彿鼻孔長在腦門上一樣,對所有人都吆五喝六。

前些日子為了彌補軍餉,納蘭明珠是真的把家裡的房產、田產全變賣了,還把這麼多年來賣官鬻爵積攢下的錢全還給了朝廷了,又無奈又心疼又慶幸。

「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納蘭明珠自我安慰道。

此後開始了新一輪更加變本加厲的貪污受賄。賣官鬻爵是掌握任官之權的權要撈錢的重要手段,靠此納蘭明珠把手中的官職換成了白花花的銀子。

納蘭明珠所賣的官不可勝數,各官皆有價目,非賄不得,其受賄賣官、眾官奔走其門云:「明珠邸第在皇城外之北,北京大小官員,無一不奔走於其門者,門庭若市」。世人皆譏諷「明府」為「明珠錢莊」。

凡督、撫、藩、臬等地方大官有一空缺,納蘭明珠無不將缺輾轉出賣,索賄不滿欲不止。康熙十八年,學道報滿之後,應升學道的人都去論價,九卿選擇時都根據明珠預先排定的名單,任意派缺。考核官員也給了他賄賂的來源,外吏葷金於明珠門者不絕。

去年,前江南左布政使汪若真起複委用,準備替補河南布政使,但因沒有向明珠行賄,就遭到壓抑而未見用。

曾有個想求使臣之職者,行賄后對親友說:「明珠尚書答應讓我去山西當布政使者了。」

「你花了多少錢?」親友問他。

「七十萬兩!」

親友一聽便說:「山西布政使價高,至少得一百萬兩白銀,你花的錢只夠當福建布政使。」

果然,後來此受賄者被任命為福建布政使。

明珠對手下黨羽、舉薦對象和向自己行賄的官員,都儘力加以卵翼。有一布政使犯了殺人罪,后通過余國柱向納蘭明珠行賄,最後得以化解。陝西道政史陳紫芝參奏湖廣巡撫張畢居官貪穢,凡地方鹽行、錢局、船埠全要搜刮,甚至漢口市肆商店的招牌也要按數派錢。康熙皇帝囑咐九卿要嚴處,但張畢系明珠私黨,以致無人敢說,明珠在內閣文件中也根本不提,以便掩蓋包庇。陳紫芝升任大理寺少卿后,公正斷案,嚴峻耿直,朝臣為之側目。一天,陳紫芝到朝房,明珠殷勤讓座請茶,陳紫芝回去后,突然死亡,人們都懷疑是被明珠毒死的。

明珠胡作非為,心中有鬼,怕別人揭發他,所以對各級負責監察的言官多方防範壓制。吏戶禮兵刑工六科給事中和京徽、遼瀋等各道的監察御史等所謂「科道官」,每當升級或升任時,明珠都要居功索賄,要求這些科道官與他訂約;凡有奏章必須先向他請示報告,不得擅自向朝廷直接奏報,以壟斷言路。對於敢揭發他罪行的言官,則處處借故生事,陷害打擊。

明珠的同黨佛倫在任左都御史時,對於御史李興謙屢奏稱旨,御史吳震方多有參奏,心懷不滿,就指使人排擠陷害,其他人聽到后也心懷恐懼。御史笪重光為江西巡按時,與明珠意見不合,很快就被罷官。

除了買官賣官,清代京官與地方官之間有一種通過憤贈相交結,從而各自受益的關係,即外官通過向京官饋贈銀錢禮物而得到京官的照應,京官則以這筆收入補充俸祿的不足或作為聚財的一種手段。這種饋贈實質是一種賄賂,是一種雅化了的賄賂。

饋贈銀錢禮物的名目很多,都被加上了好聽的字眼,稱為什麼「敬」、什麼「儀」,如冰敬、炭敬、別敬、瓜敬、年敬、節敬、筆帕敬、文儀等。夏天送的叫冰敬,冬天送的叫炭敬,離京時送的叫別敬,也叫別儀,年節送的叫年敬、節敬,按時令送西瓜等叫瓜敬。

每到年終歲末,內到部院台省卿寺官僚,外至督撫府鎮監司,向納蘭明珠送禮的人在「明府」門前排起了長龍,連住宅旁的衚衕里都站滿了人,有的人一時送不進禮物,就在附近的客店裡住下來,要等上幾十天才能通報進去、送出禮物。因此就連「明府」附近的客店、酒家每逢年、過節都人滿為患、生意興旺。

明珠拼了命的搜刮錢財出了本性貪婪,更重要的是因為他深信「有錢能使鬼推磨」,以後扳倒赫舍里皇后幫助惠妃當皇后需要拿錢來鋪路,未來輔佐大阿哥當太子更需要拿錢去搭橋。就連那押送軍餉失利之罪,若不是拿錢贖罪,怎麼可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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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天驕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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