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孩子、屍骨

第4章 孩子、屍骨

胡慶邦點頭:「沒錯,這就是我說的特殊案件。在座都是自己人,我就有什麼說什麼了。特殊案件,就是案情複雜,曝光度高,做好了可能沒功,做不好肯定有過的那種。」

馮肆心裏感嘆,這不就是傳說中的專業背鍋嗎。

胡慶邦接着說道:「班子已經研究過了,決定把幼兒失蹤案和幼兒屍骨案,併案。並且作為三隊成立之後的第一個案子。」

「我要加入三隊。」

說話的是劉柔。這裏沒有一個人感到意外。就連馮肆這個新人,都看得出這三隊簡直就是為劉柔量身打造的。

胡慶邦點頭:「好,你們兩個可以。」

兩個?馮肆心中一驚:「兩個是什麼意思?」

胡慶邦一本正經的回答:「就是你們兩個。」

馮肆趕緊否認:「我沒說我要加入三隊。」

胡慶邦衣服公事公辦口氣:「那剛剛劉柔同志提出申請的時候,你也沒有異議啊。一個加入,另一個自然也要加入。」

馮肆咬着后槽牙說道:「胡慶邦....局長,這個是不是要再商量一下。」

胡慶邦完全無視了馮肆:「我看就沒有這個必要了吧。既然已經有兩個同志資源加入了,那三隊也就算正式成立了。嶺東你先兼一下三隊的隊長,人員以後我們看情況再調整。我還有一個會,那今天就先這樣。」

付嶺東按慣例回答道:「領導放心。」

領導是可以放心了,但馮肆的心可是沒地方放了。他追了上去,強硬而不失禮貌的把胡慶邦拽到了一個角落。

馮肆很克制威脅道:「給我個合理的解釋。」

胡慶邦一點都不意外馮肆的反應。在沒有第三者在場的時候,他十分完美的演繹了奸計得逞的面部表情。

「老連長他...」

「靠,你還有點新鮮的招嗎!」

「這回是真的,真是老連長的說的,你不信,我這有聊天記錄。」胡慶邦一邊說着一邊真掏出手機。

馮肆鬆開手,沒好氣的說道:「老連長說什麼了?」

胡慶邦輕咳了一聲:「老連長說了,不能讓你小子在家閑着。閑能把人閑廢了,尤其是你這樣的人。」

馮肆埋怨道:「那也沒必要弄這麼一出啊。」

胡慶邦鄭重的點頭:「有。老連長說了,給你找的事不能太簡單。當年你是隊里最會偷懶的,所以一定要找點不容易的事。」

馮肆抱着最後一絲僥倖,搶過了胡慶邦的手機。但現實就是這麼殘酷,老連長真的就是這麼說的。

馮肆無奈的說道:「忙到閑不下來的工作有很多,為什麼還要讓我穿制服。制服我都穿了半輩子了。」

胡慶邦笑着說道:「我年紀比你大,但當兵比你晚。在部隊一直被你領導,你當了我六年班長。終於熬到你轉業了。那我還不把你弄到我手底下,嘿嘿嘿!」

馮肆把手機用力拍在胡慶邦手裏:「一天是你班長,一輩子都是你班長。還不趕緊開回去。」

胡慶邦笑嘻嘻的敬了一個禮。走出門的瞬間,他立刻恢復了副局長的氣勢。而馮肆像個泄了氣的玩偶一樣,癱軟的靠在了牆上。

他又何嘗不知道,這些安排都是老領導和老戰友為了他好。他們這些在一線的,和普通的軍人不同。很多和他一樣受傷轉業的戰友,後來都出了問題。

老領導和戰友,就是怕馮肆也重蹈他們的覆轍。才會這樣強行為他安排工作。

道理他都懂,但是......好吧,我試試看。

回到小會議室,劉柔正在看案卷。看到馮肆回來在,她故意沒有抬頭,說道:「那個....我不知道胡局長會把搭檔算在一起。我以為就是我自己。所以...那個,我會找機會和胡局長說的。如果你不願意進三隊的話。」

