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 達成共識
等寧初上樓后,蘭煜從車裏走了出來,抬頭看向樓上某一處的房子由暗變亮,這就是她生活的地方,他想上去看看,可他沒有那個勇氣,他高傲的自尊心,更不允許。
坐回車裏,蘭煜撥通周躍電話:「去調查一下寧初的車禍是怎麼回事?」
寧初這人只能由他欺負,撞了他的人還敢逃逸,蘭煜決不放過。
翌日。
周躍呈來報告,「這就是您要的調查報告!」
打開報告,那熟悉的臉龐,讓蘭煜皺起了眉。
洛麗莎,為什麼會是她?
還為以洛麗莎會改過自新,誰知她還是一錯再錯,蘭煜總是為她留着一份包容,此刻一切化為烏有。
每一次的寬容,只會縱容洛麗莎的再一次犯錯。
蘭煜將報告遞給周躍,「聯繫警方,讓他們秉公執法!」
晚上,蘭煜漫無目的開在路上,最終將車子停在了寧初的家樓下,她的房子沒亮燈,應該還未回來。
蘭煜將車子停在了一隱蔽處,他將火熄滅,心底不知出於何種情緒,反正就是想等寧初回來,遠遠的看她一眼。
不知等了多久,後視鏡終於出現了寧初的身影,她悠閑的漫步在街頭,長發飄逸,既美麗又動容,這樣的安靜的她,真美。
倏地,一道小男孩的音聲摻雜着哭聲傳來:「小寧姐姐,救我救我。」
那聲音,聽起來特別的無助。
蘭煜抬眸看向音源,有一個小男孩正赤腳從街頭奔跑過來。
寧初蹲下身體接住了那男孩子,那男孩死死的抱住寧初,特別的無助,那是福利院的小孩,上周他的親生父親將他接了家,聽說是要回美國,不知他為何還會在這裏。
「小昊別哭,告訴小寧姐姐,是怎麼一回事?」
還沒有等到那男孩回答,就有兩男人凶神惡煞的衝到寧初的面前,其中一人還有男孩的父親,他們一手將寧初推倒在地,迅速的將男孩抱走。
臨走前,那男孩父親還不忘提醒寧初:「這是我們的家事,你別多管閑事。」
街道上瀰漫着那男孩的哭聲,蘭煜坐在車裏並沒有出手相救,以寧初的身手,要搞定那兩個男人毫無壓力,只是意外的一幕,出現在了蘭煜的眼前。
寧初就趴在地上,眼睜睜的看着那男孩消失在街頭,寧初不是不想救,而是有心無力,正如那男人說,那是他們的家事,她想幫也無能為力,再者,寧初如今是怎樣的一個身體,被人推倒在地,別說還手,她如今連站起來都覺得困難。
寧初吃力地從地上爬起,膝蓋的疼痛讓她寸步難行,她有些頹廢依靠在護欄,她仰起頭不讓淚水落下,天上的繁星,刺痛着她的眼,她如今變成手無縛雞之力,這是上天對她的懲罰與嘲笑。
一道身影由遠至近朝她走來,寧初不用回頭便知曉那人是誰?
蘭煜專屬的味道,她從未忘記。
蘭煜欲言又止的看着寧初:「你……」
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一切,在醫院那時,蘭煜就知道寧初身體不適,可不曾知道竟會如此的嚴重。
「你……」
蘭煜再一次想追問,可還是問不出口。
寧初不想讓蘭煜看到如此不堪的她,寧初轉身隱痛的離開,只是寧初並未如願,蘭煜一手拉扯了她,寧初想掙脫,卻發現她的不自量力。
寧初不敢回頭看蘭煜,她怕打滾的淚水會傾盤而出,蘭煜握着她的手臂,她身上隱讓的顫抖,讓他心裏難受。
蘭煜二話沒說,將她橫抱了起來,「我送你回去吧!」
短短六個字,讓寧初的情緒有些脫弦,聽着他富生命力的心跳,彷彿一切都有幻覺,從未想過,離婚後,蘭煜還會這樣抱她。
是時間改變了他,還是她根本不夠了解蘭煜,蘭煜對她的大度與包容,超出了寧初對蘭煜的所有認知。
寧初的眼淚一下子砸落,蘭煜是知道的,因為他的胸膛有重重的濕潤感,只是寧初不願意讓他看到,他就當作什麼也不知道。
寧初的所有理智也崩堤了,說好的各安天命,互不糾纏,一下子拋諸腦後,寧初安靜的依靠在他的懷裏,就讓她自己任性一回吧!
