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政(一)第三

輔政(一)第三

(一)黃震曰:"輔政言用賢。"戴彥升曰:"輔政篇言所任之必得其材。秦用刑罰以任李斯、趙高,而推其原於讒夫似賢,美言似信。"唐晏曰:"此篇義主為政在人,乃行仁義之輔也。"器案:荀子君道篇:"卿相輔佐,人主之基杖也。"即此篇立論之旨。

夫居高者自處不可以不安,履危者(一)任杖不可以不固(二)。自處不安則墜,任杖不固則仆(三)。是以聖人居高處上,則以仁義為巢,乘危履傾,則以聖賢(四)為杖(五),故高而不墜,危而不仆(六)。

(一)大戴禮記曾子本孝篇:"孝子不登高,不履危。"

(二)楊升庵曰:"發端數語,是大議論,中有攻擊之體,後來言惡之所感則災異見,善之所召則歸慕遠。又引周公為善之感,殷紂為惡之鑒,句法矯健,氣概閑適。"唐晏曰:"案:'杖'當依古作'仗'。"

(三)"仆",太平御覽七一0引作"顛"。賈誼新書春秋篇:"人主之為人主也,舉錯而不僨者杖賢也。今背其所主,而棄其所杖,其僨仆也,不亦宜乎!"

(四)"聖賢",匯函、金丹、折衷、唐本作"賢聖"。

(五)文鏡秘府論北冊帝德錄:"杖賢","翼義杖賢","聖賢為杖","崇聖賢之杖","聖賢為杖",文俱本此。太平御覽七一0引句末有"也"字。

(六)趙懿典曰:"借巢杖二字,形容居高履危,道理卓見。"

昔者(一),堯以仁義為巢,舜以稷、契為杖(二),故高而益安,動而益固。處宴安之台,承克讓之塗(三),德配天地,光被八極(四),功垂於無窮,名傳於不朽(五),蓋自處得其巢,任杖得其人也(六)。秦以刑罰為巢,故有覆巢破卵之患(七);以李斯、趙高(八)為杖,故有頓仆(九)跌傷(一0)之禍,何者(一一)?所任(一二)者(一三)非也。故杖聖者帝,杖賢者王,杖仁者霸,杖義者強(一四),杖讒者滅,杖賊者亡。

(一)宋翔鳳曰:"本無'昔'字,依群書治要增。"今案:傅校本、折衷均作一"昔"字,則諸本作"者"字者,皆"昔"字形近之誤也。

(二)"稷"上原有"禹"字,宋翔鳳曰:"治要無'禹'字。"器案:太平御覽九二八引此句作"舜以稷、為杖",即契也,亦無"禹"字,今據刪削。

(三)宋翔鳳曰:"本作'然處高之安,承克讓之敬',依治要改。"今案:各本"承"皆作"乘"。

(四)"八極",宋翔鳳曰:"本作'四表',依治要改。"金丹曰:"堯典言:'光被四表,格於上下。'言堯之功大而無所不至。"唐晏曰:"按:此用古文尚書文,則'高安'者,'安安'也。今文作'晏晏',改於西漢儒者,陸生不必見之。"

(五)宋翔鳳曰:"治要校語:'朽'舊作'廢'。"

(六)宋翔鳳曰:"'人'本作'材',依治要改。"

(七)屍子明堂篇:"覆巢破卵,則鳳皇不至焉。"案:世說新語言語篇:"孔融被收,中外惶怖。時融兒大者九歲,小者八歲;二兒故琢釘戲,了無遽容。融謂使者曰:'冀罪止於身。二兒可得全不?'兒徐進曰:'大人豈見覆巢之下,復有完卵乎?'尋亦收至。"語即本此。

(八)宋翔鳳曰:"本作'趙高、李斯',依治要改。"案:唐本亦作"李斯、趙高"。

(九)宋翔鳳曰:"'頓'本作'傾',依治要改。"

(一0)宋翔鳳曰:"'跌傷',子匯本作'缺覆',抄本作'缺復',治要亦作'跌傷'。"今案:兩京本、程本、天一閣本、金丹作"缺復",唐本、匯函、品節、折衷作"缺覆"。

(一一)宋翔鳳曰:"治要作'者',本作'哉'。"

