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前言

第2章 前言

百姓藏書編委會謹向讀者推出中國古典公案小說精品叢書,共收二十六種,分訂七卷:《包公案》、《海公案》、《劉公案》、《狄公案》、《施公案》、《彭公案》、《諸公案》。

「公案」一詞,原指舊時官吏審理案件用的桌子。公案小說,就是圍繞舊時案犯作案和官吏破案、斷案、結案而創作的故事,是舊小說的一種體裁。

我國公案小說源遠流長。早在一千五百多年前東晉干寶編撰的《搜神記》一書中,就曾記載刺史嚴遵查問根由,取得證據,迫使一女子終於承認自己「以淫殺夫」的公案故事。唐宋傳奇文中,也有不少屬於公案故事,像唐代的《謝小娥傳》,宋代的《錯斬崔寧》(即《十五貫》),以及後來元人創作的《簡帖和尚》,就是這方面的代表。《水滸》、《聊齋志異》等古典名著,許多篇章本來就是公案故事。但最早結集刊行的公案小說,當推明萬曆二十二年成書的《新刊京本通俗演義全像百家公案全傳》。進入清代以後,開創了公案小說的鼎盛時期,單篇短小公案故事,逐漸向章回化、武俠化的長篇小說方向發展,其中最典型的代表是《施公案》和《彭公案》。兩書都把俠客義上引進了公案小說,總字數均超過百萬。由於把俠客義士引進公案小說,從而使故事情節更加曲折生動,結構緊湊驚險,跌宕起伏,懸念連綿,引人入勝。但因後人接連續作,越編越長,故事結構程式化,內容千篇一律,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作品的連貫性和吸引力。

中國古典公案小說的主人公,多以正直廉潔的封建官吏出現。他們剛正不阿,不畏權豪,睿智果決,體恤百姓,不少人還被作者予以神化,成了「超人」。儘管這些「青天老爺」本質上站在維護統治階級利益的一方,但由於他們能在一定程度上為平民百姓說話辦事,平折冤獄,緝捕盜寇,懲治貪官贓吏和豪紳惡棍,從而被平民百姓所認可和接受,得以廣泛流傳。

中國古典公案小說的另一個特點是主人公大多歷史上實有其人,有歷史原型。像《狄公案》中的狄仁傑、《包公案》中的包拯、《海公案》中的海瑞、《劉公案》中的劉墉、《林公案》中的林則徐,既是上述公案小說中的主人公,又是家喻戶曉的歷史人物。但有的公案小說作者為了敷演故事方便或其他原因,人名稍有改動。如小說《彭公案》中的彭朋,原型是清康熙年間著名官吏彭鵬;小說《施公案》中的施仕倫,原型是清康熙年間的戶部侍郎施世綸。事實上,不管小說主人公同歷史原型人物是否同姓同名,在大多數情況下,所敘情節同原型人物經歷、政績都相去甚遠,其中不少是作者把別人的故事附會在某一個人身上,甚至是憑空臆造添加上去的,切不可作為歷史傳記去讀。

中國古典公案小說中的迷信成份也較多。這除了作者對小說主人公有意予以神化外,另一個原因是由於當時的科學不發達。有些案件光靠私訪、探查、聽訟、刑逼無法查出實情,於是採取簡單化的辦法,借神鬼顯靈、占卜測字、因果報應等的暗示,達到偵破案情的目的。這同現代偵探小說依據邏輯推理和科學驗證偵破案件有顯著的區別,相信讀者自會辨別。

中國古典公案小說同古典戲劇曲藝有着很密切的關係。不少公案小說中的故事,早已在民間流傳或說唱。反過來,許多民間藝人以公案小說為底本,編成評書、鼓詞、單弦演出;許多劇種移植公案小說中的故事,編成劇目演出,至今不衰。由於公案小說同戲劇曲藝互相促進,相輔相成,從而使許多公案故事歷千百年而不衰,長期流傳在市井民間,婦孺皆知;許多清官形象深深印在百姓心目中,成了清平世界的象徵,這也是公案小說長期受讀者歡迎的重要原因之一。

百姓藏書編委會

一九九八年六月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狄公案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其他 狄公案
上一章下一章

第2章 前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