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一章 別裝傻了

第二百六十一章 別裝傻了

雖然說女追男,隔一層紗,但是,一個是女生追男生畢竟需要點矜持——這一點有前車之鑒,這事以後再說。二是,女追男隔一層「紗」的前提是這女生長得漂亮,這一點她是不具備的。一個其貌不揚的女生想要追一個小帥哥,需要點耐心和頭腦,所以就不是隔一層紗的問題了,而是隔著至少一萬八千層紗了。

不過,後來愛琴到底是把小帥哥趙凱追到手了。

這一天晚上,愛琴來303宿舍找趙凱了。兩人成為男女朋友關係后,有時候趙凱去樓下找愛琴,有時候愛琴上樓來找趙凱。

當愛琴蹬蹬蹬跑上樓來后,正要朝通向303宿舍的樓道走過去,突然她感覺哪裡有點不對,於是鬼使神差般地蹬蹬蹬下樓了,然後徑直向教學樓走過去了。至於去教學樓幹什麼,她自己也搞不清,她的感覺就好像有根看不見的線牽引著她去教學樓的。

這一晚,303宿舍很安靜,大家在不到十一點的時候就睡覺了。當然了,303宿舍在十一點之前不能睡覺的原因不能全部歸咎在愛琴身上,但是至少這一段時間,主要原因還是愛琴。

後來,愛琴把這件奇怪的事情告訴趙凱的時候,趙凱說,你肯定是在做夢,或者去教學樓確實有事。愛琴搖搖頭,說那天晚上我蹬蹬蹬跑到教學樓第五層自習室的時候,累得氣喘吁吁的,到了自習室我隨便找了個地兒坐下來,然後茫然無措地坐在那裡,也不知道來這裡的目的是啥。

「有什麼好驚訝啊?要是平時,我才不讓你背。今天這不是沒辦法了嗎?」李林娜說。

「好。」夏大宇往下一蹲,等著她上來。

「你靠近一點。離那麼遠,我怎麼夠得著你?」李林娜話語里透露著他是個大笨蛋,雖然沒有明說,但言外之意已經有了。其實有些話不用非得明說出來,只要不是太笨,就應該知道了。

夏大宇往前挪了幾步,然後蹲下來。

當李林娜爬上他的背時,他有一種幸福的眩暈的感覺,而且她身上一股濃濃的香水味道撲鼻而來,加上X體對他身體的摩擦,差點讓他摔倒。

「你以前沒背過人吧?」李林娜看著夏大宇背著她踉踉蹌蹌的步伐。

「背過的。」他記得以前是背著母親去過醫院。

「要是不行,就把我放下來啊,別把我摔地上了,鬧笑話的。」她看著不斷後退的路面說。

「不會,不會。」他心裡想,這是幸福的壓力,幸福的眩暈感。隨著矜持感漸漸消失,他背著她走路越來越順,走路比平時走路都又快又穩。

「你不是在外面嗎?怎麼現在在學校里?」

當夏大宇把李林娜背到學校,穿過操場時,突然看到了林娜的男朋友,也就是於再浩。

夏大宇看到於再浩呆住了,於再浩看到李林娜趴在夏大宇身上呆住了,李林娜看到於再浩呆住了。於是,李林娜先聲奪人地問道,「你為什麼在學校里?我告訴你我腳崴了,你為什麼不去接我?!」

李林娜這種先聲奪人的辦法很輕鬆地告訴於再浩,

夏大宇背著她往教學樓裡面跑——因為李林娜住在教學樓第八層的女生宿舍里。

「只要你答應做我女朋友,我就把你背到八樓。」夏大宇說。

「你說什麼?你倒是走啊,愣著幹啥?」

就在這時,於再浩已經跑了過來,一把推開夏大宇,然後蹲下去讓林娜趴上去。

夏大宇茫然地從教學樓門口走出來,他不知道他今天是否收穫了什麼,今天是失敗了還是成功了。剛才他說的話,李林娜是否聽到。他好不容易才鼓起勇氣表白的。

其實夏大宇的話,李林娜聽到了,但她裝作沒聽清的樣子。她想,你這個臭小子,想利用背我的機會讓我答應做你女朋友,沒門。

因為於再浩犯錯在先,所以他也沒和李林娜鬧太大的矛盾,只是稍稍吃錯了一下,還說,諒那小子也不配!

