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選擇做農婦

第十四章選擇做農婦

(十四)

王思明雖說是一個故人,但,他是紫煙的故人,與她奚夢遙沒有一毛錢關係——

有些人穿越過來,也許會利用原主的軀殼得到不少好處,名利、地位、身份、愛情、財富等等——但她奚夢遙不是那樣的人,不是光明磊落的事她不幹。

在王思明的眼中,她不過值十兩銀子罷了。

在陶然兒沉思的時候,李信志也在思考。他想著陶然兒作為一個相府千金,如今有故友來尋她搭救她了,她肯定會跟著他回去的。

他心想,這是無可奈何的事情,她一個千金大小姐,弱質女流,也許在鄉下撐不了幾天就會死掉,不如讓她跟著這個王公子回去,雖然這個王公子不是什麼好人,但是對於這個姑娘好像倒是一片真心——

剛開始買她下來,用意是留著將來也許有用,她可以是一枚很好的棋子,很重要的人質。

可是後來相處了一陣子,發現這個姑娘心地好,性格十分溫馴可愛,對他又忠心耿耿,因此,不忍心讓她成為自己手上的一顆棋子。

亂世之中,人人如浮萍,隨波逐流,命運不能由自己作主,但是做大江大河的浮萍,還是朱門大戶花園小池塘的浮萍,明顯後者更安逸。

一個女人,平安地結婚,懷孕,生子,得夫婿寵愛,公婆喜歡,才是幸福的一生吧。

這是李信志的想法。

陶然兒看看王思明,又看看李信志,一顆心如同疾風中的勁草。

她可以確定肯定的是,她認識李信志在前,認識王思明在後,李信志人品比王思明要好,她和李信志在一起有巨大的安全感,跟著王思明走,她會很害怕,不知道未來在何方。

再說了,王思明雖然一口一個「紫煙妹妹」叫的可是這具身體的故主,不是她!她不是刑紫煙,因此,王思明與她一毛線關係都沒有,她為什麼要跟他走?

想到這裡,陶然兒也翻身下馬,走到李信志面前,對他脆聲說道:「信志哥哥,我要作農婦,我選你!」然後紫葡萄一般的大眼笑眯眯地看著他,眉眼彎彎如同月牙。

真是一個艱難的決定,但是她做了選擇。

李信志驚呆了,那一瞬間,他的內心震驚又喜悅,還有幾分感動。她居然會選擇跟著他去鄉下當農婦受苦。

他以一個農民的身份與王思明比肩而站,讓她選擇,她居然選了他這個一窮二白的農民。

他鼻子酸酸的,微笑著,溫和提醒她道:「陶然兒,當農婦很苦的,你這種千金大小姐,可知道一首詩——」他慢慢吟道:「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

陶然兒微笑道:「知道,農民的糧食都是一滴汗水摔在地上變成八瓣換來的。君子重諾!我不能讓你吃虧。」

李信志心中一陣暖流掠過,對她微笑說道:「我沒吃虧,你表哥要給我十兩銀子呢。」

陶然兒笑笑,說道:「我可比十兩銀子值錢,在他眼裡,我也就值十兩銀子,這種人不值得跟隨!」

聲音清亮如同檐間的風鈴,王明思聽得一張俊臉漲紅。呃,他剛才應該多拿一些銀兩的。

他向前一步,急切地解釋道:「紫煙妹妹,你誤會了,我不是這個意思,在我心中,你是最重要的——」

李信志笑了,他點點頭,微笑道:「那好,我們繼續趕路。」

他扶她上馬,兩個人縱馬向前。

看到陶然兒做出這種選擇,王思明幾乎瘋了,他雙目生煙,咬牙命令道:「給我上!把那個男的殺了,把紫煙妹妹帶走!」

二十多個隨從縱馬向李信志撲了過去。

李信志抱起陶然兒從馬背上騰空而起,瀟洒閑適,行雲流水,如同一隻翩翩起舞的蝴蝶。他將她放在安全地帶,然後拔出長劍,與撲上來的敵人廝殺。

在刀劍的廝殺聲中,陶然兒只覺得他如同一把冰冷的銀色長劍,幾個回合下來,勝負已分,王思明被李信志的大手掐在半空,如一個玩偶,他一隻手虎口震裂,手上流著血,咬牙切齒,隨從個個倒地不起。

李信志把劍「刷」的一聲回鞘,將王思明如同扔一塊石頭似的扔在塵埃之中,冷聲說道:「看在陶然兒份上,饒你們不死!替我問候你爹王操蛋!」然後他抱起陶然兒飛身上馬,縱馬離去。

身後傳來王思明憤怒的低吼:「我爹不叫王操蛋——」然後他的低吼變成痛苦的呼喊:「紫煙妹妹——」他不明白,他的紫煙妹妹到底是怎麼了,為什麼不認得他了,為什麼會選擇跟著那個窮小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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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天下:神秘相公怪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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