(一二)"任"原作"仕",各本俱作"任",今據改正。

(一三)宋翔鳳曰:"本無'者'字,依治要增。"

(一四)宋翔鳳曰:"治要'義'作'智'。"

故懷剛者久而缺,持柔者久而長(一),躁疾者為厥速,遲重者為常存(二),尚勇者為悔近,溫厚者行寬舒(三),懷急促(四)者必有所虧,柔懦者制剛強(五),小慧(六)者不可以御大,小辨者(七)不可以說眾,商賈巧為販賣之利,而屈為貞良(八),邪臣好為詐偽,自媚飾非(九),而不能為公方(一0),藏其端巧,逃其事功。

(一)文選崔子玉座右銘:"柔弱生之徒,老氏誡剛強。"李善註:"老子曰:'人生也柔弱,其死也堅強。萬物草木,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堅強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也。'又曰:'柔弱勝剛強。'河上公曰:'柔弱者久長,剛強者先亡也。'"

(二)俞樾曰:"謹按:'厥速'當作'速厥','厥'與'蹶'通。言躁疾者必速顛蹶也。"

(三)品節脫"舒"字,非是。無為篇亦云:"君子尚寬舒以苞身。"

(四)"急促",李本、子匯本、程本、唐本、匯函、品節作"促急"。

(五)俞樾曰:"謹按:'柔懦'者一句,當在'尚勇者'一句之下,'尚勇'與'柔懦'相對,'溫厚'與'急促'相對,傳寫亂之,則語意不倫矣。惟此四句,尚有衍字,無可訂正。"

(六)論語衛靈公篇:"好行小慧。"集解:"鄭曰:'小慧,謂小小之才。'"

(七)文選左太沖魏都賦:"安得齊給守其小辯也哉?"註:"家語:'孔子曰:小辯害義,小言破道。'"

(八)宋翔鳳曰:"按'屈'字當是'不可'二字之誤。"俞樾曰:"謹案:'屈'當讀為'拙','拙'與'巧'正相對成文。釋名釋言語曰:'拙,屈也,使物否屈,不為用也。'是拙、屈聲近義通。宋氏翔鳳疑'屈'是'不可'二字之誤,非也。"

(九)莊子盜跖篇:"辯足以飾非。"

(一0)文選為范尚書讓吏部封侯第一表:"在魏則毛玠公方。"注引先賢行狀:"玠雅量公正。"

故智者之所短,不如愚者之所長。文公種米,曾子駕羊(一)。相士不熟,信邪失方。察察(二)者有所不見,恢恢(三)者何所不容。樸質者近忠(四),便巧(五)者近亡。

(一)宋翔鳳曰:"意林引作'文公種米,曾子枷羊,智者所短,不如愚者所長'。按淮南泰族:'文公樹米,曾子架羊,猶之為知也。'注云:'文公,晉文公也。樹米而欲生之也。架,連架,所以備知也。'架'即'枷'字,是意林本是也。說苑雜言亦有'文公種米,曾子駕羊'之語,當是借'駕'為'連枷'之'枷'。"唐晏曰:"按:'駕'意林作'枷',是也。馬融廣成頌:'枷天狗。'枷是牽狗者,若以之牽羊,則誤矣。然二事皆無所考。"今案:馬驌繹史五一曰:"事無所考,大約謂務大者不知小也。"周廣業意林附註曰:"'枷'原作'駕',舊訛'牧'。淮南子註:'連枷,所以備之。'俗本淮南作'架',今從藝文類聚。"尋世說新語尤悔篇註:"文公種米,曾子架羊。"類說三一引世說作"文公種菜,曾子枷羊"。"菜"是誤字,而"架"又作"枷"。劉子新論觀量篇:"晉文種米,曾子植羊。"袁孝政註:"晉文學外國種米,種雖不生,言其志大也。'曾子'原誤作'曾國',曾參學外國人剉羊皮用土種之,雖不生,其志大也。"器案:淮南注"備"疑"犕"之誤。米不可殖生,羊不能犕駕,而晉文種之,曾子枷之,是亦知其不可為而為之者也。劉晝、袁孝政不得其解,遂改"駕羊"為"植羊",而以外國事說之,是亦郢書而燕說耳。

