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畢業生謹防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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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幾年在接受職業規劃諮詢的時候,常常遇到關於職場性騷擾的求助。和國內外同行也就此做過諸多交流,發現面對這類侵害,被侵害一方面臨的問題具備相當程度的共性。而在國內,由於傳統文化和法律意識的實情,性騷擾案例中,往往強勢方會更加肆無忌憚,弱勢方也更加孤立無助。我並非專業人士,但一直想就現實案例和實際分析,給被侵害者可行的應對建議,算是個人對職場公益的一次踐行。

一、防範性騷擾的發生

1、培養防範意識

永遠不要認為「這不會發生在我身上」

當一切還沒發生時,所有人都會覺得,這跟我沒關係,那只是個例。那麼,我們來看一組數據:

2012年舉辦的企業建立防治職場性騷擾機制研討暨經驗交流會披露,在北京,受到性騷擾困擾的職場女性高達40%以上,而在受到職場性騷擾的女性當中,20至29歲的年輕女性比例最高,有57.5%受到性騷擾。

另外,根據中國職場調查顯示,大約每25個女性當中,就有一個遭遇過強行性行為。

在ZL招聘發布的《2020中國女性職場現狀調查報告》,遭遇性騷擾的職場女性的比例是8.02%。

調查的問卷設計、執行標準不同,數據僅僅是個參考。考慮到中國女性面對這類調查時可能的含蓄,以及龐大的職場女性數量,即使取低值來衡量,也讓人心驚。

事實上,職場性騷擾的發生,確實是「無差別」的,與身份、地位、年齡、場合、甚至性別,都不構成絕對的排除關係。「他德高望重年紀那麼大,不會」、「我結過婚還有孩子,不會」、「這是白天在公司里,不會」等等,這些只可能一定程度降低發生概率而已。比安全措施更有效的,往往是安全意識。當一切可能發生之前,防範意識能讓大部分職場女性規避風險並且形成正確的臨場應對。

2、識別職場性騷擾

2005年修訂后的《婦女權益保障法》明確提出了「性騷擾」的概念,這是一個巨大的進步。2018年8月27日,提交全國□□會審議的民法典人格權編草案規定,違背他人意願,以言語、行動或者利用從屬關係等方式對他人實施性騷擾的,受害人可以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但相關法規並未明確細則。普遍認為,性騷擾是一種違反意願、不被接受的帶有性意識的接近或者接觸,包括行為和語言上的。

生活中10種常見的職場性騷擾表現形式:

a、被反覆凝視身體敏感部位或被帶有性意味的長時間注視;

b、他人身體故意靠近;

c、他人通過電話、手機或信件挑逗或性暗示;

d、他人以性為內容進行辱罵;

e、他人以利益作為交換條件提出性要求;

f、他人做出猥褻動作,包括手勢、暴露□□官等;

g、被人強行撫摸;

h、被人強行摟抱;

i、被人強行親吻;

j、被人強迫發生性關係。

不僅限於此,還有其他很多形式。有人問過:女性在場的時候,酒桌上的葷段子,算不算性騷擾?很明確,只要在場女性明確不願意聽,就是性騷擾。被侵害方不願意不接受、侵害方動機上主觀實施、行為上含有性意識、結果上造成侵害(哪怕僅是女性的羞辱感),就構成性騷擾。

簡單的說,對方對你的動作、語言或其他行為,帶有性意識、違反你意願,就是性騷擾。

3、營造你的防禦場

一方面,是定位你的人設。

《孫子兵法·謀攻》說,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所謂營造防禦的「場」,就是要讓自己「看上去不可能」,換句話說,讓別人樹立對你的「尊重」。

談到這裡,有一種鴕鳥式的自我保護方法:把自己弄得過於保守和不漂亮,或是極力避免接觸男性。彷彿漂亮一點性感一點、和異性接觸多一點,就成為原罪了。我個人是反對這樣的方式的。在知乎看到過關於這方面話題的一個回復,是這麼寫的:謝謝那些說「女生穿的很性感就活該被猥褻」的禽獸們,我這個人很沒用,自己感覺自己是個廢物,但你們一出現我就感覺自己還不錯,起碼我還算個人。這位答友犀利了點,但理不糙。

在法律允許的範疇內,不違反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每個人有做自己的權利。這當然包括,漂亮的權利、社交的權利、魅力四射的權利。「我可以性感,你不可以騷擾」,當然是對的。否則「你當眾數錢,我缺錢就可以搶你」也應該成立。在這一點上,穿著打扮應權衡不同情境下自身的安全係數,這個才是唯一需要考慮的。

這方面保護自己的職場人設,我認為是親和但有原則,合作性好但限於工作。必要的時候,給自己一個「有男友」、「老公兇悍」的設計,未嘗不可(副作用是明明單身卻逼退追求者,自己權衡)。