明明是簡單的一個懷抱,可最終還是淪陷了,第二天清晨,寧初猛地從床上坐了起來,看着周遭的一切,她一下子全亂套了,她昨晚竟然和蘭煜那啥了。
完了完了,寧初突然變得六神無主,這蘭煜會不會以為她還余情未了,故意鈎引他呢?
寧初煩躁的揉揉頭髮,都是意亂情迷惹的禍,她這些日子都在贖罪,可她昨晚又做了些什麼啊,這蘭煜與蘇菲很明顯關係匪淺,如今她竟然破壞了兩人的幸福,這些日子積累的功德,一晚盡貽。
蘭煜一早便離開了寧初的公寓,昨晚的事也是蘭煜始料未及的,本來想只是不忍心看着她受傷,可到最後他也失控佔有了寧初。
腦海記得昨晚,他在情迷中問了一句:「你還愛我嗎?」
寧初的回答不是愛也不是不愛,她的回答特別的傷感,「我是罪人,不配得到愛。」
蘭煜煩噪的吸著煙,這些日子原來寧初都是這樣痛苦的過。
敲門聲響起,洛唯碰巧來公司談事情,無意中看到蘭煜在發獃,蘭煜穿的還是昨天的衣服,還有些狼狽的模樣,他不禁的猜測:「你不要告訴我,你昨晚跟她在一起?」
蘭煜沒有否認,洛唯好心提醒:「你可別玩出火啊?你爸的身體,可不是開玩笑的!」
蘭煜離婚後,蘭家已為他安排了各種婚事,可全部都被蘭煜推了回去,蘭敬知道蘭煜放不下寧初,可他已經表明了立場,除非是他死了,否則,寧初別想再進他蘭家的門。
蘭敬大口吸過幾口煙,有些煩躁的抱怨:「可我就是愛她。」
洛唯長嘆一聲:「真不知道你們倆都為一個女人,愛得死去活來,到底是為了什麼?」
洛唯所說兩人,是指甄寧與蘭煜。
甄寧為了追向晏妮,追逐了十餘載,縱使向晏妮萬般虐他,可他依舊愛她寵她,無怨無悔。
蘭煜更不用說,寧初都這般背叛他了,他只是表面上恨了那麼兩三天,見她受傷了,不顧天大的怨恨,所有委屈都可往肚子咽下去。
為了一個所謂的愛字,真值的嗎?