馮肆坐在了他對面,說道:「哦,沒關係,我剛決定進三隊了。」

劉柔抬起頭,略顯驚喜的說道:「真的?」

馮肆輕輕點頭:「真的。你看的是哪份?」

劉柔哦了一聲,才說道:「幼兒屍骨的案卷。」

馮肆說道:「那我就先看失蹤案的案卷。」

案子發生在泗安,那是江城下轄的一個縣級市。雖然人口少但經濟發展的不錯,人均收入還要超過江城。

失蹤的男孩叫於明彤,確切的年齡是26個月大。孩子的父母已經離異,跟隨母親生活,三個月前在孩子在家中丟失。

孩子的父親名叫於彪,年齡三十八歲,職業是木工的小包工頭。本人現在並不在泗安市生活。

孩子的母親李桂香三十一歲,目前無業,生活靠於彪提供的贍養費支持。

案發地點是兩人結婚時購買的房屋,現已在李桂香名下。位置在一樓,但因為小區並不封閉,監控也有死角,所以並沒有發現明確的懷疑對象。

孩子丟失的時間,在晚八點半到十點之間。根據李桂香的自述,因為帶孩子很累,所以八點多就上床休息。等他十點多再醒來,孩子就已經不見了。

僅從以上這些內容上看,馮肆的第一個感覺也是綁架。是熟人作案,知道她家的結構,知道她的作息時間,同時也了解所在小區的情況。

如果真的是熟人作案。那孩子現在處境就很堪憂了。一種可能是綁架,但現在看來概率偏小。因為時間已經過去了三個月,始終沒有人聯繫孩子父母索要贖金。

另一種可能是賣給人販子,概率偏大。如果目的為錢,肯定會儘快出手。如果是為了泄憤或其他目的,肯定也不會等三個月之後再動手。

所以這麼看來,會對江城發現的幼兒屍骨產生聯想,也是非常合理的反應。

案卷中有孩子的照片,但實際意義並不大,因為並沒有拍出任何生理上的特徵。

不誇張的說,二十幾個月的孩子幾乎一天一個樣。如果孩子還活着,他們也很難靠照片認出孩子。

除了以上這些,案卷中還有關於孩子父母社會關係的梳理。孩子的父母都是外地人,七八年前一起到江城這邊打工。並沒有血緣比較近的親屬在附近生活。

朋友方面,父親於彪的社會關係比較複雜。在工地上工作,涉及的人錢糾紛比較多。

雖然於彪這人的風評並不好,卻還沒有人恨他恨到要對孩子下手的程度。與於彪相關的債務糾紛,也沒有發現數額特別巨大的。

李桂香的社會關係要簡單很多。所有親屬都在老家生活,她在本地也沒有關係較近的朋友。而鄰居都已經經過了排查,沒有發現有疑點的人。

經濟上,完全靠前夫的贍養費。因為帶孩子,所以也沒有新的戀情。在她身上也沒有找到任何線索。泗安市的刑警的調查就在這裏陷入了僵局。

馮肆合上案卷推給了劉柔,兩人交換手裏的案卷。

這份關於幼兒屍骨的那捲內容相對更少。主要是現場的照片、屍骨的照片,文字內容只有法醫報告。

發現屍骨的地點,在江城郊區的大沙河中段東岸的山腰上。發現屍骨的人,是山上采蘑菇的村民。發現屍骨之前,江城曾經下過兩天的暴雨。

埋屍的位置在山腰的平緩處。屍骨發現時,被包裹在一個毯子裏,已經幾乎完全白骨化。

因為暴雨沖刷,加上采蘑菇的村民踩踏,現場已經沒有其他可見線索。

法醫報告方面,依然沒有提供太多有用信息。法醫判斷的死亡時間8到12周,屍骨的年齡在兩到三歲之間。

肋骨上有四處骨折,但並不能確定為致死原因。因為沒有可用組織進行化驗,所以病理分析,毒物測試,DNA比對等等項目全都做不了。

對馮肆來說,最有用的信息是:屍骨和包裹屍體的毯子,已經從泗安市轉到江城。現都存放在法醫處冷櫃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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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案三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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