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作者君做了好事,留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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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出門撿了個手機,vivoX20,目測價值兩千元左右。

因為上班,沒時間等,於是先到廠里搬磚,手機放到一邊。

期間有四個來電沒接到,把我急壞了。

同事叫我把手機賣了,賣個三五百塊錢,我很鄙視的瞪了他一眼。

我說:「現在什麼年代?沒有手機,你讓失主怎麼活?現在沒有人帶現金,沒有手機吃飯都沒地方吃,出入小區不掃碼,都不準進,咱們不做那種黑心事。」

於是我就守著手機寸步不離。

結果兩個小時過去了,沒有人打電話,知道中午十一點半,有個女的打電話過來,我說:「是你掉的手機嗎?自己過來拿。」

結果那邊不是失主,一臉莫名其妙掛掉電話。

於是,我接著幹活,直到兩點鐘,失主終於再次打電話過來了,還是個女的。我告訴了她地址。

十分鐘后,手機歸還失主。

是個二十齣頭的小妹子,矮矮胖胖的還蠻可愛。

觀眾說小姑娘你遇上好人了。

我說現在的人,什麼都在手機里,掉了手機,比天塌了都嚴重。

那女生說請我喝瓶水,我說喝水就不用了,以後多注意著點,別把手機插牛仔褲屁股兜,很容易掉的。

女孩說她掉了手機,感覺天都塌了,嚇死了。

現在手機回來了,開心得不得了。

看到小姑娘一臉欣喜的掀開口罩,露出紅色牙齦,白色牙齒的甜美笑容,我瞬間心滿意足。

於是我瀟洒的轉身離去,繼續廠里搬磚。。。

真的是小姑娘,不懂事啊!

難道不知道給我塞兩百塊錢辛苦費嗎?

給我一次嚴詞拒絕的裝逼機會啊?

斜眼笑:-D

優秀善良小作者,拾金不昧不留名……(噓!偷偷的小聲:媒體嗎?我做了好人好事,趕緊報道我啊!)

大家要向作者君多多學習哦!

你的一點點小愛心,或許可以拯救一個人的小生命。

作者人品好吧?

求打賞!

求推薦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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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重生成為歌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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