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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歲那年我獨自來到了M市,一個全然陌生的二線城市,和生長的北方城市與念書的南方城市不同,這兒四季分明得剛剛好,就像他一樣。

我和他是通過社交網路認識的。那時的豆瓣還是個文青網站,約|炮這詞兒尚算新鮮。

豆郵了一陣,好感正盛,和他嘮嗑的日子消解了我對於陌生城市的恐懼,而對一個男生的期待值蹭蹭沖頂。

他太棒了,年輕、帥氣,甚至還多金幽默。每次聊天結束,我總耐不住躁動的手指,上滑到聊天的頂端,回味字裡行間的趣味,揣測他對我有幾個意思。

我的相冊里放了一張宿舍合影,四個姑娘,他問哪個是我,我讓他猜。

他說最左邊的,我問為什麼?

他說,左邊的那個最好看。

我佯裝不開心,憋了30秒回復他,我不好看咱兩是不是就不能聊天了?

他說,沒,不影響聊天。

我說那影響啥?

他哈哈兩聲,插科打諢了過去,那天說完晚安後半小時,我剛回味完聊天記錄,拉到最底下,他難得沒立刻睡,發了一條消息給我:沒說完,不影響聊天,但影響見面。

完了,我抱著手機,徹夜未眠。

後來他告訴我,原來他在評論區里看到了我和其他豆友的回復,確認最左邊那個就是我,「不過沒看評論區的時候,我一眼看過去就覺得那是你?」

「為什麼?」

「特靈氣,就像你發的影評一樣,會發光。」

不是沒戀愛過,藝術生感情課開得都比旁的孩子早。

我高一就會給男孩遞情書了。高二開始,小樹林是我最喜歡的地方,戀愛就去那裡打啵兒,單身就去聽牆角,不知道為什麼,我喜歡聽人接吻,聽女孩嚶|嚀,聽男孩喘息,就像現在有人喜歡用軟體聽風聲雨聲聽海螺聲一樣,我喜歡那些黏黏糊糊的欲罷不能。

自然,我也喜歡曖昧期的欲罷不能,而這個男人給我的欲罷不能是我開化來最兇猛的一次。

我認為這是丘比特的張弓聲,是幸福在我耳朵邊敲門。

他的豆瓣名兒叫「Zach」,一個英文名,我加了他的QQ,昵稱也是這個。

他是路橋設計師。我裝白痴,問這是什麼,在當時我應該就是白痴,確實不知道。他告訴我,說不定某次經過的道路可能就是出自他設計公司之手,說不定我仰頭看見的某排路燈就是他畫稿的一角。

我追問是嗎,你公司叫什麼名字,我以後每走到一條路我就百度誰設計的。

他賣關子,這個......當面告訴你。

我每天的心跳都被他調戲得像撞鐘,一是「Duang」得大力,二是時間固定。

他每天上午九點上班準時登Q,晚上五點下班吃飯準時下Q,不加班晚上九點準時睡覺,像個幼稚園寶寶一樣規律作息。好在他們這行經常加班,吃完飯有時候會再次上線陪我聊會,後半夜加班的時候也會靠我這個夜貓子提神。

我們大概聊了三個月,這期間我和新同事把M市兜了一圈,我發現這個城市的晚上特別好看。

同事有車,穿行在高架上時,繁燈像燃放的仙女棒,將我那點兒想念也點燃,想到他,同事持續吐槽老闆的負能量也被我忽視了。

網聊的那幾個月,我最喜歡Q上「叮咚」的消息提示音,那簡直是我的起搏器,叮咚一下,心跳便能上百,我每天就靠這點兒腎上腺素維持對陌生城市的熱情。

我本孤僻,但全然陌生的人和事放大了我粘人屬性,晚上一個人回出租屋特沒勁,室友整日早出晚歸,我和她住了兩個多月,連五官都沒看清。

所以我無比感恩,謝謝自己大學混了兩三年豆瓣,積累了一定的小熱度,謝謝可以在豆瓣上遇見他,是老天擱在M市的禮物。

我們聊到第三個月的時候見了面,出門前我卸了兩遍妝,淡了清寡,濃了太俗,我甚至還把宿舍合影揣摩了一遍,最後還是日常妝出門。

我不想顯得太隆重,搞得我好像很在意似的。

他說他來接我,從他說出發了那刻我的膀胱就像憋了幾天的尿似的,跑去尿又只有兩滴,就這麼來回幾趟,一捲紙都被我擦光了,終於,Q上來了他的消息:在小區門口了,你下來還是我上去?

我飛快帶上房門,捧著一顆心,飛奔下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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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收文:《羅曼蒂克藥丸》,歡迎收藏!

程伊(女主)視角:

分手的時候全世界都黑了,她懷疑太陽不會再次升起,懷疑長夜會一直持續。

後來太陽升起落下循環千次,她突然發現,自己還是太年輕了,沒有什麼能影響日升日落,時間甚至把他的名字都從生活裡帶走了。

經年重逢,她第一反應是他叫什麼來著?

三秒后,那個熟悉的名字在舌頭上打了結。

十分鐘后,她反應過來,氣到捶方向盤,狗男人,光顧著端形象,忘了抽他了!

祁深洲(男主)視角:

當初提分手是想讓她冷靜冷靜的,就知道作!他不明白,為什麼穿過人聲鼎沸,經歷過遙遙異國戀,卻在日夜廝守時一刻不停地戰火紛飛。

結果冷靜完了,特么的她居然處對象了,後來就換他自己去冷靜了。

【穿過人聲鼎沸,以為是地老天荒,才發現,不過是空中花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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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端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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