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節

第5節

第5節

唯一的辦法就是重返電子大廈,查看2015年12月31日的監控錄像,嫌疑人肯定是從大廈的三個門進來的,除此之外,沒有捷徑,如果嫌疑人是從門進來的,他不可能又撐傘爬上18層樓梯吧?也不可能撐傘乘電梯吧?如果他撐傘乘電梯,被保安或者別人看到,肯定會被懷疑,甚至被保安查問,那不是前功盡棄嗎?

從嫌疑人撐傘走出電子大廈小門來看,他肯定是有預謀的,否則他就不用撐傘躲避監控器,他到底是想製造騷亂,還是想謀殺人群中的某個人呢?如果他是想製造騷亂從中獲得快樂,說明他的心理是變態扭曲的;如果是為了謀殺某個人,肯定要有同夥配合,否則無法達到目的。

大家認為嫌疑人製造騷亂而達到心理滿足的成分多,而想謀殺某個人而製造騷亂是件難辦的事。首先,必須知道謀殺對象肯定會去前江公園看煙花;第二,肯定要有同夥,甚至不止一個同夥;第三,江水明和米香兒的致命傷不是銳器或者鈍器造成,兇手沒把握不用兇器而使謀殺對象一擊斃命。

為了更快地查看三個大小門和四部電梯的監控錄像,1號重案組組員全部出動,江一明叫上2號重案組組長劉小偉,剛好每人看一處錄像,他們開著兩輛警車來到電子大廈,直奔監控室。

他們從下午兩點開始查看,準備看到夜裡12點。看錄像是非常枯燥的工作,需要保持高度的專註力,眼睛要緊緊盯著屏幕,不能離開一秒鐘,一旦離開,線索就可能漏掉。

召集破案線索大部分是從監控錄像中來,是最有效的捷徑。據不完全統計,2014年全國的破案線索71%是從監控錄像中來的。有很多公安局專門成立了監控錄像偵查組。

當小克看到23:01:23時,發現一個人撐傘從小門走進監控區,然後走向樓梯,往上爬去。還是上次看到的那把雨傘、那個身材瘦小的人。他應該是他們要找的嫌疑人。

小克把錄像定格,讓大家一起來看,大家認為他就是2016年1月1日00:45從小門走出去的人。這麼說他真是從1樓的樓梯爬上18樓!可惜電子眼沒有拍攝到他的容貌。

怎麼才能找到此人呢?呂瑩瑩想起小門是通向華東路的,華東路上有交通監控,也許電子眼會拍攝下嫌疑人的容貌。

呂瑩瑩回到刑警隊,打開電腦,進入交通監控中心,調出華東路的監控錄像,因為有了準確的時間,很快就找到了那個時間段的錄像。

但是,錄像顯示嫌疑人還是撐傘走在華東路上,他是從羅前村方向走來的,羅前村離電子大廈將近四公里,一路上嫌疑人都是撐著雨傘,呂瑩瑩有些失望,因為進入羅前村之後,就沒有電子眼了。

呂瑩瑩重新查看從羅村到電子大廈的所有錄像,忽然,她發現一個髮廊的牆上有一面鏡子,嫌疑人剛好被照進鏡子中……呂瑩瑩把畫面定格,看了一會兒,確認他就是撐傘的嫌疑人。

但因晚上燈光昏暗,加上嫌疑人是路過,所以容貌比較模糊,只能看見他臉部大概的輪廓,呂瑩瑩把他的容貌截圖下來,用「弗托索譜」軟體進行清晰處理,雖沒達到理想的效果,但已清晰許多。

她把嫌疑人照片發布市局官方微博和微信上,尋找目擊者,向提供線索的人進行獎賞。又把嫌疑人照片列印出來,給全市各公安單位發協查通報。

第三天,一個自稱是省畫報社的攝影師打電話給呂瑩瑩,說他見過嫌疑人,呂瑩瑩請他來刑警隊細談,他爽快地答應了,呂瑩瑩的心情一下好起來。

攝影師來到呂瑩瑩的辦公室,呂瑩瑩熱情地接待他,拿出自己喜歡喝的咖啡泡給他喝,然後問他是不是認識嫌疑人?

他說不認識嫌疑人,但他拍到嫌疑人的照片。事情是這樣的:那天他為了拍攝煙花,爬上前江北岸的濱江大廈天台上,煙花開始燃放時,他就不停地拍照,這時,他突然看見電子大廈天台上有人撒錢,他非常驚訝,趕緊把焦距拉近,拍下了嫌疑人的容貌和錢飄落時的照片。

回家后,他把煙花照片發到畫報主編的郵箱中,第二天就去麗江旅行了,今天回家上網,看到市局官網尋找認識嫌疑人,於是他就來了。他說完之後,從包里拿出佳能1DX單反相機,調出嫌疑人的照片,把相機遞給呂瑩瑩看。

照片非常清晰,嫌疑人的面孔佔據了半張照片,總共三張照片,第一張是嫌疑人面孔的特寫;第二張是嫌疑人的全身照;第三張是嫌疑人撒錢時情景。這是非常好證據,一旦抓到嫌疑人,他將無法抵賴。

