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

錦歡沿著竹林小道追著少年過去,卻不見了少年蹤影,這叫錦歡心裡有些遺憾。錦歡跟米氏一樣,是個顏控,喜歡一切好看的事物,喜歡好看的人。那麼好看的少年,也不知道今後還能不能看見了?

錦歡心裡惆悵,卻不知道那個叫她遺憾的少年她其實該是認識的,或者說她是聽說過的,知道人家名字的。

說來這少年郎也是個名人,他叫時遷,是對面上河村的。他家原是住在鎮子上的,他爹是有名的木匠,在鎮上幫人打傢具,生意不錯,日子倒是也好過的很。

只是因著時遷她娘心氣兒高,眼光長遠,三個兒子都相繼供了他們讀書,讀書人最是費錢,再加上時遷是個藥罐子,從娘胎裡帶出來的弱症,還不會吃飯就先學會了吃藥。這兩樣下來,可不就把時家這麼多年攢下來的家業花的差不多了,時家這才又從鎮子上搬了回來。

時家回了村裡后,村裡人雖不當面說,但是背後不知多少人笑話時家瞎折騰,培養了三個兒子讀書,一個兒都沒成功,費了那麼多錢有個什麼用,不還是回來種地的命?

人就是這樣,自己不敢或者沒能力踏出那一步,別人敢了做了,就成了異樣。然後,等人家失敗的時候就非得一副「你看,我早知道這樣不行」地唏噓感嘆,好似這樣子就可以安慰自己說自己沒這麼干就是因著早有了這樣的先知而不是「因為窮,因為膽怯」一樣。

是故,時家便是在隔了條河的魏家村也是出名的,只這會兒錦歡對於時遷還處於人跟臉對不上的時候,便也不知道。

這邊錦歡沒追上人,便帶著些遺憾回了家。

而叫錦歡沒追上的時遷哪去了呢?他卻是從竹林小道中間的一條岔路口走了。剛剛那姑娘的眼神太過直白了些,叫時遷有些受不住。他不過微微朝著錦歡的方向瞥了一眼,小姑娘巴掌大的小臉,嬌嬌軟軟的一團,笑容明媚,一看就是個泡在蜜罐子里長大的姑娘。

說不清是人家姑娘的原因還是自己的原因,他不敢再看,只好快速地逃了,走的飛快,成功地避過了錦歡。

走得急了,還沒到地方時遷就停了下來,身子受不住,哪怕暫時止步,時遷一時也有些緩不下來,喘著粗氣喘得厲害,不住地咳嗽,身上軟得沒勁。這破敗的身子叫他心裡黯然了一下,耳朵尖上的紅色也漸漸退了下去。站住了會兒稍作平息后他才按著手裡的圖示地址繼續往前找去。

他這趟來魏家村是來跟私塾的一位同窗還書順便道別的,以後私塾他就不去了。而時遷這趟來還書的對象剛好就是給錦歡起名的孫秀才的兒子孫冀,聽說時遷往後不去學堂了,孫冀心裡頭很是替他可惜。

時遷讀書很好,功課好,回回考試都是第一第二的,為人又謙遜,學院的夫子都說若他天資聰穎、悟性極佳、若是身體好,將來定然會有一番成就。

可惜,時遷身子不好,時家也要搬回村裡了,從村裡到鎮子上每天那麼長的路要走,不說家裡還能不能供得起他,就是他那搖搖欲墜的身體他家裡人也不能放心他。再想到參加科舉考試時候更奔波勞累,哪怕平常人都受不住,何況是時遷?這麼一想,孫冀倒是覺得這樣也好,便也沒再勸他。

*

錦歡這邊,一蹦一跳地回了家,回走到門口便受到了親弟弟的熱情熊抱,熊孩子邊拽著她姐的衣裳邊跟她姐訴苦:「姐你可算回來了,再不回來,你可愛的弟弟就要被他狠心的爹娘給饞死啦!」

錦歡瞪了弟弟一眼:「好好說話」。

魏旭從姐姐身邊走開,拿起水瓢給洗臉的木盆里舀了一瓢水,讓他姐先洗手,這才跟她姐說:「爹今天下廚,做了紅燒栗子雞、香辣干鍋兔、如意香乾、油燜春筍,全都做好了,我快饞死了但是爹不叫我吃,說要等姐你回來才能開動。」

錦歡眉頭一挑,「今兒什麼好日子,爹親自下廚還做了這麼多菜?再說現在時間還早,怎麼現在就要吃飯了?」

農家吃晚飯一般都得等太陽落了山啥都忙完了的時候,錦歡家裡也不例外。剛好魏三端著菜出來,叫閨女趕緊坐好,又叫小兒子幫忙把板凳擺好,放好了菜又跟錦歡解釋道:

「你爺奶叫我們過去一趟,你娘說最近錢媒婆總上那邊門,估計是你堂姐喜事將近了。這過去了要回來只怕是要到晚上了,你奶那人寧願一家子都餓著也不會叫咱們佔便宜多吃她一口飯的,所以咱們自己先吃了,吃完飯過去看看。」

錦歡點了點頭,這確實是她奶能幹出來的事,幫著弟弟一起擺好了飯桌,米氏盛好飯後又把剩下的菜也都端上桌,一家子便坐下吃飯了。

魏旭早被廚房飄來的香味饞得直掉口水,剛一坐下就迫不及待地把筷子伸向了栗子雞,栗子綿軟,雞肉又香又嫩,又嘗了一口香辣干鍋兔,肉質筋道,又香又辣,越辣又越想吃。

魏旭吃得極為滿足,過足了癮,這才想起來又對他爹剛剛的話回應了一句:「我知道,吃飽飯了爹也好有力氣應付那群人——」

「嘿,小兔崽子,就你知道」魏三笑罵了一句,也沒反駁。

魏旭只愛吃肉,無肉不歡的那種,筷子就只伸向兩盤肉菜,米氏便夾了幾筷子筍尖還有相干添到他碗里。熊孩子雖不樂意,到底是吃了。

魏三則是一邊加兒子少吃點兒肉,一邊兒筷子不停地往錦歡碗里夠,很快,錦歡碗里的肉都冒尖兒了。惹得魏旭不住撇嘴,吃飯的空擋還不忘抱怨:「哼,你們就知道疼我姐不疼我,人家都是重男輕女,就咱們家重女輕男。」

個熊孩子,吃飯都堵不住他嘴,錦歡又給他夾了一筷子,不知道的還當魏家吃不起肉呢!其實不然,打從六年前開始,魏家基本上就算沒斷過肉了。

人都當魏家的獵物都是魏三打的,雖說不相信魏三能有那麼大能耐,可是對比魏三家剩下的人,不是女人就是孩子,好像就只能是魏三了。所以,村裡人便認定那些獵物是魏三打的了。

其實不然,雖說光憑魏三自己也能隔三差五弄回來肉,但是到底數量少,而且都是野雞、兔子這樣的小傢伙,要說魏家日子漸漸過好的頭號大功臣當屬錦歡才對。至於這麼點兒的孩子怎麼打獵的,這就要回溯到六年前了。

打從錦歡那場夢醒之後,就發現自己身上多了個技能,自己身上好像帶電,也能使東西觸電。這一點在她醒來后在自家爹爹身上試驗了一次,從爹爹的尖叫聲中錦歡得到了充分的證實。

剛一開始,錦歡還不大能控制,再加上她那會兒還小、熊孩子屬性正強,沒少利用自己的技能闖禍。有一次,錦歡跟著魏三下地時候拔草的時候,錦歡抖了個小機靈,發動身上的電來除雜草,結果一個不小心把秧苗給電死了。

之後,錦歡便不敢拿莊稼折騰,只她對新得的技能極為新鮮,便轉移陣地,改為在村裡招貓逗狗,捉弄一道玩的小夥伴,搞得整個村裡的小孩子後來都不樂意跟錦歡玩了,至今錦歡也沒啥貼心的小姐妹。

看到自家香香軟軟的閨女整天鍾情於追雞攆狗,那會兒魏三和米氏的表情真的是很一言難盡。只是錦歡是閨女也不是皮小子可以打可以罵的,哪怕錦歡闖再多的禍魏三連重話都沒說過,頂多是昧著良心哄勸一二。

好在後來錦歡終於在整天追雞攆兔的過程中,自己控電的能力也在加強。隨著一天天長大,略微懂事些,錦歡也學會更加務實地利用自己的技能,每回纏著魏三一起進後山的時候悄悄地山上的小動物下黑手,成功使得魏三變身捕獵小能手。而魏家的日子也因此越過越好。

魏三還只當自己閨女運氣好,每回只要有閨女跟著小動物總發矇,撞樹的、撞石頭的、發病昏倒的……後來,魏三倒是也漸漸習慣帶著錦歡外出打獵了。

所以,魏家村多少人都等著魏三分家后挨窮、受罪、餓死,最後等來的卻是眼睜睜地看著魏家的日子越過越好,蓋起了青磚瓦房。

*

美滋滋地吃了一頓美味,一家子便手牽著手往魏家老宅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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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公那種田的閨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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