(二)荀子榮辱篇:"察察而殘者忮也。"楊倞註:"至明察而見傷殘者,由於有忮富之心也。"此文察察亦明察意。

(三)老子第七十三章:"天網恢恢。"河上公註:"天所網羅,恢恢甚大。"荀子解蔽篇:"恢恢廣廣,孰知其極。"

(四)宋翔鳳曰:"'朴'下本有'直'字,子匯本無。"唐晏曰:"按(樸直質)三字,必有一衍。"

(五)論語季氏:"友便佞。"集解:"鄭曰:'便,辯也,謂佞而辯也。'"皇侃疏曰:"便佞,謂辯而巧也。"

君子遠熒熒之色(一),放錚錚之聲(二),絕恬(三)美之味,疏嗌嘔(四)之情。天道以大制小,以重顛(五)輕。以小治大,亂度干(六)貞。讒夫(七)似賢,美言似信(八),聽之者惑,觀之者冥。故蘇秦尊於諸侯(九),商鞅顯於西秦(一0)。世無賢智之君,孰能別其形。故堯放驩兜(一一),仲尼誅少正卯(一二);甘言(一三)之所嘉,靡(一四)不為之傾,惟堯知其實,仲尼見其情(一五)。故干(一六)聖王者誅,遏賢君者刑,遭凡王者貴,觸(一七)亂世者榮。鄭儋亡齊而歸魯(一八),齊有九合(一九)之名,而魯有干時之恥(二0)。夫據千乘之國,而信讒佞之計,未有不亡者也。故詩云:"讒人罔極,交亂四國。(二一)"眾邪合心,以傾一君,國危民失(二二),不亦宜乎(二三)!

(一)史記趙世家:"美人熒熒兮,顏若苕之榮。"熒熒,形容美人容顏光華貌。

(二)論語衛靈公:"放鄭聲。"邢昺疏:"放棄鄭、衛之聲。"後漢書劉盆子傳:"鐵中錚錚。"說文金部:"錚,金聲也。"

(三)唐晏曰:"'恬'疑作'甜'。"

(四)唐晏曰:"按:'嗌嘔',即荀子之'倪嘔',楚辭作'嗌喔',注云:'容媚之聲。'"案:楚辭見九思。

(五)焦循易余鑰錄四曰:"新語輔政篇:'天道以大制小,以重顛輕。'此'顛'字乃'鎮'字之假借,如說文:'天,顛也。'白虎通云:'天之為言鎮也。'顛'與'鎮'通。"俞樾曰:"謹按:當讀為'誅不填服'之'填'。隱五年穀梁傳:'誅不填服。'注曰:'來服者不服,填厭之。'此雲'以重顛輕',謂以重者填厭輕者也。穀梁釋文曰:'填音田。'故與'顛'聲近而得段用。"唐晏曰:"按'顛'當段為'鎮',壓也。"

(六)"干",李本、程本、兩京本、天一閣本誤作"千"。

(七)說苑臣術篇:"人臣之行,有六正、六邪。……何謂六正、六邪?……六邪者,……四曰:智足以飾非,辯足以行說,反言易辭,而成文章,內離骨肉之親,外妒亂朝廷,如此者,讒臣也。"

(八)家語屈節篇:"美言傷信。"

(九)蘇秦,史記有傳。

(一0)商鞅,史記有商君傳。

(一一)唐晏曰:"與大戴五帝德說同。"器案:尚書舜典:"放驩兜於崇山,……四罪而天下咸服。"孔氏傳:"黨於共工,罪惡同。崇山,南裔。"又曰:"皆服舜用刑當其罪。"孟子萬章上:"舜流共工於幽州,放驩兜於崇山。"俱以為舜事。