攝影師把內存卡取下,交給呂瑩瑩。呂瑩瑩把內存卡放進讀卡器,再把讀卡器插入電腦的USB介面,把照片複製到電腦上,完成之後把內存卡取下,交給攝影師。

呂瑩瑩非常感謝攝影師的幫助,她叫他去江一明那兒申請領取獎賞金,攝影師笑著說:不必了,我不缺錢,就算我為國家做點小貢獻吧。

呂瑩瑩說:您不愧為攝影師,如果每個市民都像您一樣多好啊。她邊誇獎邊送攝影師出去,直到看攝影師開車走了,她才去江一明辦公室,把情況向他彙報,問他要不要擴大範圍查找嫌疑人?

擴大範圍就是在電視上播放嫌疑人的照片和信息,這種方法比較管用,但是會打草驚蛇,迫使嫌疑人潛逃,不到萬不得已不會用這種方法。

江一明覺得網上尋人已經驚動嫌疑人,所以,可以在市電視台發布尋找信息。江一明說他會跟電視台溝通。他叫其他組員去羅前村走訪群眾,也許能更快找到嫌疑人。

當天晚上,市法制電視台把嫌疑人的照片在電視上播放,尋求目擊者。半小時之後,有觀眾打電話給江一明,說她認識嫌疑人。江一明叫她來刑警隊細談,她說怕被人報復,不敢來刑警隊。江一明打電話給小克和呂瑩瑩前往羅村與她見面。

呂瑩瑩和她約好在中央酒店咖啡廳見面。呂瑩瑩和小克先到,在21號桌子坐下,然後打電話給她,告訴她他們的座位。

一會兒,有個小姑娘向他倆走來,問呂瑩瑩是不是刑警隊的?呂瑩瑩說:「是的,請問你是來提供線索嗎?你貴姓芳名?」

「你叫小方吧,我知道你們要找的人住在哪裡。」小方17歲左右,雖然不太漂亮,但皮膚白得像熟蛋白,兩隻眼睛水靈靈的非常生動,表情純真可愛,像一朵含苞待放的百合花。

呂瑩瑩拿出嫌疑人的照片讓小方辨認,她說他就住在她的樓上。小方的父母都在省城打工,她在第12中學讀高二,租住在羅前村東山巷18號。

「小方,你知道他叫什麼嗎?」

「他叫葉強,聽說是西岩市人,在這裡做燒烤用的木炭生意。他好討厭啊,經常買東西想送給我吃,有時藉機抓住我的手不放,我恨不得一口咬斷他的手,可是我爸媽叫我不要得罪人,我只好收下他送來的食物,可我從來不吃,偷偷地把食物扔進垃圾桶。」

「小方,你做得很好,不要接受自己不喜歡人的東西……他多大歲數?」

「他說他才25歲,我看他最少30歲,那一臉的皺紋一看就讓我噁心!」

「就他一個人住嗎?」

「對,他那種人誰會跟他住在一起?」

「房東有沒和你們住在一起?」

「房東住7樓,我和爸媽住2樓,葉強住3樓。」

呂瑩瑩買單之後,叫小方帶路去找人。小方膽小怕事,叫呂瑩瑩和小克遠遠地跟在她後面。這是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心態,她深知自己和爸媽處於弱勢,所以處處小心,凡事忍耐。

他們來到小方租住的樓下,小方拿出鑰匙,打開大門走進去,然後把大門虛掩上,向2樓爬去。小克和呂瑩瑩等小方進了家門之後,拉開大門,沿著樓梯向上爬去。

他倆走到3樓去敲門,但沒人開門,可能沒人在。小克打開門口的電錶盒,看看電錶有沒走動,如果電錶有走動,說明有人在屋裡。結果沒看見電錶走動,他叫呂瑩瑩去7樓找房東,叫他下來開門,小克守在門口。

一會兒房東下來了,他是年輕人,小克叫他打開3樓的門。他說:「不用開,葉強不在家。」

「不在家也要打開讓我們看看。」小克有點不高興,因為房東的口氣很不耐煩。

房東火氣也有點大,大聲問:「你們有搜查證嗎?」

小克沒想到他會來這一手,只好妥協:「要搜查證還不容易嗎?我叫隊友送一張來就是……好吧,這門暫時不要開,請問葉強去哪裡了?每個公民都有義務配合警方調查哦,這是法律規定的。」

「他快死了,哪怕他殺了人,你們也拿他沒辦法。」房東不懷好意地說。

「怎麼快死呢?」小克一凜,怕葉強出意外,斷了好不容易得到的線索。

「他肺癌晚期,在市人民醫院住院。不信你們去看看。」說完房東就撇他倆上樓去了。小克看看手錶,已經晚上11點,病人也睡覺了,他把呂瑩瑩送回家,然後把警車開回刑警隊,自己打的回家。

在車上,小克腦子裡盤旋著一個問題:為什麼葉強得了肺癌還要把錢撒掉呢?他應該把錢用於治病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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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號重案組之掐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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