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第52章

從頂樓跳下來,李夫人已被摔得血肉模糊,早被蓋上了一層白布。

林思嘉掀開白布的一角,只匆匆看了一眼她的臉后,就連忙轉身,將頭窩進了廖伯康的懷裡。

他輕輕拍了拍她的後背,以示安慰。

她一時還難以接受李夫人的死亡,於是就讓廖伯康全權處理這件事。

「小庫!將屍體抬到局裡。」

「是!」

然!庫凱等人正準備抬屍體,卻被李維一把攔住。

「警官!你們這是要幹嘛?」他質問道,「她是我家的人……」

「對了!」廖伯康看了李維一眼后,又下了一道命令,「將殺人兇手李維一併帶到局裡。」

庫凱等人不明白廖伯康的意思,但還是照辦了。

李維頓時就慌了,「警官!警官!冤枉啊!我不是殺人兇手,這女人是跳樓自殺的,和我沒有一丁點的關係。」

廖伯康懶得與李維這類人渣說話,而是對庫凱說,「愣著幹嘛?帶走啊!」

「是!」

......

李夫人的屍體被運到法醫室后沒一會兒,廖伯康、林思嘉就趕到了。

法醫室的張科長與廖伯康是老相識,兩人經常一起合作,可,他卻是頭一次見林思嘉。

「廖探長,她是怎麼回事?不知道我這兒的規矩嗎?不是警務人員一律不準進我這法醫室。」

不等廖伯康回答,林思嘉就說,「李夫人是我的朋友,她身上有東西是給我的。」

法醫看向廖伯康,後者對他點了點頭,並保證道,「就這一次,下不為例!」

「就這一次!」

按照林思嘉的要求,法醫謹慎而又迅速地脫光了死者李夫人的衣服,他看過無數的屍體,比這血肉糢糊更噁心的,多的是,所以全程都很淡定從容。

果然!死者身上的確藏了東西。

法醫在死者內衣里找到了一封信和一把金屬鑰匙。

信上內容如下:

「陌生小姐!你好!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我可能已經不在了,請你不要自責,也不要傷心,這是我的選擇,也是對我的一種解脫。

我叫穆霞,是李維的妻子,但我和他就只有夫妻之名,卻沒有夫妻之實……

我寫這封信,主要是為了揭露李維的惡行。

李維是個道貌岸然的偽君子,他故意欺騙我的感情,而且還和他家裡人在我父母面前做戲,求我嫁給他......

與他成親后,他就立馬對我改變了態度,不再熱情洋溢,而是冷若冰霜...我原本以為他只是不愛我了,所以才這般,可沒想到,不是的,他就是一個變態,他有戀童癖,他只愛那些小女孩,而對成年女人不感興趣......

他借著慈善的名義,辦了一所學校,專門收留那些孤苦無依的小女孩,而他根本就不同情那些可憐的孩子....他收留她們,只是為了利用她們來滿足自己的私慾......

學校地下室里有一間密室,只要是被他看上的小女孩,他就會將她們鎖在裡面,他對她們的畜牲行為,我實在是不知該如何描述......

昨天,我讓你撬開隔壁間的房門(李維的卧房),就是為了拿到學校密室的鑰匙,鑰匙到時會與這封信放在一起......

除開那些被她挑中的女孩子(滿足他的性變態),其她女孩子不是轉賣給別人當僕人,就是被他送到那所妓院里當妓女…對了!他還借用我的名義開了一家妓院……

以上,我說的話句句屬實,沒有半句虛言。

我,本人,就是因為知道了他的這些秘密,所以就被囚禁了起來……

他之所以不殺我滅口,是還惦記著我家裡的那份財產...每年春節時分,他都會帶我回一趟老家,看望父母,但每次,他都不給我與他們單獨說話的機會,還騙他們說我神經出了問題,說的話不可信……

他毀了我的一生,我恨透了他,我原本可以早早地就結束了自己這無望的一生,但,他還沒得到報應,我不甘心,於是就一直苦撐到了現在......

昨天!幸虧遇到了你,好心的小姐,我知道你值得信任,我將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你的身上,你一定要讓李維那畜生得到他應有的報應,讓他牢底坐穿,為我、還有那些苦命的孩子們討回一個公道。」

看完李夫人的信,林思嘉有些喘不過來氣,她的心被刺痛到了,她無比同情李夫人和那些孩子們的遭遇,正因如此,她恨透了李維,恨不得親手斃了他。

這世上,怎麼會有這麼壞的人!

根據李夫人信上所說的,林思嘉、廖伯康在學校地下室里找到了那間密室,當兩人開門進去的時候,被眼前的場景給震驚住了。

有兩個女孩,她們赤身裸體地被綁在床上,床頭一個,床尾一個,全身淤青,已經昏厥了過去;還有兩個,是用鐵鏈子鎖著,不僅赤身裸體,而且還皮開肉綻……

親眼看到這畫面,林思嘉的胃裡一陣翻江倒海,最後還是沒忍住,蹲在牆角,吐了!

看到小女孩遭到這般非人的虐待,廖伯康的心裡也不好受,但他卻能強忍克制住情緒……

在他的安排下,四個女孩很快就都被送到了醫院,她們身上的傷口需要及時處理……

在密室里,他們不僅救了被李維虐待的四個女孩,而且還找到了他販賣女童的交易憑證......

局裡!

事到如今,李維還死活不肯承認自己就是殺害阿芳的兇手。

庫凱將保姆請來,保姆一看到李維,就忍不住害怕,因為她親眼見到他是如何殘忍殺害阿芳的。

阿芳柜子里的那條百褶裙可以當作指控李維的物證,但那畢竟有著其它的可能性,不能作為鐵證。

於是,廖伯康就請求法醫張科長給李維與阿芳肚子里的死嬰做了個親子鑒定,鑒定結果顯示他們是親子關係。

這樣!人證物證俱在,即便李維還在替自己狡辯,也沒有用。

李維,謀殺兩條人命,性虐女童,販賣女童,囚禁人妻……被判處死刑。

高雅芝、老婦人、以及照顧李夫人的精神病院護士等人因包庇李維犯罪,而紛紛被定罪判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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