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章 對方怎麼說話,就怎麼愛你

第232章 對方怎麼說話,就怎麼愛你

「對方怎麼說話,就怎麼愛你。」

很多情侶,開始無話不說,時間久了漸漸的無話可說,猜忌、誤會接踵而至。

一句不順聽的就會爭吵,傾訴會嫌煩,慢慢的兩個人就如同變成了陌生人。

兩個人在一起,多說話,多溝通,多交流,多分享,自己的內心,自己的生活,才是走過餘生的重點。

可以讓彼此更加了解,增進彼此的感情,消除彼此的猜忌,更加堅定是彼此餘生的良人。

很多人沒有話題,只是不能夠「好好說話」罷了,如果能,不管聊什麼都可以,即使很無聊,彼此也會很開心。

其實呀,兩個人在一起多說話很重要,而聊什麼不重要,重要的是對方有事願意與你分享,與你一起開心,一起難過。

我們常說要找一個「聊得來」的人,而聊得來不就是能懂你表達的意思,能理解你的點嘛。

好的愛情,也就是如此了,一房、兩人、三餐、四季,平平淡淡,好好說話,聊得來。

翻了翻以前的聊天記錄,好像在交往前,甚至交往初期,我不會亂髮脾氣,有似乎講不完的有趣話題,語氣用句也溫柔,就算偶爾生氣也是撒著嬌的。

可是時間慢慢推進,我就開始多疑,嫉妒,爆發爭吵,急於證明自己是被喜歡著的,好像一次次冷戰等著對方來哄我,就是被在乎著的,我缺乏的安全感就會有一絲絲滿足。

我是不適合喜歡人的,我的極度缺乏安全感,我的多疑,敏感,需要陪伴,我的自卑,我的口是心非,一次次把我喜歡的人越推越遠,也把我自己逼進深淵。

女生多見世面到底有多重要?

太重要了。

多認識一點兒人,你才不會被你狹隘的生活圈子所拖累,不會覺得普普通通偶然認識的一個男生,也能成了你的「非他不可」。

你不會覺得當男生向你吹噓「月入過萬」的時候多麼了不起,你知道更好的人是什麼樣的,所以你不會被誰的高傲,死死地吃住。

多看幾本書,在書里找到適用自己的哲學,體驗它的遼遠和深刻,你便不再覺得「他突然對我冷淡了」是什麼無法消解的難處。

你見過書中人,也彷彿經歷過他們的人生,你知道了真正重要的是什麼,是善良,真誠,敬畏與勇氣,所以你存留着自己的圓融,不會因為周遭的一點雞毛蒜皮而變得尖利。

多去一些地方,了解那裏的生態,那裏的風土人情,看看世界各地的人們都在怎樣生活着,你會發現你平時憂心的事兒實在太不值一提,還有那麼多人勤勤懇懇地生活着,沒什麼是能被打敗的,人,生來就有韌性。

這麼說吧,我覺得我們的生命不只是關乎「時間」的東西,它還有深度,還有廣度,還有很多的綺麗,可供挖掘。

但如果我們每天就渾渾噩噩地耗著,耗在瑣碎的庸常里,今天擔心他有沒有上交友軟件,明天爭論他不及時回消息是不是不愛你,便很容易活得流於表面,甚至活得越來越淺。

盲目地在自己的小天地里打轉,越來越易燃易爆,越來越歇斯底里。

前段時間有一朋友失戀了,嚴格來說是表白失敗。

我跟她吃飯的時候是這麼安慰她的:多掙點錢,等你錢掙得多了,你認識的男生的質量也會上升。

如果說閱讀和旅遊都有些奢侈,那麼掙錢也是一個見世面的過程。你需要接觸更多的人,學習更多的知識,應對更多的場合,等這些東西一擁而上,佔據了你的生活,你會在充實中最終發現:

從前那個你覺得「非他不可」的人,真的就不過如此。

一個人喜不喜歡你,都在細節里。他連主動都不願意,你還糾纏什麼。

你不需要在最好的年紀去等一個錯的人,也不需要改變自己的性格去主動迎合,你要明白,人只有在做真實的自己的時候,才值得被愛。

問過幾個男生朋友,遇到喜歡的女孩子會等著對方主動嗎。

得到的答案都是,怎麼可能,就算自己再不懂浪漫,也願意為了對方變得溫柔。

男孩子都很聰明,他們在感情里,總是比女孩子多了一份理智,他們知道該對誰認真,對誰忽冷忽熱。

說一次對我影響挺深的戀愛觀,是關於華晨宇說的。

有一次他在訪談里談及戀愛觀時候說了這麼一段話:我一直覺得愛情是你碰到了你喜歡的女生,你喜歡上了她,你才會想去談戀愛,如果你沒有女朋友但你每天想找一個女朋友,那隻能證明你寂寞。

放在之前的我原本會一直以為戀愛嘛,兩個單身的湊在一塊就可以了,可能有點得過且過的樣子,但之後我才恍然大悟,要是為了戀愛而去戀愛,那再怎麼甜的冒泡的戀愛終會回歸平淡。

