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四章

「知道我在想什麼嗎?」貼在她的耳際,他壓抑著無法傾滑殆盡的思念,他們住在一起多日,重新相處多日,他對她仍是患得患失。

她搖頭,不懂。

「我在想,你會不會就這麼消失;我在想,要是我不抓緊一點,你會不會一溜煙就不見;我在想,你站在這裏會不會只是夢?」扳過她的臉,他深深的凝視着她潮紅的臉。

他眼底的情慾太清澈,她顫動着身子,卻在下一刻被他欺上的唇瓣給鎖住了退路。

他的吻夾帶着濃烈的思念,他的動作輕柔卻熾熱,像是恨不得讓她融化,將她揉入他的身體里;他的氣息六年來不曾變過——六年前,讓她心亂神迷;六年後,她依舊任他予取予求。

衣衫從廚房綿延到卧房,卧房如舊,兩抹交織的身影燃燒了清冷的空氣,體熱驅離了冷寂,她和他的契合令他瘋狂。

自出生以來,他是她的第一個男人,也是除了家人外唯一最親密的男人,他的陽剛烙在她的靈魂上,要她想忘也忘不了,只能任自己沉淪在迷濛中……

雲雨之後,她垂著疲倦的臉,趴在他的胸前;兩人和緩的心跳慢慢變得相同,彷彿他們就是一體。

「可惜若不是亮亮的口香糖,你就不會把一頭長發給剪了。」他記得她說是為父母祈禱才留長的,他沒有長發情結,卻很喜歡她那頭如瀑長發。

她斂眸,藏着濃濃的睡音,「我不在意,因為我有新的福要祈。」

「什麼福?可以告訴我嗎?」撥開遮住她側臉的散發,指頭留戀的離不開她的烏黑。

「我希望你幸福。」

【第十章】

同居,成了於子楓和慕雲非的新關係!

沒有於子宣在中間當電燈泡,可是仍有兩盞發光、發熱的小鬼頭夜夜侵佔兩人的房間——亮亮和浩浩擠在兩人中間,硬是要他們夜夜陪睡。

「我們要補回失去的父愛。」亮亮學着於子宣的口氣,一副小大人的模樣。

「對,父愛。」浩浩點頭,舉雙手贊同。

原本的雙人床擠不下四個人,慕雲非沒辦法,寵溺的把房間的雙人床換成Kingsize的超大床,幸好房間本就夠大,換張床不成問題。

清早起床,慕雲非看着兩雙湛亮的眼睛正眨呀眨的打量自己——每天早上,兩個小孩總要看上他好一會兒,好像不這麼看着,他就會消失似的。

睡在另一邊的女人已經起床,他抬頭看了一下時鐘,六點五十分,她習慣在六點二十分起床,梳洗並準備早餐。

亮亮和浩浩不約而同坐着,軟軟的床墊讓他們跪坐有點東倒西歪。

慕雲非一手撐著頭,一邊斜看着兩個小毛頭,他們不再是他皮夾里超音波照片上的兩個白點胚胎,而是活生生的孩子。

「爹地,你什麼時候要去上班?」浩浩問的好認真。

慕雲非看着他認真的模樣,想笑卻得忍住,否則會招來另一雙愛護哥哥的怒眼,「再過一陣子,等你們的媽咪願意嫁給爹地以後。」

在他與子楓重逢后,曾和陳子風談過,陳子風要放他長假,直到於子楓願意再嫁給他為止。

「為什麼你不直接告訴我子楓的下落?」這讓他很疑惑。

「誰教你理不清你愛的是庄欣雅,還是小楓,唯有兩邊都斷了關係,你才能理清,你該感謝我讓你認清了愛情。」陳子風說得很驕傲,好像自己是個愛情專家似的。

「庄欣雅再婚時,你的嘴還是閉得很緊,一點口風都沒露!」

「那是當然!要是我多說一點,乾爹就會換人當了!」而他可是非常喜歡那對雙胞胎呢!