(一二)荀子宥坐篇:"孔子為魯攝相,朝七日而誅少正卯。門人進問曰:'夫少正卯魯之聞人也,夫子為政,而始誅之,得無失乎?'孔子曰:'居,吾語汝其故。人有惡者五,而盜竊不與焉:一曰,心達而險;二曰,行辟而堅;三曰,言偽而辯;四曰,記丑而博;五曰,順非而澤。此五者有一於人,則不得免於君子之誅,而少正卯則兼有之。故居處足以聚徒成群,言談足以飾邪營眾,強足以反是獨立,此小人之桀雄也,不可不誅也。是以湯誅尹諧,文王誅潘止,周公誅管叔,太公誅華仕,管仲誅付里乙,子產誅鄧析、史付,此七子者,皆異世同心,不可不誅也。詩曰:憂心悄悄,慍於群小。'小人成群,斯足憂矣。"案:孔子誅少正卯事,始詳於此,而尹文子大道下、說苑指武篇、家語始誅篇俱本之為說,淮南子泛論篇:"孔子誅少正卯而魯國之邪塞。"史記孔子世家:"定公十四年,孔子年五十六,由大司寇行攝相事,……於是誅魯大夫亂政者少正卯。"高誘淮南子注云:"少正,官名,卯其名也,魯之諂人。"尋周書嘗麥篇有大正之官,則少正官名之說有本矣,或則通謂之魯大夫耳。

(一三)國語晉語一:"又有甘言焉。"韋昭註:"申生將去,父又以美言撫慰之。"戰國策韓策:"諸侯不料兵之弱,食之寡,而聽從人之甘言好辭,比周以相飾也。"

(一四)"靡"字原缺,宋翔鳳曰:"子匯作'靡不為之傾',不缺。"案:唐本亦不缺,今據補正。

(一五)情,情實。周禮天官小宰職:"以官府之六敘正群吏。……六曰,以敘聽其情。"正義曰:"情謂情實。"

(一六)"干",李本、兩京本誤"於",宋翔鳳本誤作"千"。

(一七)觸,值也。論衡氣壽篇:"凡人命有二品:一曰所當觸值之命,二曰強弱壽夭之命。所當觸值,謂兵、燒、壓、溺也。"

(一八)公羊傳庄公:"十有七年,春,齊人執鄭瞻。鄭瞻者何?鄭之微者也。此鄭之微者,何言乎齊人執之?書甚佞也。秋,鄭瞻自齊逃來,何以書?書甚佞也。曰:佞人來矣!佞人來矣!""瞻",左氏、穀梁作"詹",此文又作"儋"也。唐晏曰:"案穀梁傳庄十七年:'春,齊人執鄭詹。鄭詹鄭之佞人也。秋,鄭詹自齊逃來。逃義曰逃。'按干時之敗,在庄九年,此蓋譏魯之因循不振耳,非必因詹致敗也。"

(一九)論語憲問篇:"齊桓公九合諸侯。"穀梁傳庄公二十七年:"衣裳之會十有一。"范寧註:"十三年會北杏,十四年會鄄,十五年又會鄄,十六年會幽,二十七年又會幽,僖元年會檉,二年會貫,三年會陽谷,五年會首戴,七年會寧毋,九年會葵丘。"凡十一會。史記齊太公世家:"桓公曰:'寡人兵車之會三,乘車之會六,九合諸侯,一匡天下。'"正義敘兵車之會三云:"左傳云:'魯庄公十三年,會北杏以平宋亂,僖四年,侵蔡,遂伐楚,六年,伐鄭,圍新城也。'"又釋乘車之會六云:"左傳云:'魯庄公十四年,會於鄄,十五年,又會鄄,十六年,同盟於幽,僖五年,會首止,八年,盟於洮,九年,會葵丘。'是也。"所述頗有出入。實則齊桓公之會諸侯,不止於九,說詳梁玉繩史記志疑卷十六。尋古書言數,以一為單數,二為雙數,三為多數。因之,凡三之倍數,俱代表多數,如六也,九也,十二也,二十四也,三十六也,七十二也,一百八也,俱言其多耳,不必一一落實也。古書言齊桓公合諸侯、古帝王封泰山、禪梁父及孔子弟子之類,異說紛紜,莫衷一是,皆不得其本柢,遂齗齗而如算博士之所為也。而古書又有作"糾合諸侯"者,庶幾心知其意矣。

(二0)春秋:"庄公九年八月庚申,及齊師戰於干時,我師敗績。"杜註:"干時,齊地。"

(二一)詩小雅甫田青蠅文也。鄭箋:"極猶已也。"正義:"構之不已,至交亂四國,先多而後少,(謂構我二人)故先四國也。"

(二二)宋翔鳳曰:"本作'眾邪合黨,以回人君,邦危民亡',茲依治要改。"

(二三)唐晏曰:"說詩不同於毛,當是魯詩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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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賈新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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