但要是遇到了尋找契合的靈魂,兩個人在一起就可以實現互補,你難過時候她能活躍氣氛,她難過時候,你可以帶她吃吃喝喝,掃除陰霾,這才是戀愛的本質。

現在的我也一直在警示著自己,要避開這個錯的想法。

就像是李宗盛那首晚婚唱道的:

我從來不想獨身,卻有預感晚婚,我在等,世上唯一契合靈魂。

我的手機備忘錄里一直都存着這樣一段話:

我理想中的愛情不是交朋友,不是誰都可以的,如果等不到那個人,那麼怎樣都是孤獨的,將就的孤獨或許更可怕,我還有時間,所以,再等等你。

我一直都覺得很多問題的答案第一反應都是對的,就好像是,小的時候,有人會問你,你長大了是要找一個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還是找一個喜歡自己的呀?

我想,我們第一反應給出的答案一定是,自己喜歡的人。

在這20出頭的年紀,我們都沒有辦法確定,自己最後會和誰在一起,所以既然不確定,為什麼要將就,還是要努力和自己喜歡的那個人在一起,說不定,他也很喜歡你。

特別喜歡村上春樹的那句話:哪裏會有人喜歡孤獨,不過是不喜歡失望罷了。

單身的時候,我就總是勸自己,如果真的是因為孤獨才和一個人交往,那肯定不是愛情,我不能因為沒人陪我聊天,沒人陪我逛超市,沒人陪我吃飯,就隨便向自己妥協。

其實我們這個年紀談戀愛,就是要做選擇的。

有人會跟自己不太喜歡的,但對自己好得不得了的人在一起。

有人會跟自己非常喜歡的,但他對你又未必誠懇的人在一起。總要有一方的殷勤,拉動另一方的垂愛,只有極端小概率的人,會是彼此情投意合的成分一樣多。

哪一種更幸福呢?分不出來的。

只是我覺得,大家都應該在正式開始一段關係前想想清楚,你真的喜歡對方嗎?還是僅僅由於最近無聊了。你真的欣賞對方嗎?還是僅僅需要一個人做你的貼身觀眾,滿足你的好奇心、矜貴感與表演欲。

你可以在沒有多麼喜歡和欣賞對方時突然開始一段感情,但你也要知道,這是對對方的不公。

更何況,你可能會在遇見了自己真正喜歡的人過後,才突然發現——「原來之前的不叫作喜歡」。

這多殘忍。

我還是希望這個世界上,更多的相愛,是源於真正的互相喜歡與欣賞,而不是一方吃定了,可以享受另一方的追捧。

如果決定相愛,慎重一點,對雙方都更好。

畢竟所有不慎重的感情,後來都成了一地雞毛的鬧劇。

一個人的孤獨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兩個人也還是孤獨。

真的,一輩子太長,和錯的人在一起,比孤獨更可怕。

在我們的身邊,總有一些活得很酷的女生,你什麼事情都想自己做,什麼事情都可以自己做。

搬家的時候,害怕麻煩朋友,所以一個人找房子,整理物品,打電話給搬家公司。

生病的時候,覺得自己一個人也可以,默默地上醫院掛號,排隊,取葯,打點滴。

堅強獨立,自強不息不是你的人生格言。

是你人生的寫照「不要麻煩別人」,「大家都不容易」這些話從小到大伴隨着你,就像小時候父母要求你「乖」。

長大后,為了讓他們放心,你表現得「懂事成熟」。

你不斷地做一道證明題,證明自己可以,哪怕一開始不行,多跌倒幾次就知道怎樣爬起,怎樣不會摔倒。

失戀了不哭不鬧,生病了安然吃藥,委屈了自己抱抱,一個人闖蕩江湖,酷得像風野得像狗。

有些人習慣把所有的酸甜苦辣都積壓在心底慢慢沉澱,習慣了承受孤獨和失去,習慣了在白天學會偽裝,成為自己最酷的鎧甲。

日積月累,已經長成了沙漠裏面的一株仙人掌。

獨立得讓人羨慕,也同樣讓人心疼。有人想做瓶蓋都擰不開的小公主,也有人想當一個披荊斬棘的女英雄。

朋友說,一個人單身久了,就會變成一個刀槍不入的女漢子,樣樣都靠自己,所以樣樣都自己來,明明受了委屈也非得說沒關係,明明有時候很累也非得逞強說一個人很好。

也許是經歷了大風大浪,凡事也都習慣了靠自己咬咬牙挺過去。一個人不堅強的話,軟弱給誰看。

似乎很少有人能看到她們哭,看到她們脆弱得像個孩子般措手不及,相反在旁人眼裏,這樣的女孩往往既懂事又堅強,彷彿不需要被別人照顧,就能過得很好。身邊那些溫柔可愛會撒嬌賣萌的小女生都有了一個給她們遮風擋雨的護花使者。