面對洛唯的質問,蘭煜只是說了一句話:「等你遇到對的她,你便有答案。」
那一夜的荒唐之後,寧初與蘭煜均沒有再過面,再次相遇是在兩個月之後,那一天,寧初與唐哲相約聚餐,碰巧在電梯前室,遇到了蘭煜與蘇菲。
寧初不敢直視蘇菲的眼睛,她不想破壞蘭煜與蘇菲的關係,那一晚純屬意外。
蘇菲依舊友好問好:「寧初姐!你身邊的帥哥好俊俏!」
寧初愣愣一笑,隨後語出驚人:「對,這是我兒子!」
果真一語驚起千層浪,這消息的信息量有點大,為了斷絕她與蘭煜的糾纏,寧初說了一個善意的謊言。
語落,除了蘭煜,其他兩人均驚訝,也包含當事人唐哲。
唐哲溫笑,並沒有拆穿寧初的謊言。
等寧初再次回家,蘭煜正在站她家樓下,他依靠在車門,正大口的吸著煙,寧初是在唐哲的車子下來的,等送別唐哲之後,寧初才看到蘭煜身影。
「你……」
沒想到蘭煜為什麼會來,剛想問他為什麼會在這,可話還未說完,蘭煜就說:「順路過來看看。」
蘭煜的話,讓寧初不知如何接話。
蘭煜熄滅手中的煙,邊走邊說:「上車!」
寧初裝作聽不到,她真心不想破壞蘭煜與蘇菲的感情,她默默轉身,往她家出入口的方向走去。
身後傳來蘭煜的聲音:「你不上車,我不擔保我會做些什麼?出格的事!」
寧初頓住腳步,轉過身來好無力的問:「你到底想怎樣?」
「你上車,不就可以知道答案。」
最終,寧初還是妥協了。
車內,蘭煜在開車,可他就是沒有說要去哪裏?
看到寧初各種不安分的小眼神,蘭煜才淡淡解釋:「國外的醫生,不如我們華國的好,上個月,我回國幫你找了一位骨科醫生,他人就在B國,我帶你去做個全身檢查。」
蘭煜的關心讓寧初覺得沉重,而蘭煜接下來的話,更讓寧初更沉重:「你腿不好,以後還是請個司車吧!」
寧初木枘的點點頭,有一種撓心撓肺的感覺,之後兩人沉默開了一大段的路,在等紅綠燈間隙,蘭煜敲打着方向盤突然發問:「為什麼要做人家的繼母?」
蘭煜好不容易開了一個話題,而寧初卻保持一種敬而遠之的態度:「我總要找個人結婚吧!」
寧初之所以會這樣,是因為心裏對蘇菲有愧疚。
蘭煜扯扯嘴角,「看來,你混得不怎麼樣?」
蘭煜的冷諷沒有換來寧初的任何回應,良久,蘭煜又問:「冒充二婚女人,好玩嗎?」
這一問,寧初沉默了。
試問一個還沒有走出過去的人,又怎麼會再婚?
試問一個自稱有罪的人,又怎麼會再去尋找幸福?
一句我是罪人,不配得到愛,把寧初那顆傷痕纍纍的心,完完全全的表露在蘭煜面前。
蘭煜就像柯南般,拆穿了寧初的謊言,蘭煜的話有些嘲弄:「一年前,騙了我,一年後,還要再騙我一次……騙我,就這麼好玩嗎?」
寧初攥著了安全帶,她只是說了一個善意謊言,其實就是不想破壞他與蘇菲的感情,蘭煜眼眸里的傷,明顯是很介意寧初的欺騙。
最終,兩人一路沉默,直到做完所有檢查依舊如此。
檢查的報告出來后,醫生說的注意事項,寧初一個都記不住,她滿腦子都是醫生雲淡風輕的一句:「恭喜你,兩個月的身孕。」
晴天霹靂啊!