從很多案例來看,實施性騷擾的男性,一般脫不開「補償心理」:

a、得不到性滿足的補償心理。□□、性滿足度低是主因,常見如企業里私下到處言語性騷擾,發*圖給女同事之類的。這類人往往對女性有性歧視,你看他一眼都可能被解讀成「風騷」。這類人大多膽小,但在特定情境中會具備極大的攻擊性。

b、關係主導地位的補償心理。這類人往往受教育程度、社會地位、經濟地位都不低,有一定權力,掌握優勢資源。新聞里那些實施性騷擾的企業高管、政府官員、高知分子,都屬於這一類。權力是最好的□□。擁有權力就必須佔有更多女性來匹配,是這類性騷擾者的補償心理。

c、自我付出后的補償心理。常見於追求者。在付出時間、精力、金錢或者其他代價后依然得不到,繼而產生性騷擾行為。

另一方面,是設置邊界和距離。

保持應有的邊界意識。哪些行為是禁區,一定要有個清晰的認知。任何人不要進入邊界內,自己也不要跨出去。比如別人的言語調戲是跨越邊界的,那麼自己也不要以污示人。有明確的對於性騷擾的界定,並在心中明確。

保持應有的距離感。職場異性,任何時候都不要有超越工作範疇(最多是朋友範疇)的親近行為(正常戀愛除外)。

2018年年底我受邀參加合作公司的年會,年會後被邀請一起KTV。包廂大家都很興奮,年輕人多,玩遊戲也比較瘋,一個女孩子一邊唱歌一邊摟住旁邊小夥子的肩膀。後來在洗手間門口,女孩子被這個男孩子抱緊強吻,驚動警察。男孩子辯解:她摟我。女孩子陳述:只是哥們式的搭肩。

不用說,性騷擾無疑。我反感指責受害者「也有問題」,似乎連活著都有錯,因為提供了騷擾的客觀條件。但這件事里,我們可以探究一些行為的形成機制:缺乏邊界意識和距離感,會讓異性產生誤判,認為可遠觀亦可褻玩,或者可以「試試」。腦殘偶像劇、人渣PUA理論里那些關於壁咚、強吻等等的教唆,又給了三分膽。然後一旦侵害產生,女性反抗力是很弱的;反抗一旦開始,有時候侵害並不會終止,而會加劇,甚至失控升級。

二、職場性騷擾發生了怎麼辦

1、培養正確的條件反射。

無論是防範還是應對,逃脫不了的規律是:越拖延,成本與風險越大。能拒敵於外就不要讓事情發生,發生后能立刻止損就不要任其發展。

出於自我保護,每個女性都應該有正確的反應機制。果斷明確的sayno尤其重要,看起來也簡單。但人在遇到極大的危險或恐懼的時候,有可能會出現一種類似動物的僵死反應,渾身僵直動不了。所以現實中有部分女性,在遭遇性騷擾時,反而讓慌亂和不知所措佔據大腦,沒有正確的應對。一個簡單的訓練:在腦海中預演,當遇到類似讓你「不舒服」、「憤怒」、「害怕」的性侵犯行為發生時,你應該如何明確拒絕並把自己置於安全的處境中,並儘可能保留證據(安全第一,證據儘力)。

2、在處境安全后,堅決維護自身權益,杜絕再次發生。

嚴正警告、上報公司、報警,都是可以的選擇。認為隱忍可以換來安寧的不切實際的想法,趁早扔一邊;顧慮這份工作會不會丟掉而選擇不抗爭的,也只是延長和加重痛苦而已。

職場環境,對方也有成本和風險。堅決拒絕、抗爭,對方在退卻后,多半是彷彿沒有發生過的態度。而如果這件事會讓你丟掉工作,那麼你不抗爭侵害還會繼續,最終的結局還是一樣。因此丟掉工作,這樣的公司,不待也罷。人生很長,原則問題上,不值得患得患失。

三、社會責任

職場女性特別不容易,不僅在於兼顧家庭增加精力成本,也不僅在於生育影響職業生涯的連續發展,更在於工作中更容易獲得不公正的評價。整個社會都有責任,從立法、輿論角度,保護性騷擾性侵害的受害人,增加犯罪成本,降低受害方的成本。而實際案例里,很多時候,受害方反而成本高昂,要承受莫大的心理壓力。這裡面,最大的原因,是冷漠刻薄的身邊人,和網路暴力。呼籲所有人,正視這樣一個違法犯罪的行為,不要成為職場性騷擾行為的幫凶。當輿論暴力為違法行為提供膽量,黑暗的反噬,會逼近每一個人。

(摘自網路,作者牧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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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蕭雯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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