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勸酒

談勸酒

因為收羅同鄉人著作,得見蘭亭陳廷燦的《郵餘閒記》初二集各二卷,初集系抄本,二集木刻本,有康熙乙亥年序,大約可以知道著書的時日。陳君的思想多古舊,特別是關於女人的,如初集卷上云:

「人皆知婦女不可燒香看戲,余意並不宜探望親戚及喜事宴會,即久住娘家亦非美事,歸寧不可過三日,斯為得之。」但是卷下有關於飲酒的一節,卻頗有意思:

「古者設酒原從大禮起見,酬天地,享鬼神,欲致其馨香之意耳。漸及後人,喜事宴會,藉此酬酢,亦以通殷勤,致歡欣而止,非必欲其酩酊酕醄,淋漓幾席而後為快也。今若享客而止設一飯,以飽為度,草草散場,則太覺索然,故酒為必需之物矣。但會飲當有律度,小杯徐酌,假此敘談,賓主之情通而酒事畢矣,何必大觥加勸,互酢不休,甚至主以能勸為強,客以善避為巧,競能爭智之場,又何有於歡欣哉。」又見今人錢振鍠著《課餘閑筆補》中一則云:

「天下第一下流莫如豁拳角酒,切記此等鬧鬼千萬不可容他入席。」二君都說得有理,不佞很有同意,雖然覺得錢君的話未免稍憤激一點,簡單一點,似乎還該有點說明。本來賭酒也並無什麼不可,假如自己真是喜歡酒喝。豁拳我不大喜歡,第一因為自己不會,許多東西覺得不喜歡,後來細細推想實在是因為不會之故,恐怕這裡也是難免如此。第二,豁拳的叫聲與姿勢有點可畏,對角線的對豁或者還好,有時隔著兩座動起手來,中間的人被左右夾攻,拳頭直出,離鼻尖不過一公分,不由不感到點威嚇。話雖如此,揮拳狂叫而搶酒喝,雖似粗暴,畢竟也還風雅,我想原是可以原諒的。不過這裡當然有必須的條件,便是應該贏拳的人喝酒,因為這酒算是賞品。為什麼呢?主人請客吃酒,那麼酒一定是好東西,希望大家多喝一點,豁拳賭酒,得勝的飲,正是當然的道理。現在的規矩似乎都是輸者喝酒,彷彿是一種刑罰似的,這種辦法恐怕既不合理也還要算失禮吧。蓋酒如是敬客的好東西,不能拿來罰人,又如是用以罰人的壞東西,則豈可以敬客乎。不佞於此想引申錢君的意思,略為改訂云:主客賭酒,勝者得飲。豁拳雖俗,搶酒則雅,此事可行。如現今所為,殊無可取,則不佞對於錢君之說亦只好附議耳。

陳君沒有說到豁拳,所反對的只是勸酒,大約如乾杯之類。主與客互酬,本是合理的事,但當有律度,要盡量卻也不可太過量,到了酩酊酕醄,淋漓幾席,那就出了限度,不是敬客而是以窘人為快了。這裡的意思似乎並不以酒為壞東西,乃因為酒醉是苦事的緣故吧。酒既是敬客的好東西,希望客人多喝,本來可以說是主人的好意,可是又要他們多喝以至於醉而難受,則好意即轉為惡意了。凡事過度就會難受,不必一定是喝酒至醉,即吃飯過飽也是如此。我曾聽過一件故事,前清有一位孝子是做知府者,每逢老太太用飯,站在旁邊侍候著,老太太吃完一碗就夠了,必定請求加餐,不聽時便跪求,非允許添飯決不起來。老太太沒法只好屈服,卻懇求媳婦道,請你告訴老爺不要再孝了,我實在是受不住了。強勸喝酒的主人大有如此情形,客人也苦於受不住,卻是無處告訴。先君是酒量很好的人,但是痛恨人家的強勸,祖母方面的一位表叔最喜勸酒,先君遇見他勸時就絕對不飲,嘗訓示雲,對此等人只有一法,即任其滿釃,就是流溢桌上也決不顧。此是昔者大將軍對付石崇的方法,我雖佩服卻不能實行,蓋由意志不堅強,平常也只好應酬一半,若至金谷園中必蹈王丞相之覆轍矣。

酒本是好東西,而主人要如此苦勸惡勸才能叫客人喝下去,這到底是什麼緣故呢?我想,這大抵因為酒這東西雖好而敬客的沒有好酒的緣故吧。不佞不會喝酒而性獨喜喝,遇酒總喝,因此頗有閱歷,截至今日為止我只喝過兩次好酒,一回是在教我讀四書的先生家裡,一回是一位吾家請客的時候,那時真是搶了也想喝,結果都是自動的吃得大醉而回。此外便都很平常,有時也會喝到些酒,蓋雖是同類而且異味,這種時候大約勸酒的手段就很是必須了,輸了罰酒的道理也很講得過去。劉繼庄在《廣陽雜記》中云:

「村優如鬼,兼之惡釀如葯,而主人之意則極誠且敬,必不能不終席,此生平之一劫也。」此寥寥數語,蓋可為上文作一疏證矣。廿六年七月十八日,在北平。

附記

阮葵生著《茶餘客話》卷二十有一則云:

「俗語云,酒令嚴於軍令,亦末世之弊俗也。偶爾招集,必以令為歡,有政焉,有糾焉,眾奉命唯謹,受虐被凌,咸俯首聽命,恬不為怪。陳幾亭雲,飲宴苦勸人醉,苟非不仁,即是客氣,不然亦蠹俗也。君子飲酒,率真量情,文士儒雅,概有斯致。夫唯市井僕役以逼為恭敬,以虐為慷慨,以大醉為歡樂,士人而效斯習,必無禮無義不讀書者。幾亭之言可為酒人下一針砭矣。偶見宋人小說中酒戒雲,少吃不濟事,多吃濟甚事,有事壞了事,無事生出事。旨哉斯言,語淺而意深。又幾亭《小飲壺銘》曰,名花忽開,小飲。好友略憩,小飲。凌寒出門,小飲。沖暑遠馳,小飲。餒甚不可遽食,小飲。珍醞不可多得,小飲。真得此中三昧矣。若酣湎流連,俾晝作夜,尤非向晦息宴之道。亭林雲,樽罍無卜夜之賓,衢路有宵行之禁,故見星而行者非罪人即奔父母之喪。酒德衰而酣飲長夜,官邪作而昏夜乞哀,天地之氣乖而晦明之節亂。所系豈淺鮮哉。《法言》雲,侍坐則聽言,有酒則觀禮。何非學問之道。」這一節在戴氏選本卷十,文句稍遜,今從王刊本。所說均有意思,陳幾亭的話尤為可喜,我們不必有壺,但小飲的理想則自極佳也。八月七日記。

附記二

趙氏刊仰視千七百二十九鶴齋叢書中有《遁翁隨筆》二卷,山陰祁駿佳著,卷上有一則云:

「凡與親朋相與,必以順適其意為敬,唯勸酒必欲拂其意,逆其情,多方以強之,百計以苦之,則何也。而受之者雖覺其苦,亦不以為怪,而且以為主人之深愛,又何也。此事之甚戾而舉世莫之察者,唯契丹使臣馮見善雲,勸酒當觀其量,如不以其量,猶徭役不以戶等高下也,強之以不能,豈賓主之道哉。此言足醒古今之迷,乃始出於契丹使臣之口。」遁翁是明末遺民,故有此感慨,其實馮見善大概也仍是漢人,不過倚恃是使臣故敢說話,平常也會有人想到,只是怕事不肯開口,未必真是見識不及契丹人也。社會流行的勢力很大,不必要有君主的威力壓在上面,也就盡夠統制,使人的言論不能自由,此事至堪嘆息,伊勃生說少數總是對的,雖不免稍偏激,卻亦似是事實。我想起李卓吾的事,便覺得世事確是顛倒著,他的有些意見實在是十分確實而且也平常,卻永久被看作邪說,只因為其所是非與世俗相反耳。勸酒細事,而乃喋喋不休,無乃小題而大做乎,實亦不然。世事顛倒,有些小事並不真是小,而大事亦往往不怎麼大也。八月二十八日再記。

附記三

近日承兼士見賜抄本《平蝶園先生酒話》一冊,凡四十七則,不但是說酒而且又是越人所著,更是可喜。妙語甚多,今只錄其第二十四則云:

「飲酒不可猜拳,以十指之屈伸,作兩人之勝負,則是爭鬥其民而施之以劫奪之教也。酒以為人合歡,因歡而賭,因賭而爭,大殺風景矣。且所謂贏也者,以吾手指所伸之數合於彼指所伸之數,而適符吾口所猜之數,則謂之贏,反是則謂之輸,然而甚無謂也。所謂贏者,其能將多餘之指悉斷而去之乎?所謂輸者,其能將無用之指終身屈而不伸乎?靜言思之,皆不可也,皆不能也。天下得酒甚難,得酒而逢我輩飲則更難,得酒而能與我輩能飲之人共飲則尤其難。夫以難得之酒而遇難飲之人,且遇難於共飲之人,吾方喜之不遑矣,又何必毒手交爭為樂耶。盤中雞肋,請免尊拳,無虎負嵎,不勞攘臂。」《酒話》有嘉慶癸酉自題記,又有咸豐元年辛亥朱蔭培序,稱從蝶園子筠士得見此稿,乃應其請寫此序文。寒齋有朱君所著《芸香閣尺一書》二卷,正是平筠士所編刊者,書中收有與筠士札數通,雖出偶然,亦是難得,芸香閣元與秋水軒有連,前曾說及,今又見此序,乃知其與吾鄉有緣非淺也。十月三十日記於北平苦住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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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燭后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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