一個朋友跟我講最近的苦楚,她經常一個人躲在房間里哭,她說,誰希望自己過得那麼堅強,那麼獨立,還不是被生活給逼出來的。

所有人都教你堅強和懂事,卻沒有一個人教你示弱。你努力把最好的一面展現給別人,羨慕那些能夠哭鬧撒潑的人,但你不行,你要自個兒消化難過,即使很疼,也只能一個人悄悄的哭。

明明心裏裝着一個受傷的小孩,就因為有着強勢的外表,偶爾的示弱卻變成了別人眼裏的矯情。

你明明搬不動這個箱子,卻愛逞強的說「沒關係我自己可以的「;你明明不會喝酒,應酬時還是要禮貌的講「這杯我先幹了「;你明明很在意他對別的女孩好,但總裝作懂事的笑笑說「沒事呀我不會介意「。

你看,你總是拚命的擠出微笑,去掩飾和保護。

我們一生中說過很多違心的話,做過很多逞強的事,無非就是跟自己跟別人較勁。

你想賭,賭他懂不懂你,賭有沒有人願意走向你關心你。

可是明白了又怎麼樣呢,最後還不是自欺欺人的想着他就是太粗心了,不是不愛我。

醒醒吧,他就是不愛你。男孩子也是一樣,如果一個姑娘從不理解你的良苦用心,你在她心裏就是沒那麼重要。

希望所有人懂,逞強的另一面,是想被愛也被保護,是想要被滿滿的幸福感包攏,也想要大笑大哭還是會被緊緊抱住。

最後,晚安。

愛情里,可以不喜歡,但你不可以將就。

所以他對你不夠主動,就別再胡思亂想了。

成年人的世界無需多問,不主動就是答案。

把不愛你的人當成陌生人,就是最好的結局。

人生這麼遼闊,別光為情所困。用力活一活。

愛人是地獄,被愛是地獄。

我一直覺得,喜歡這件事,是讓你變得不像你。和互相妥協,改變對方無關,是你發自內心地容易感動,變得細膩,能夠去感知曾經沒能感知的一切事物。

或許以前的你是個神經大條的人,但是當你有了喜歡的人,也會去觸摸冬天的雪,來回踏在秋天的落葉上,聽它們發出咔嚓咔嚓清脆的聲音,更能敏感細微地察覺到天氣的變化,因為你真的很想要同他,分享這些生活中的小確幸。

或許你性格溫吞,不愛講話,偏偏和那個人就是有很多的話講,可能因為你不習慣講話,很多時候不過是把一些話來回重複地說,還有一部分話簡單又無趣,但是你太珍惜同他講話的片刻了,因為你喜歡他。

真心喜歡一個人是種怎樣的體驗?

看到過一個回答可以說是非常甜膩了:我跟她戀愛九年結婚,現在婚後四年半,我確信自己依然最純最純的喜歡着她。

客觀來說她不是我認識的最美麗,最溫柔,最有才華的女孩,但是她是我最願意稱讚其美麗、溫柔和才華的女孩,因為我覺得這些跟我有關,別人的那些跟我無關。

我願意為她拎包,陪她逛街,給她打洗腳水,在她很困不想洗臉的時候用濕毛巾給她擦臉,在她想看的時候賣萌或者做鬼臉,完全不覺得這些事有一絲一毫的不自然和不情願。

每天睡在一起,還是會想念,回家后擁抱的時候感覺心裏無比寧靜,所有的煩擾喧囂都離我幾百光年遠。感覺身體里的苦悶、焦躁、喜悅、激動等等所有極端的情緒被中和,變成寧靜,變成永遠不想動的安逸感覺。

我一直不知道喜歡和愛,到底是質的區別,還是量的區別。大概喜歡就是幼年的愛,愛是成熟后的喜歡,可是我該怎麼解釋,從青春期萌動的心跳加速,到婚後四年平靜的柴米油鹽,都真真實實的每天發生在我現在的生活里,是個什麼狀態?

我覺得,就是因為我喜歡她吧。

我不知道是我的原因,還是事實的確如此,我總覺得錦上添花算不得什麼溫柔愛意,愛是啞巴說話,騙子真誠,弱者強大,膽小者勇敢。有一個人他出現,打破你的原則,成為你的選擇,你明明知道這樣不像你,你失去了至少一半自我,卻依然樂在其中,甘願就這麼傻下去。

可是儘管如此,我還是想帶着這樣的自己,雙手恭恭敬敬地奉上我的喜歡,它不夠好,甚至帶着刺。可是地獄盡頭是你的話,我分明是願意一步一步,一根一根把刺拔乾淨的。

所以你能不能慢一點,再等等我。我真的,太喜歡你了。

所以呀,兩個人在一起,平平淡淡,好好說話,認真去溝通去聊,互不猜忌,和對方說話就如同和自己對話一樣,兩個人又怎麼會走散。

餘生有很長,找個好好說話,聊的來的人共度吧。

願你天黑有燈,下雨有傘,天冷有人添衣,餘生有良人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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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陪你度過漫長的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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