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9章 假意(二)
凌傑扶額,暗想凌瑋這傢伙在外面到底還透了他多少底?只是凌霄現在提出來這個要求,他也不好拒絕,只能無奈的答應。
既然要做菜,就要先買菜。
他看一眼腕錶,臨近中午,得快些去超市購買,「走吧。」
凌霄懶散的往沙發上一靠,「你不是吧,我剛來你就趕我走,有你這麼待客的嗎?」
「去買菜。」
「我不去。」凌霄瞥他一眼,「兩個大男人一起去買菜,怪怪的。」
凌傑無語,他伸手去拉凌霄,「不去也得去。」
「你怕我偷你家東西啊?」他手過來,凌霄左右閃躲,「你家藏什麼寶貝呢?」
凌傑眼神微動,縮回手,「你要是不去也別在我這兒吃了。」
見他口氣冷硬,似乎真動怒了,凌霄舉白旗投降,「行行行,我去!」
兩個人逛超市,凌霄將看上眼的都往購物車堆,凌傑拿出一包薯片,笑道:「真沒看出來,你也喜歡這種垃圾食品。」
「你這話過分了,食品分什麼高低貴賤,不都給人吃的。」凌霄說著又朝架子上拿了幾包,「餓你幾天沒得吃,看你還挑。」
凌傑搖頭笑笑。
在他心裡,凌霄一直是個善於算計的狠人,沒想到他還藏著另外一面。
兩人採購一堆東西,膨化食品佔了大半個袋子,凌傑也是無語,但好歹將那堆膨化食品分出來,只等凌霄走得時候將它們一併帶走。
凌傑在廚房忙活炒菜,凌霄好心好意幫他打下手,開始凌傑還挺感激,但在對方失手打碎他家三個盤子脆了兩個碟時,他終於忍無可忍將凌霄趕出去了。
凌霄哪能如他願,時不時來廚房晃悠,幫凌傑將炒好的菜端上桌。
一桌豐盛的菜燒好,凌霄夾筷子嘗了一塊排骨,隨即對凌傑豎起大拇指,「確實好手藝。」
凌傑笑笑。
凌霄將自己醒的差不多的紅酒提上桌,問凌傑有沒有開酒器,凌傑找來開酒器,讓凌霄把酒遞給他,「我家的開酒器一般人不會用,這瓶酒還是我來開吧。」
凌霄挑挑眉,將酒放到凌傑面前讓他開。酒瓶開了,凌傑也沒將紅酒還給凌霄,給兩人各倒一杯紅酒後,紅酒一直放在他手邊的容器里醒著。
凌霄端起酒杯,「雖然說感謝的話有些虛偽,但開造之前,我還是得謝謝你這一桌子好菜。」
凌傑笑笑,與他碰一杯,卻沒急著喝。他瞧著凌霄先喝一口,才跟著抿一口酒。
凌霄像是看不出他的防備,夾筷子又挑一塊排骨吃起來,「沒想到你還是個深藏不露的居家男,改天有空給我寫個排骨的做法,我讓我女朋友照你的教程做給我吃。」
「讓你女朋友做,你自己為什麼不學?」
凌傑夾一口素菜,他不愛吃葷,之所以做幾道肉菜純粹是為了迎合凌霄的口味。
「如果我要是開始學菜,說明我找到真愛了。」
凌傑筷子一頓,他剛開始沒聽明白凌霄話里的意思,後來才懂了,凌霄要是為一個女人洗手作羹湯,說明他浪子回頭動真感情了。
凌霄端起杯子又與凌傑碰了碰,「你別光吃菜不喝酒,這可是87年的拉菲,一百多萬呢,別浪費了。」
「謝謝你請我喝這麼貴的酒,」凌傑給凌霄夾一塊雞腿,「多吃點菜。」
「你要是願意跟我合作,我那兒還有幾瓶,都送給你。」
凌傑笑而不語,只是低頭吃菜。
凌霄不死心,趁著他吃菜的功夫向他介紹兩人若是合作將會盈利多少,順便分享老爺子最近的動向以及自己將要針對凌景的計劃。
任憑凌霄滔滔不絕的誘惑,凌傑仍是不為所動,只顧動筷子。
凌霄突然不說話,他往後一倚,環臂靜靜望著對桌的凌傑,心中默數三聲,三聲沒到,凌傑突然從椅子上一頭栽倒下去,躺在地上動也不動。
凌霄用腳尖踢踢他,發現對方沒反應,嘴角揚起得逞的笑。
紅酒沒問題,有問題的是凌傑燒的菜。凌傑雖然對他防備,但也沒料到他會在所有的素菜里下藥。
迷藥被他磨成粉,下在菜里拌了拌,根本看不出來。
雖說葯的劑量足夠迷暈一頭牛,夠人昏睡三天三夜,為了以防萬一,怕凌傑中途醒來,凌霄還是拿出包里有備而來的登山繩將昏睡的凌傑綁在椅子上。
凌霄在偌大的房子里轉一圈,最後將目光停留在凌傑的書房。
凌傑的書房裡放著兩台電腦,一台電腦屏幕用來監測室內室外的攝像頭,凌霄費了半個多小時調取出昨天的監控攝像,當瞧見凌傑將一個女人送進地下室時,凌霄將畫面放大,然後,他發現了女人歪掉的假髮。
地下室的門在樓梯下面,不知道的以為裡面只是一個小小的儲物間。
推開門,摸開燈,順著樓梯一級一級往下,凌霄見到了兩隻手被吊在架子上的原螢。原螢垂著腦袋,頭髮雜亂的貼在皮膚上,她除了一條內褲,身上再沒其他遮羞布,最令凌霄觸目驚心,呼吸堵窒的是她原本光潔白皙的皮膚被抽打的都是鞭痕,大腿上還有密密麻麻的烙印和白色的不明液體。
原螢的腳下滿是尿漬和血液混合物,腥臭難聞,可以想象,她遭受過怎樣的非人虐待。
那一瞬間,凌霄腦子充血,出離憤怒,恨不得提刀上去將凌傑砍了。
他不明白,原螢跟凌傑無冤無仇,凌傑為什麼對她能下這種毒手?然而,這個問題只在腦海中一閃而過,他現在要做的是將原螢帶離這些。
凌霄上去拍拍原螢的臉,輕喊她的名字,可無論怎麼喊,原螢都沒有睜開眼。他只得先將綁住原螢的繩子解了,將她抱在床上,用白色的床單將她身體裹住,然後抱著她離開地牢。
路過客廳,凌傑仍被綁著,雙眼緊閉,凌霄努力剋制住自己忍住去宰了凌傑的衝動。他將原螢輕放在沙發上,掏出手機再次去了地下室,拍了視頻和照片作為證據保留,然後將地下室的門重新關上,拿上自己的包,抱著原螢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