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第136章

這是她第二次這麼問。

上次她問的時候,謝瑛怎麼回答的?哦,他說,『您想多了』。

這次他沒答,反問道:「母親何出此言?」

柳氏對兒子還是有些了解的,聽他這麼說心中便有了譜。

「你向來對世家閨秀不假辭色,唯獨對葉家姑娘有些不同。其實那姑娘挺好的,既漂亮又聰明,嘴巴甜還懂事,我也喜歡。就是出身差了點。」她嘆一聲,「你想娶什麼樣的姑娘我都不反對,只要你自己喜歡就成,就怕你祖母那邊不同意。」

謝瑛沒說話。

成婚這事兒,他本來覺得不着急,兄長二十才娶了嫂子,他如今不過十七。

可似乎有人等不了。

他想得入神,柳氏喚了他好多聲他都沒聽見。

「從知?」

柳氏拔高了音量,他才回神。

「嗯?母親方才說什麼?」

柳氏目光怪異,張了張嘴,到底沒把話說太明白。

「罷了,時間也不早了,回去休息吧。」

謝瑛離開后,並沒回房,而是去見了明陽大長公主。不知道他對老太太說了什麼,第二天明陽大長公主就讓柳氏不要再插手他的婚事,也別再舉辦什麼花宴茶宴,簡而言之,那些個世家閨秀,她老人家一個也看不上。

柳氏心裏納悶,找來兒子詢問,然而她兒子把悶葫蘆的個性發揮到極致,硬是一個字也沒透露。

她想着那天晚上和兒子的談話,莫非兒子真的有意葉家姑娘?可婆母是如何答應的?

她百思不解的時候,葉家那邊來了客人。

陳義在去年的鄉試上考中了舉人,年後就動身前往京城準備參加會試。

同鄉加同窗,葉鴻遠當然要邀請他入府暫住。省得他還要在外頭賃宅子,京城寸土寸金,賃宅子太貴。而且他在這人生地不熟的,就怕被坑。

陳義初入侯府,頗為震撼。

當初皇上聖旨下達上清縣,整個蘭溪村的人都與有榮焉,人人都道葉家祖上冒青煙,養了個好女兒,全家都跟着發達了起來,還做了貴人。

然而大家私底下無論如何議論想像,都想不出如今的葉家,是如何的氣派。

聽說這侯府是皇上御賜。

葉家在上清縣蓋的四合院規模就夠大了,卻仍不及如今的侯府一半。

府里的下人們也頗講究規矩,見到客人便垂頭後退,滿面含笑,不帶半分輕視不屑。

這大概就是大家做派了。

陳義心中感慨頗多,對如今已成為侯府世子的葉鴻遠,也不自覺心生幾分敬意。

他是頭一次來京城,沒和其他權貴打過交道,但在上清縣也是見過官老爺的。葉家從平民飛上枝頭,多少人羨慕妒忌,卻不知從底層人群進階高層,是怎樣的鴻溝。

可即便如此,他們仍舊融入了這個圈子,遊刃有餘,如魚得水。

珍珠即便蒙了塵,卻仍不改其光輝,遲早有重見天日的那一日。

葉家,便是那顆蒙塵的珍珠,如今終於見到了曙光。

廣陵侯府多的是客房,趙氏命人收拾好了西廂房給他住,晚上又給他舉辦了接風宴。

葉常安依舊是慈和的長輩,一點沒有侯爺的架子,他笑容親切,道:「陳義,到了這就跟到家裏一樣,別太拘著,有什麼需要就說,你趙姨吩咐下人給你安排就是。」

陳義感激道:「麻煩三叔和趙姨了。」

「咱們都是同鄉,你跟鴻遠自小一起長大的,既是同窗也是好兄弟,說這話就見外了。」

葉常安說到這頓了頓,問:「我大哥二哥他們可還好?」

雖說以前和大房有齟齬,可到底是骨肉兄弟,也沒什麼深仇大恨。事情過去了那麼久,葉常安心裏那些不愉早就煙消雲散。想到幼時兄弟情深,也頗多感慨。

「都挺好的。」

陳義道:「鴻山的孩子已經會跑會跳,去年嫂子又懷上了,鴻偉去年還考中了秀才,雙喜臨門,葉大叔和胡大嬸都很高興。錦紅也生了孩子,她夫家將他們一家子都接到了縣城,還花錢買了個一進一出的宅子給他們住,鴻青和鴻光也都上了學堂。鴻青踏實,勤奮好學。鴻光也沉穩不少,不再如從前調皮搗蛋了。」

他說了許多,包括葉家宗族那邊。有族長約束著,族中也沒人因為葉家出了個侯爺就開始驕狂得意,肆無忌憚。族長還讓他帶話,讓他們在京城過自己的日子。葉家這一支在京城安家落戶扎了根,整個葉氏門楣也都跟着發光發亮,他們怎麼着都不會差。族裏的那些小輩們,有出息的,他們若願意將來便提攜一二。若沒那個命,就自己好好在鄉下獃著,別想着攀附。

族長深明大義,葉常安也頗受觸動。

陳義又說了同鄉鄰里,里正,以及那些受過他們恩惠的村民,現在家家日子過得都還算不錯。

他說了那麼多,唯獨沒有提起葉錦芝半個字。

葉錦夕想起最後一次見葉錦芝,是陳容出閣。葉錦芝躲著不肯見客人,她遠遠的看了一眼。

曾經驕傲跋扈的葉家長女,在夫家吃了苦頭受了氣,方才明白生活艱難人世無常,收斂了那份驕矜,變得沉穩陰鬱,滿腹心機。

而看透她真面目的陳義,對她自然再無情分可言。

這兩人,終於還是成了怨偶,令人唏噓感嘆。

最後陳義又說起一個人。

李修元。

時隔一年,葉錦夕都快忘了這麼一個人。聽陳義提起,她才後知後覺想起,以前母親和兄長對這個李家公子評價都不錯,甚至動過將她許給李修元的念頭。

去年母親就開始留意圈子裏那些適齡未婚男子,葉錦夕近來也頗有些煩躁。

雖說知道遲早會有那一天,避無可避。可臨了了,她終究還是有些不甘心,不甘心就這樣將自己的終身許給一個可能適合她的陌生人。

相敬如賓的過下半輩子。

那也太無趣了。

既是婚姻,兩個人是要捆綁一輩子的,怎麼着也得有些感情基礎才行。否則往後餘生幾十年,難道就靠權衡利弊過下去?想想都累。

至少,那個人得是她熟悉的,有些微了解的。

李修元,其實就不錯啊。

以前在上清縣的時候,她覺得自己年齡小還不用考慮那麼多。現在,可不就到了需要考慮的時候了?

李修元若是已有婚約或者已娶妻,那就算了。可如今男未婚女未嫁,好像,未嘗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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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門小棄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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