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8章 國外經驗與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化

第648章 國外經驗與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化

曾老師接着說:

「二、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發展現狀

新能源汽車作為實現節能減排的主力軍,受到我國中央政府的重視,先後出台了一系列的產業政策來推動和規範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發展。

但沒有統籌規劃產業發展的關鍵環節,使得政策措施與產業發展的結合不夠緊密,中國新能源汽車的產業化進程仍很曲折。

1.國家層面。

我國在2001年啟動了「863計劃」電動汽車重大專項,從汽車整車和關鍵零部件等角度對電動汽車展開研發。

發改委在2004年發佈的《汽車產業發展政策》中指出,要突出開發節能環保、可持續發展的汽車技術。

2007年10月出台了《新能源汽車生產准入管理規則》,提出了新能源汽車的生產准入條件以及管理規則;12月頒佈了《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其中將新能源汽車列入鼓勵發展的產業目錄。

2009年1月發佈的《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通知》明確提出,對購置公共交通領域的新能源汽車進行補貼,出台了新能源汽車消費補貼細則;

2月發佈的《關於開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試點工作的通知》選定京都、滬上、重慶等13個城市開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試點工作;

3月出台《汽車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計劃在201l年底形成50萬輛的產能;

5月,國務院決定以貼息貸款的方式安排200億元資金支持汽車產業的技改。

2010年6月,發佈了《關於開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的通知》,鼓勵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發展。

我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1-2020年)已於今年7月內部下發至整車生產廠,預計將於近期正式公佈。

2.地方層面。

《關於促進上海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規定》明確以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作為主攻方向,以電池、電機、電控等關鍵零部件作為突破口,發展上海新能源汽車產業;

《魯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指出,到2011年,新能源汽車生產能力達到5萬輛,以家庭用車和計程車為重點開發小型新能源汽車,時風電動轎車被列為省政府重點扶植對象;

《粵省電動汽車發展行動計劃》指出,到2015年形成20萬輛以上電動汽車綜合生產能力,電動汽車銷售量佔全省新車銷售總量的3%-5%,產量占汽車總產量的5%左右;

《蘇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專項規劃綱要》指出,在3年內積極推進新能源汽車重要零部件本地化、關鍵技術自主化、產品應用多樣化,將城市公共交通作為首選方向,加快開發新能源客車;

《冀北省新能源產業「十二五」發展規劃(2011-2015年)》中制定了新能源汽車供能設施示範工程:

按照先示範再推廣、先公益再普及的原則,開展充電式混合動力、純電動、燃料電池、液化天然氣等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工作,在石家莊、唐山、廊坊、保定等市公交系統先行示範,配套建設快速充電站、蓄能電池更換站、LNG加註站以及停車設施、充電系統等服務網絡,及時總結經驗並逐步向其他領域和城市推廣。

3.存在的問題。

目前,中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化發展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

一是研發成本較高,科研投入不足。

目前用於新能源汽車的研發經費總量與比例均偏低,在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方面均落後於發達國家,且研究與開發類型也主要集中在試驗性產品領域,還處於研發活動的改進型研究階段,缺乏原創性的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

二是核心技術缺乏,創新能力不足。

新能源汽車最主要的部件是鋰電池、電動機和能量轉換控制系統,在電機與電池研發方面,電動汽車製造企業仍然沒有實質性進展,多數企業處於裝配加工型低端階段。

三是產業鏈條比較短,生產沒有形成規模。

新能源汽車在整車生產方面還沒有形成規模,配套企業相對分散,造成產品成本較高,配套體系還需進一步完善,從而導致多數企業選擇推遲投產,影響了新能源汽車的市場化進程。

四是價格偏高,市場難以推廣。

目前電動車使用的動力電池組的成本要佔整車造價的12,且購車人在幾年之內就需要更換昂貴的蓄電池組或單體電池,再加上消費者對新能源汽車性能的疑慮,使電動車商業化難以突破。

五是配套設施不健全,充電站等建設緩慢。

電動汽車的基礎配套設施包括充電站網絡、電池服務網絡、車輛維修網絡等,城區內要建設公用充電站,停車場和小區內也要設立充電設備,這些基礎設施建設速度緩慢。

三、促進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對策建議

國外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經驗表明,產業政策在新能源汽車發展中起著關鍵性的作用。

我國發展新能源汽車要順應國際潮流,需要加大政府的政策支持力度。

針對目前我國新能源汽車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我們要加大研發力度,構建技術研發平台,促進規模化生產,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營造良好政策環境,積極推進新能源汽車的產業化進程。

1.加大研發投入。

對於從事新能源汽車研發和生產的企業,要在技術研發、產品升級等方面給予必要的資金扶持。

在融資、稅費徵收等政策上予以傾斜,支持自主品牌的研發,同時發揮汽車相關企業的自身能量,使其加大對新能源汽車技術研究的投入。

鼓勵城市公交車、計程車採用新能源汽車,倡導、鼓勵個人及家庭選購新能源乘用車。同時要做好引導,避免新能源汽車成為進口關鍵部件的組裝工廠,避免一哄而上,造成投資浪費。

2.提升技術水平。

汽車製造的眾多環節共同研發、相互合作才能進行技術創新,降低企業的開發風險和研究成本,實現新能源汽車的大規模生產和普及。

實施多元化的技術創新策略,注重自主技術的創新,加快關鍵零部件領域的研發。

抓緊攻破動力電池等關鍵技術,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技術上需要從材料、電池、管理系統、機械加工等全面考慮,並用技術法規形式確保技術領先。

由龍頭企業帶動各企業投入資金建立新能源汽車的研發機構,廣泛吸納新能源汽車研發人才,使其參與新能源汽車技術的研發。

3.促進生產規模化。

汽車零部件應該與汽車整車同步發展,新能源汽車的發展也不例外。

整車企業與零部件企業的利益相關,零部件企業的發展需要整車企業的拉動,而整車企業品牌的創造需要零部件企業的支撐。

政府應重視整車和零部件的同時開發與生產,整合兩類企業間的資源使其加強信息溝通,從而促進新能源汽車整車和零部件的相互促進與協調運行。

還要加強汽車企業的聯動合作,結成稠密的網絡組織,建設產業集群的內部網絡聯繫,共同面對快速變化的外部市場環境和技術要求,從而提高生產率,促進規模化生產。

4.明確市場定位。

美、日、歐等國都是從自身實際出發,選擇適合本國發展的新能源汽車種類。

我們要明確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定位,找准市場化發展的突破口,綜合考慮技術水平和成本因素,確定重點發展的車型。

總體上看,充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的技術已經趨於成熟,當前應該作為重點車型加以推廣;

純電動汽車發展潛力較大,所用鋰電池的性能優良,綜合考慮純電動汽車的蓄勢里程等相關因素,應該在公共用車領域推廣;

燃料電池汽車的價格相對高昂,而且其技術仍然不成熟,當前不適合我國的市場化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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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駕駛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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