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錯亂的記憶
我決定讓王於達留在這裡處理後續事情。
只是他睡到現在還沒醒,看來陳瑾走後他失眠了。
蠢貨!!
一個小時后,王於達醒了,他睜眼看著我坐在他旁邊,嚇得一跟頭就爬了起來。
「哥、哥,」王於達撓撓他卷翹的頭髮說,「那個,昨晚喝多了,陳瑾……我心情不太好。」
我放下手中的手機,盯著王於達,——深愛的女朋友就這麼「不動聲色」的走了,難過才正常。
就像我看著狠角色離開我一樣……
哎!
那是多麼痛地領悟!
王於達看著我臉,張著驚訝不已的嘴,指著我的臉「你、你……你的鬍子呢!怎麼不見了?!」
「鬍子不見當是被剃了,」我摸摸下巴,不要臉皮地問王於達,「怎麼樣,好不好看!」
早上,我在廁所洗完臉后,望著鏡子里的自己。
看著下巴修理整齊的鬍鬚……腦子裡想起了曲盛昨晚跟我說的話。
有些人蓄大叔鬍鬚是為了時尚,但我這把年紀卻不是為了彰顯時尚。時尚那東西我壓根都不懂。
可以一眼讓別人覺得我誠實可靠,能用什麼方式呢?
那就是要有一副歷經磨難、飽經風霜的容貌,但我年紀其實也不算太大,怎麼辦呢?
一個字「裝」。
裝老!!
蓄留鬍鬚就是我裝老的方式。
顯然……我這種認知是錯誤的。
——我認為自己誠信可靠,但在別人眼中,我那副模樣就是不修邊幅,還很膿包。
可能正是因為我「裝」的不成功,狠角色才會評判我是沒文化的暴發戶。
我剃掉鬍鬚,糾正自己的形象,不是因為狠角色,而是因為曲盛。
曲盛雖然看著有些衝動,實際上還是靠得住,所以我覺得自己也能……以實力讓人信服。
可我改變形象這一行為在王於達眼中大致就成了「病重」。
因為他握著我的手,擔憂地說:「哥,你這是怎麼了,你要是心裡有什麼想法可以跟我說,我可以給你分擔。」
我此時的心態異常平和,並沒有因為王於達覺得「我病了」而生氣,不生氣並不代表我不吐槽。
不過我是默默的吐嘈。
我暗自道:你給我分憂個鬼,不堵我心就算好得了。
「酒醒了?!」
王於達看見我活顏悅色更加慌張了,他戰戰兢兢地說:「醒了。」
王於達小心翼翼的樣子讓我想……自己以前是不是對他太嚴厲了,以至於我接下來的話讓他摸不著頭腦。
我跟王於達說:「曲盛的錢我準備給他借了,但借錢的前提是兩點,你要先去看看他銀行抵押的東西是什麼――質押還是抵押,還有他的那塊地,你要讓他簽一份協議,意思就是我出的錢在他還不出來時,那塊地歸我!我會按照實際比例和他分份額。然後……你辦完這些事情后就自己回村去。」
我其實是想讓王於達去找陳瑾的,但我最終還是忍住了,因為我發現王於達是有主見的,甚至情愛之事比我還懂,他也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我看著他睡覺時還想,如果沒有我,指不定他過得會更好
「那你呢?」王於達問我,「你是要準備回公司開年會?」
我沒說我要回去幹什麼,而是蹬腳踹踹王於達:「起來,送我去機場,我票都買好了!」
大概王於達沒想到我行動這麼快,愣了好一會神。
我催促了一次,他才忙著去洗漱。
等我們站在車邊看著我油亮亮的大奔時,我突然想起王於達雖然酒醒了,但可能體內還是含有酒精,於是又跟他說:「誰讓你喝那麼多的。別送了。大過年的,我難得找人去看守所給你送飯。」
王於達明白我的意思,畢竟他剛開始開車的時候我都是這麼鞭策他的。
我打了一輛計程車,去了飛機場,來了一趟不是旅遊的行程。
我去了玉樹,因為地方是縣城,我也是第一次去,所以找路找車費力些時間。
我在玉樹逗留了兩天,在這裡沒有感覺出什麼異常的情況,便啟程去了汶川縣。
時間已經不留痕迹地走了11年,
汶川縣和我想象里的不一樣。
網路圖片定格在了11年前的5月,而現在這裡大變樣。
城市房屋整齊,街道乾淨,就連山坡上的基塔也排排聳立,沒入雲霧。
每一條街道,每一棟建築都在述說城市的繁榮,它們告訴我,一切都過去了,我們懷念過去,卻已經能笑對明天了,所有的一切都是嶄新的。
我腦子拼湊不出11年前的場景,只能從紀念館中感嘆生命的可貴和變幻莫測的時間。
城市面貌變了,可我還是覺察到了一種奇怪的感覺,這是之前在玉樹沒有感受到的。
可是什麼感情呢,我描述不出。
但我清晰地明白這份感覺是什麼――是我回仙桃村看見父母第一眼的感覺。
紀念館這裡還有一個地震體驗館,我在附近徘徊了半個小時也沒進去。
我雖然很想進去試試,但又害怕自己半途吐了或者暈過去,我的直覺告訴我,如果我暈倒會再次忘記很多事。
最終我離開了體驗館,租車去了映秀。
與紀念館不同的地方是這裡有遺址。
我來到中學遺址前,它的正前有一個裂紋的鐘面,上面定格了一個時間14時28分……
我怔怔地看著這個時間,想了許久沒有太多感覺。
這很不對勁!
因為2008年,我已經22歲了,發生這麼大的事我怎麼可能沒有一絲的記憶。
那晚曲盛和我說電視報道消息時我就覺得不對勁。我家雖然在村裡,但也是有電視機的,我怎麼沒有從電視上看到救援畫面?!
怎麼可能對這件事沒有很深刻的印象。
我在順著時間往前回顧了幾年,當年京廣爆發非典的大事……我只能當做歷史事件了解,卻拿不出任何心緒來感慨。
這也不對,我當時已經十七歲了,是一個有記憶的年紀了。
越想越亂,我仔細回想,我記得我十七歲時在家裡……
我在家裡幹什麼?
我有點慌了,我竟不記清楚我在家什麼了?
我好像在上課,我又好像在務農,我似乎還在做買賣……
「我七八歲的時候都沒陶過鳥窩,沒想到現在十七過十八時竟然要掏鳥窩,要是這上面的鳥是國家保護動物,我這一輩子就完蛋了。」
七歲還是八歲,還是十七八歲?
我的鼻子莫名的一陣發酸……
為什麼?為什麼我會突然想到了王於達掏鳥窩的事情!
那時間……跳了。
我一直認為我和我王於達掏鳥窩的時間是孩提時期。
可現在我究竟該信哪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