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關於講道理

十三 關於講道理

不佞少時常聽人家說長毛時事。時在光緒甲午以前,距太平天國才三十年,家中僱人多有身歷其難者,如吳媽媽遇長毛訴飢餓,擲一物予之,則守門老翁的頭顱也,老木匠自述在大王面前舞大刀的故事,而賣鹽的則在臉上留有「金印」的痕迹。長毛的事當然以殺人為多,但是說的人卻也不能怎麼具體的說得清楚,大抵只是覺得很可怕而已。後來看《明季稗史彙編》《寄園寄所寄》等書,知道了好些張獻忠和清兵殺人的情形,不過在《曲洧舊聞》里見到因子巷的故事的時候,也就對於闖王滿兵不大奇怪了,原來仁慈的宋兵下江南時也是那麼樣的。這裡牢騷本來大有可發,現在且不談,總之我覺得長毛殺人是很普通的事,這筆賬要算也要歸到中國人的總賬上去,不必單標在洪記戶下罷。

長毛時遭難人的記錄我找不到幾種。其一是江寧李小池的《思痛記》二卷,查舊日記戊戌十一月十三日至試院前購此書,價洋一角。其二是會稽魯叔容的《虎口日記》一卷,民國二十二年元日午後游廠甸,於攤上買得,二十年前讀陳晝卿的《補勤詩存》即知有此記,又在孫子九的《退宜堂詩集》中稱為「濺淚日記」者是也。李小池名圭,後任外交官曾往西洋,有遊記及《鴉片事略》等書,《思痛記》刊於光緒庚辰,卻不常見。小池於咸豐庚申被擄,陷長毛中凡三十二月,叔容則於咸豐辛酉冬在紹興郡城,伏處屋脊凡八十日始得脫,二人所記各據其耳聞目睹,甚可憑信,可驚可駭之事多矣,今不具引,但有小事一二可以窺知洪門文化之一斑者,頗有抄引的價值。《思痛記》卷上紀閏三月十五日事云:

「李賊出坐殿中椅上,語一約二十餘發已如辮長面白身矮瘦賊曰,掌書大人,要備表文敬天父。賊隨去,少頃握黃紙一通置桌上,又一賊傳人曰,俱來拜上帝。隨見長發賊大小十三四人至,分兩邊挨次立,李賊立正中面向外,復謂一賊曰,可令新傢伙們立廊前觀聽。餘眾至,則李賊首倡,群賊和之,似系四字一句,不了了,約二十餘句,倡畢,所謂掌書大人者趨至桌前,北向,捧黃紙,不知喃喃作何語,讀罷就火焚之。聞七日一禮拜,屆期必若是,是即賊剿襲西洋天主教以惑眾者也。」胡光國著《愚園詩話》卷一載周葆濂所作《哀江南曲》,有一節云:

「可記得,逢七日,奏章燒。甚讚美,與天條,下凡天父遺新詔。一樁樁胡鬧,都是這小兒曹。」即指是事。后又錄馬壽齡的新樂府一首,題曰「講道理」:

「鑼鼓四聲揮令旗,聽講道理雞鳴時。桌有圍,椅有披。五更鵠立拱候之。日午一騎紅袍馳,戈矛簇擁簫管吹,從容下馬嚴威儀,升座良久方致辭。我輩金田起義始,談何容易來至斯,寒暑酷烈,山川險,千辛萬苦成帝基,爾輩生逢太平日,舉足便上天堂梯,夫死自有夫,妻死自有妻,無怨無惡無悲啼,妖魔掃盡享天福,自有天父天兄為提攜。聽者已倦講未已,男子命退又女子,女子痴憨笑相語,不講順理講倒理。」此輩清朝人對於太平天國多所指斥,本屬當然,此乃是「妖」之立場也,唯所說情形恐非盡假,我們因此可知當時有神父說教式的所謂講道理,民間又幽默地稱之曰講倒理。《虎口日記》中不曾說及,唯十月二十日條下有紀事云:

「晚過朝東廟,塑像盡仆,聞孔廟亦毀,賊教祀天主,不立廟。憶友人嘗言,賊所撰曰聖書,稱孔子為不通秀才,《論語》一書無可取者,唯四海之內兄弟句頗合天父之意,得封監軍,旋升總制。當時以為笑談,今信然矣。」查二十八日條下雲,賊已派兩邑庫吏潘光瀾朱克正為監軍,然則孔子在太平天國的地位也不過與庫書相上下耳,可發一笑。其實太平天國不尊崇孔子正是當然,蓋原系隔教故也,其可笑處乃在妄談文化,品題聖賢,雖然,此亦不足深責,天王貶孔子封為監軍,歷代帝王尊孔子封為文宣王,豈不同一可笑耶。

二十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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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茶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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