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七 後記

二〇七 後記

二〇七後記

我寫那篇《我的雜學》,還是在甲申(一九四四)年春夏之交,去今也已有十八九年,有些事情已經變了樣子了。其一是勝利之後,經國民黨政府的劫收,沒有什麼值錢的東西,只是一隻手錶和一小方田黃的圖章,朱文曰聖清宗室盛昱,為特務所掠,唯書物悉蕩然無存,有些歸了圖書館,有些則不可問矣。所以文中所記的書籍,已十不存一,蕭老公雲,自我得之,自我失之,亦復何恨,昔曾寫「舊書回想記」,略記漢文舊籍,正可補此處之缺。其二則是解放之後,我的翻譯工作大有進展,《我的雜學》第六節中所說兩種的希臘神話,都已翻譯完成,並且二者都譯了兩遍,可以見我對於它們的熱心了。《古希臘的神與英雄與人》於一九五〇年在上海出板,印行了相當的冊數,後來改名「希臘神話故事」,又在天津印過,因為這雖是基督教國人所寫,但究竟要算好的,自己既然寫不出,怎麼好挑剔別人呢?至於那部希臘人所自編的神話集,因初次的譯稿經文化基金編譯會帶往香港去了,弄得行蹤不明,於一九五一年從新翻譯,已經連註釋一起脫稿,但是尚未付印,日本高津春繁有一九五三年譯本,收在岩波文庫中。此外還譯出些希臘作品,已詳上文一八四節以下「我的工作」裏邊,這裏不重述了。日本的滑稽本也譯了兩種,有《浮世澡堂》即是《浮世風呂》,我翻譯了兩編四卷,已於一九五八年出板,《浮世床》則譯名「浮世理髮館」,全書兩編五卷,也是已經譯出了。

我開始寫這□□□,還是在一年多以前,曹聚仁先生勸我寫點東西,每回千把字,可以繼續登載的,但是我並不是小說家,有什麼材料可這樣的寫呢?我想,我所有的唯一的材料就是我自己的事情,雖然吃飯已經吃了七八十年,經過好些事情,但是這值得去寫么?況且我又不是創作家,只知道據實直寫,不會加添枝葉,去裝成很好的故事,結果無非是白花氣力。可是當我把這意思告訴了曹先生之後,他卻大為贊成,竭力攛掇我寫,並且很以我的只有事實而無詩的主張為然,我聽了他的話,就開始動筆。我當初以為是事情很是簡單,至多寫上幾十章就可完了,不料這一寫就幾乎兩年,竟拉長到二百章以上,約計有三十八萬字的樣子,我自己也不知道哪裏有這許多話可講,只覺得有些地方已經很節約了,因為過去的瑣屑事對於現代青年恐怕沒有趣味,有的是年代久遠所以忘懷了,沒有能夠記述清楚。還有一層,是凡我的私人關係的事情都沒有記,這又不是鄉試朱卷上的履歷,要把家族歷記在上面。與其記那些,倒是家鄉的歲時習俗,我是覺得很有意思,頗想記一點下來,可是這終於沒有機會插到裏邊去,而且在我族叔觀魚先生的那本書里有一個附錄,是《紹興的風俗習尚》,已夠好了,不必再來多事。此外有些不關我個人的事情,我也有故意略掉的,這理由也就無須說明了,因為這既是不關我個人的事,那麼要說它豈不是「鄰貓生子」么?

古來聖人教人要「自知」,其實這自知着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說以不知為不知似乎是不難,但是說到知,到底知的是什麼,便很有點不明白了。即如上文所說的「雜學」,裏邊十之八九只不過是對於這個有點興趣,想要知道罷了,實在只寫得「起講」的且夫二字,要說多少有點了解還只有本國的文字和思想。因為深知八股與八家文與假道學的害處,翻過來尋求出路,便寫下了那些雜學的文章,實在也不知道自己所走的路是走的對不對。據我自己的看法,在那些說道理和講趣味的之外,有幾篇古怪題目的如《賦得貓》,《關於活埋》,《榮光之手》這些,似乎也還別緻,就只可惜還有許多好題材,因為準備不能充分,不曾動得手,譬如八股文,小腳和雅片煙都是。這些本該都寫進《我的雜學》裏去,那些物事我是那麼想要研究,就只是缺少研究的方便。可是人苦不自知,那裏我聯想起那世界有名的安徒生(H.C.Andersen)來。他既以創作童話成名,可是他還懷戀他的躄腳小說《兩個男爵夫人》,晚年還對英國的文人戈斯(E.Gosse)陳訴說,他們是不是有一天會丟掉了那勞什子(指童話),回到《兩個男爵夫人》來呢?我的那些文章說不定正是我的《兩個男爵夫人》,雖然我並無別的童話。這也正是很難說呢。

(一九六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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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咕公版·知堂回想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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