她竟然懷孕里,而且孩子的父親還是她的前夫,寧初久久未能消化那份檢測報告。
上天要不要這樣戲弄她,一切都因那夜的荒唐,全都亂了,她成為了破壞別人感情的壞女人,這是她最不想要的。
隨後,蘭煜把車開到江邊,兩人都沒有說話,直到黃昏的餘暉打在兩人的身上,兩人才不約而同看向天空那邊,因為心情低落,感覺外面的風景也好滄桑,黃昏雖美,但有些刺眼。
良久,蘭煜幽幽的問:「你想怎樣?」
寧初很是平靜:「那就讓一切恢復原狀。」
語落,蘭煜突然暴升怒氣,一拳打在了方向盤上,刺耳的喇叭聲也沒能蓋住蘭煜的怒言:「寧初,你的心怎麼可以這麼狠,那可是你身上的一塊肉。」
天底下哪有母親不愛自己的孩子,那一晚本就是一個錯誤,寧初只是不想一錯就錯,寧初壓抑著脾氣提醒:「蘭煜,我是你的仇人。」
寧初的話認真嚴肅,她在提醒蘭煜,他要理智的處理這件事,可蘭煜的回答卻堵到寧初無話可說。
「你欠了我一個孩子,再幫我生一個,也是應分的,如果你敢私自拿下孩子,我……」
蘭煜本來是想說,如果你敢私自拿下孩子,我會恨你一輩子……這是一句多麼虛偽的話,恨她一輩子,蘭煜做得到嗎,明知道是自欺欺人的話,蘭煜乾脆禁了聲,免得丟人現眼。
蘭煜煩惱的扯鬆了領帶,他並不想與寧初惡言相向,他知道寧初對上一個孩子也是耿耿於懷,看着寧初黯然失色的眼神,他又在寧初傷口上撒了一把重重的鹽。
蘭煜淡淡的說了一聲:「對不起。」
最終,所有的恨話換來了蘭煜的一句期盼:「那個孩子我也有份,明天十點我在你家樓下等你,如果你真的不要,那也應該由我陪你著去醫院,但是,我不希望你這樣做。」
蘭煜把選擇權拋給了寧初,也表明了他對孩子的態度。
蘭煜將寧初送了公寓,寧初離下車前,蘭煜還叮嚀了一句:「慎重考慮。」
寧初點頭,沉重的離開了車廂。
次日,艷陽高照。
蘭煜與寧初約的時間是十點,可他的汽車八點就來了。
寧初來到車前,蘭煜正在車內閉目養神,她站在車外,並沒有打擾蘭煜,一道喇叭聲驚醒蘭煜,他也隨即看到寧初的身影。
蘭煜愣了半秒,這一睜開眼睛看到了最想見到了人,這竟然不是出現在夢裏。
寧初敲敲車窗后提議:「到我家坐坐吧!」
寧初轉身,留了一道清秀的背影給他,蘭煜揚起了一抹笑,寧初願意聊,便代表了希望。
屋內兩人對坐,蘭煜看着寧初,寧初看着杯中的水,杯中的水微微蕩漾,像極了寧初的心,不是緊張但又不平靜。
「你喜歡孩子嗎?」
良久,寧初才問出這樣一句。
蘭煜的回答是肯定的,寧初為他生的孩子,他會不喜歡嗎?
當初蘭煜剛知道,她和寧初有一位不曾謀面的孩子時,他一個人呆在諾大的別墅里,他的孤獨,他的寂寥,可以塞滿全屋。
有的時候,他常常幻想,如果一切都沒有發生,他的小孩應該會喊他爸爸了,如果是女孩,她一定會跟寧初一樣美麗動人,如果是男孩,一定跟他一樣英俊。
每每想到這些,他都會揚起嘴角,只是當蘭煜抬起頭來,寂靜的夜,只有一屋一人,而寧初卻不在他身邊,所有的美好瞬間落空。
寧初最終還是抵不過女人與生俱來的母愛,她捨不得這個孩子,明知道是個錯,那又如何?
