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 大變活人

第272章 大變活人

跟出門時候的袈裟不同,李青悠一身寶藍緞子的錦袍,底邊綉著團花,萬字底的靴子,頭上戴著冠帽,手上一把灑金的摺扇,活脫脫一俊美少年郎。

費叔一開始沒認出來,還以為是走錯門的,直到李青悠噗嗤一笑,「費叔,認不出我了?這是給您買的肉包子。」

說著將一個包袱皮連著一兜熱乎乎的肉包子遞過去。

費叔這才認出來是李青悠,再一看包袱皮里裝著他的那身衣服。

「哎呦,姑娘你可算回來了,早上您前腳走大人就來了,已然等您一天了。」費叔眼淚都差點沒掉下來,盼星星盼月亮的總算把這位祖宗給盼回來了。

李青悠也沒想到馮文汝會來,她今天賣書很是順利,一本書賣了八兩銀子,果然京城就是不一樣,比樑州府那邊價錢要高的多。

得了銀子之後,李青悠第一件事就是去成衣鋪買了這身行頭,又額外買了布去裁縫鋪重新做一身,這樣兩身衣服可以換洗。

換上了久違的合身男裝,舉手投足間都舒坦了不少,李青悠又隨處逛了一圈,買了帽子和扇子,在外面吃了碗面,這才溜達回來。

原本她還以為那天馮文汝負氣而走,估摸是氣大發了,說不定就此不管她了,也說不定得過些日子才能來,沒想到今天就來了。

馮文汝也沒想到李青悠出去一圈再回來就大變活人,看著眼前的帶著三分嬌俏、三分慧黠、三分颯爽以及一分脂粉氣的少年郎,不由得怔愣。

這是他第一次看到這樣子的李青悠,亦是第一次看到女扮男裝的如此……可愛的女子。

大魏風氣開放,以往也偶有男裝打扮的女子在街上行走,但不是過於做作就是行為粗獷,失了女子的風韻,比如本朝一位武將家的千金,放在男人堆里根本認不出她是個女人。

李青悠則不同,清清爽爽的,不似那些女兒家即便身著男裝也不忘記擦煙抹粉,舉手投足間行雲流水,彷彿天生如此,一看便是經常做男子打扮。

尤其她容貌清秀,加上身子還未養回來,楊柳細腰不贏一握,活脫脫一副病嬌公子的模樣,別有一番風情,直看的馮文汝失神了。

「弱雞胸久違了,小弟這廂有禮了。」李青悠唇畔含笑,一躬掃地,眉眼間風情無限,長長的睫毛像兩把小刷子刷的馮文汝心直痒痒,回過神忙起身上前將她攙扶起來,之前鬱悶了一天的煩悶頃刻間煙消雲散。

「快快請起。」馮文汝將李青悠攙扶起來,又偷眼細細打量一番,不可否認的這樣的李青悠更令人眼前一亮。

世上的男子皆愛美貌的女子,像馮文汝這等自命清高的男子內心對女子的要求更高,他既愛大家閨秀的端莊,又嫌棄其索然無味。

既愛風塵女子的媚惑風韻,又嫌棄其浪蕩輕佻。

既愛將門虎女的英姿颯爽,又嫌棄其粗野暴躁。

到頭來連他自己都覺得痴心妄想,要求的太完美了。

但今天他腦海中的想象一下子具體化了,那晚刑部大牢的李青悠雖狼狽不堪,可她的神色間並無半點將死之人的怨憤和哀戚,那一點點幽怨只會令人生出強烈的保護欲。

三日前她一身粉色衣裙端莊中帶著少女嬌羞,今日搖身一變英姿勃發,尤其舉手投足中無意間帶出來的風情更是惹人迷醉。

或是連她自己都沒察覺到,可正是因為這一點才更加令人心裡痒痒的。

兩人坐下來隨意攀談,比起三日前,看得出李青悠心情極好,眉眼間的笑意藏都藏不住,直看的馮文汝心跳加速,彷彿回到了青蔥少年時,甚至每每避開她的目光,卻又忍不住偷偷看過去。

眼見著天色將晚,馮文汝絲毫沒有告辭的意思,李青悠只得留飯。

只是李青悠發現馮文汝今天好像有點獃頭獃腦的,也沒張羅在外面叫一桌席面,她之前帶回來的包子也不好意思拿出來招待,讓她出銀子叫一桌席面她又捨不得,偏她廚藝還拿不出手。

真真愁死個人。

銀子是萬萬不能動的,李青悠只得一咬牙,拿了些銀錢讓費叔去買點菜和肉回來,她準備親自下廚。

反正她待客之禮是周到了,好不好吃是另一回事。

豈不知這正中了馮文汝的下懷,他特意沒在這邊安排廚娘,就是想吃李青悠親手做的飯菜。

費叔感動的眼淚都快掉下來了,他是南方人,喜米飯不喜麵食,連著三天的包子吃的他胃裡直冒酸水,這會跑前跑后幫著抱柴禾燒火。

李青悠不捨得將衣袍弄髒,換下來穿上那身粉色的衣裙,這也是沒辦法的事,這裡連件舊衣服都沒有,只能將就一下。

其實這身粉色的衣裙比她的那一身衣袍料子更貴,但貴不等於喜歡,就只有淪為煮飯衫的地步了。

李青悠原本就不擅廚藝,這幾年做飯的事都由小山娘一手包辦,這會就更是生疏的很。

灶間里叮叮咣咣跟唱大戲差不多,聽的書房裡的馮文汝心臟砰砰直跳,更是看的在跟前幫忙的費叔膽戰心驚。

歷經兩個時辰,李青悠總算做好了飯菜,四菜一湯,以黑褐色為主色,間或夾雜著一點綠、一點黃和零星的幾點紅。

費叔:得虧是個千金小姐,這要是窮人家的姑娘,就這手藝都嫁不出去。

馮文汝:該找個廚娘了。

「賣相是不太好,不過你可以靠想象它很好吃。」李青悠笑的訕訕的,再看馮文汝糾結著想笑又不好意思笑的神色,一咬牙,「要不還是去飯館里叫一桌席面吧。」

「不必,我可以想象它們很好吃。」馮文汝強壓著笑意坐下來,拿起筷子嘗了口……

跟記憶中的偏差不大,比起幾年前在她家裡吃的那頓飯,似乎糊的更徹底,味道也更凌亂了。

馮文汝幼時家貧,直到高中才算苦盡甘來,因此他對吃食方面並不挑剔,只要毒不死人他基本上都可以面不改色的吃下去。

但是,這不包括酸辣口的西紅柿炒蛋,甜到掉牙的糖拌黃瓜,沒煮熟還帶著血絲的肉以及一半夾生一半糊掉的米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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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個世子來種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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