李林娜哼了一聲,本想說,他是不配,但是別人配啊。但是她當然知道這種話不能說出口的,因為她畢竟還是很愛他的,愛他必然要容忍一下。

夏大宇回去后,劉明把他叫到了廁所里洗手的地方。洗手的地方有一個用瓷磚圍成的水池,水池呈四方形,中間沒有圍堵,可以看做是「凹」字形。一般大家都是把洗臉盆放在水池裡面,然後洗臉,或者洗衣服。

「怎麼樣?」劉明問。

「什麼怎麼樣?」夏大宇問。

「別裝傻了。你要是裝,就在李林娜面前裝。你的眼睛瞞不住我。」

「你都知道什麼?」

「看來,我如果不說的話,你是不認的。李林娜今天是不是崴了腳,你是不是背她回來的?」

「你怎麼知道?你跟蹤我了,是不是?」大宇指著劉明問。

「什麼跟什麼,我今天一天都在宿舍里,不信你可以問其他人。」

「那你是怎麼知道的?對,一定是其他同學看到后回來告訴你的。」

「放屁,我以前和你打過賭的,當然沒有下賭注。我跟你說過,能創造你和李林娜的相處機會。可惜的是,你泡妞的能力太差,有機會也追不到。」

「你創造我和李林娜的機會?我明明是在路上碰到她的,怎麼是你創造的?」

大宇之所以對他們的事情印象深刻,主要是因為一點愛琴一點小傷就被趙凱渲染得彷彿被車撞傷一樣。

「不對,她膝蓋上的傷是我們都見識過的,你怎麼證明是你搞的鬼?莫非?」夏大宇的語氣里充滿著戲謔調侃等意味,而且眼神朝劉明一眨。

「說什麼呢你?開玩笑也不能拿同學的女朋友開玩笑吧。這件事,你愛信不信。反正你以後想找到和李林娜接觸的機會已經不可能了。何況人家還有男朋友,說不定這會兒人家正和男朋友XX呢。想想吧,那個場面,多麼熟悉啊,你最喜歡的女神,被於再浩XXXX。」

這好幾個「XXXX」說得夏大宇痛不欲生,發誓要撕了劉明。

在衛生間來來去去的學生看到他們在這裡又說又笑,又罵,又廝打,以為他們是兩個神經病呢。

「你讓我信你,得有證明啊。」大宇說。

劉明想證明,但想了想,這事恐怕也很難證明,便說,「明天大概十點的時候,李林娜出現在學校門口,她正在肚子疼。你如果想表現,那去。不想表現,當我沒說。」

如同預言般的警告,夏大宇感覺這事不可思議。不過,與其信其有,不可信其無,所以他決定每天十點的時候去學校門口去看看。

劉明只是通過這種方式證明,他不想告訴大宇更多的事情。他也知道大宇肯定會去。

第二天夏大宇去了,他去後果然發現李林娜蹲在學校門口旁邊,手捂著肚子,臉上時不時地出現一兩個痛苦的表情。

他走過去,問道,「林娜,你怎麼了?是不是哪裡不舒服?」

「你怎麼在這兒?我肚子有點不舒服。」李林娜說。

「那,那我扶你去學校醫務室吧?」

「這個,我已經打電話給我男朋友了,他說一會兒就過來。」李林娜說。

這次,夏大宇的膽子居然大起來,說道,「你男朋友現在還沒來呢,不如我先扶你去醫務室。」他一邊說,一邊去拉她。

李林娜現在根本沒多想,她現在肚子很疼,心想既然大宇就在跟前,不如就跟他去吧。

大宇扶著她朝學校門口走去,剛走了兩步,林娜就疼得又蹲下了,「哎呀實在不行,我走不了。」

「那我抱你去吧。」大宇有點幸災樂禍的樣子,但他不能表現在臉上。

大宇正在伸手去抱她,突然太陽穴上挨了一拳,由於這一拳來得猝不及防,大宇感覺腦袋嗡嗡作響,一屁股坐在地上。

大宇只能生悶氣,尤其是生劉明的氣。當他回到宿舍后,就把劉明吼了一遍。劉明沒有作聲,因為他也不明白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在他的小說里,是於再浩的手機沒電了——充電寶也沒電。上次他把於再浩設定為他的大腦短路,說出自己都不會說出的話,但是這個情節只能用一次。所以這次他必須換個花樣。

其實如劉明所料,於再浩的手機確實沒電了,但是他不知道於再浩確實有兩部手機。至於於再浩為什麼有兩部手機,其實人家就是有錢,閑得。或者可以找出其他理由,比如他的一部手機是專門玩遊戲用的。

其實於再浩就算只有一部手機,但如果他有兩個充電寶,或者他用宿舍樓里一個共享充電寶充電的話,他還是能讓手機有電的。

其實寫小說這種東西就是這麼回事,就算你想通過小說來擺布別人,那也需要了解生活。比如劉明寫於再浩,李林娜等人的事兒,那就需要對他們進行準確的描寫,比如描寫於再浩,就要描寫他長得如何壯,最重要的的特點就是於再浩長得有點像一個演員陳龍,然後他喜歡穿XX牌的運動服,等等。

如果對人物描寫泛泛而論,那劉明的小說也不會奏效,所以劉明不僅需要一個特異功能,而且還要有紮實的寫作功底。不但如此,你還要對別人的生活了解,比如他寫到於再浩的手機沒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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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爸媽大學生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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