蘭煜心裏已知曉寧初的答案,可他還是想聽寧初親口承認,所以蘭煜追問:「你的答案是?」
寧初將一張A4紙遞給了蘭煜,「我的答案在這裏。」
諾大的協議書三個字映入了蘭煜的眼帘,協議書下面是密密麻麻的幾行字,有一項寫着,孩子的撫養權必須歸女方所有,男方只享有探望權,還有一項寫着,不可以干涉彼此的生活,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不得對外宣佈孩子與父親的關係。
蘭煜微微皺眉,寧初這是只要孩子不要爹的節奏。
蘭煜思量的片刻后,提出了三個附加條件。
「第一,孩子要跟我姓,無論你是否婚否,他都要喊我爸爸。」
「第二,為了小孩的健康成長,你要等到小孩十歲之後,才能再嫁,為了給小孩子樹立一個良好的形象,你不可以帶男人回家過夜。」
「第三,鑒於你的身體還需要調理,為了孩子的健康,懷孕期間,你暫時不要外出工作,另,懷孕期間你的生活由我照料,所以你要跟我回S國。」
蘭煜的條件滿滿都是私心,寧初一旦答應,這就代表這十年裏,寧初都是他蘭煜的人。
寧初蹙起眉,果真是生意人,關符利益的事,天平永遠都傾向他那端多一點,算了,只要孩子跟着她生活便好。
寧初利落答應,「成交,你簽字吧!」
蘭煜握着筆,又看了一眼協議書,隨後拒簽:「文件不正式,我明天讓律師擬一份專業的。」
寧初無所謂的回話:「隨你喜歡!」
次日中午,寧初的電話響起,來電是一串陌生的電話。
「你好,請問那位?」
電話那端是一陣的沉默,寧初還以為是騷擾電話,她都準備掛電話了,那端才傳來低沉的男聲:「我是蘭煜。」
「哦!」
好冷淡的回應,讓蘭煜一度血氣翻騰,沒存他的電話號碼都算了,還要如此的惜字如金,都不知道是跟誰學的。
「我派人來接你了,你來TC集團一趟。」
「TC?」
寧初有些跟不上蘭煜的思維,蘭煜淡淡解釋:「忘了告訴你,我是TC集團的幕後老闆,」
「哦。」
除了應一聲哦之外,寧初也不知道可以用什麼話回應。
寧初的冷漠,蘭煜的話也跟着沒溫度:「你在哪?」
「外面。」
蘭煜破釜沉舟地問:「哪裏?」
寧初反問,「有事?」
蘭煜抿抿唇,「協議書似好了,你到我辦公室,簽個字。」
寧初一副很忙碌的語氣:「我這邊還有事要辦,等會我自己過來找你。」
寧初匆匆掛了電話,蘭煜惱火看着手機屏幕,她竟然敢掛他的電話。
寧初再次踏進TC集團,那前台認得寧初,便熱情的問好:「寧小姐,您好,您是來找周經理,他今天不在。」
因為寧初來過幾趟TC集團,都是與市場部經理交涉,所以前台一看到寧初便以為寧初是找市場部的周經理。
寧初溫笑一時不知道怎樣回答前台,蘭煜是TC集團的幕後老闆,她根本不知道蘭煜的職務是什麼,寧初只能順着話題聊下去,「那我問問到底聯繫誰?」
掏出電話,往蘭煜的號碼打去:「我到了,怎樣找你。」
「我讓人去接你。」
寧初的電話剛掛,便看到了一位陌生的東方面孔,「寧小姐,這邊請!」
寧初點頭,跟着那人一直來到了蘭煜的辦公室。
寧初進來時,手裏還提着一個沉甸的袋子,蘭煜眸子眯起,她的手不是不能提重物嗎,蘭煜伸手接過她手中的袋子,蘭煜往裏面瞄了一眼,袋子裏面裝了幾本懷孕相關的書籍,看樣子,她剛才是待在書店裏。
「坐!」
蘭煜舒服的倚靠在坐椅,完全把寧初當作了工作夥伴。
蘭煜把手中的紙往桌上一放,「你看一下,沒有問題,就可以簽字了。」
寧初拿起協議,仔細的看了好幾遍,他的仔細引起了蘭煜的不舒坦,蘭煜壓根都沒想坑她,寧初至於這樣提防着他嗎?
算了,她是孕婦,她最大,不跟她計較。
蘭煜突然出聲:「要不要幫你配個生活助理?」
「不需要。」
寧初一口回拒,她最不喜歡就是沒有私人空間。
「那你下次去買書時,可以提前跟我說一聲。」
想起寧初還沒有存他的電話號碼,他又提醒了一句:「記得把我的電話存上。」
寧初微微點頭,才簽下了她的名字。
黑字白字,一式兩分,一段新的生活也即將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