要他怨陳子風嗎?不!他沒辦法怨,若沒那六年,他確實不會發現自己的心到底是遺落在誰身上。

留在台中的這段時間,他可以透過視訊處理公司的重要事務,台中分公司的位置他也已處理好,就只剩下與地主洽談;等談妥,產權拿到手,接下來就是開工蓋大樓。

算一算他還得再台中待上好長一段時間,如果子楓不想離開台中,他可以請調坐鎮台中分公司,陳子風應該不會拒絕。

「只要媽咪一天不嫁給爹地,爹地就會一直跟我們住在一起嗎?」亮亮眯起眼,綻露精光。

這丫頭,到底是誰教的?

慕雲非聞言失笑,「如果媽咪嫁給爹地,爹地不只會一直跟你們住在一起,還會每天接你們上下學,陪你們一起吃飯,我們會永遠住在一起。」

這麼好康的事,總該合這個小商人的胃口吧?

浩浩馬上倒戈,舉雙手贊成;倒是亮亮撫著下顎,如同電視里精明的生意人般,很有奸商的模樣,「聽起來不錯,可是……」

「可是什麼?」

「於文亮比慕文亮好聽,而且爹地的姓筆劃好多,要寫好久。」幼兒園正在教寫自己的名字,她問過老師,老師說慕的筆劃比於多,寫個名字要花很久的時間。

她又不是笨蛋,坐她旁邊的小胖姓張,每次看他寫名字都要寫好久;老師說慕比張的筆劃多,所以還是姓於比較好,兩個一再加一個左勾勾就成了!

「對喔!那我也不要姓慕。」浩浩一聽,立刻成了牆頭草,倒向亮亮的陣營。

慕雲非怎麼也沒想到有一天會因姓氏筆劃太多而被小孩拒絕,一般小孩不是都希望父母的婚姻幸福嗎?

唉!他忘了他家雙胞胎可不是一般的小孩,他們在人多嘴雜的咖啡店裏長大,還有個思想前衛的小阿姨於子宣,再加上對他很不諒解的乾媽店員小妹,他註定無法從小孩身上取得贊同票。

他向於子楓提過複合,他想再娶她一次,這一次他想辦個盛大的婚禮,可以讓兩個小孩當小花童;這次的婚禮一定不會寒酸,他想昭告天下,她已成為他的妻。

但於子楓總是語帶保留——她很滿意現在的同居關係,並不急着把自己再次嫁出去。

對於他提起的盛大婚禮,她的眼中是有閃爍著憧憬,可一當他說要付諸行動,她又躊躇,不肯給他正面的響應。

他心想,從小孩身上下手,她對兩個孩子很疼愛,孩子若開口,她就不好拒絕吧?

「如果爹地跟媽咪結婚,你們不用改姓呢?」他再祭出利多,姓氏這種事情他並不在意,反正他是孤兒,用的是院長的姓。

亮亮沉吟了一會兒,「聽起來不錯耶!可以考慮一下。」

還考慮呀!雙胞胎才五歲,怎麼這麼難拐?「如果爹地跟媽咪結婚,你們可以當花童喔!可以穿很漂亮、很可愛——」

「我已經很可愛了。」亮亮沒好氣的說,可愛這種詞她聽得可多了——她不說話,露齒微笑時,大家都這麼說;可她一開口,再加上拳打腳踢,大家都說她有變成野蠻女友主角的天分,這應該是稱讚吧?

慕雲非在女兒身上吃癟,轉看向兒子。

浩浩正用甜甜的笑臉迎着他,並以甜甜的嗓音緩緩說着,「我聽亮亮的。」

看樣子從兒子身上下手也不是好辦法,那到底什麼時候才能娶回妻子呢?

唉!

星期六早上,於子楓和慕雲非一手牽着一個小孩走進體育場。

幼兒園每個學期都會辦一次幼兒運動會,選在星期六早上讓父母可以偕同孩子一起參加。

以前是於子楓和於子宣帶着兩個孩子出席,今年在亮亮和浩浩的堅持下,於子宣只好把家長的位置讓給慕雲非。

亮亮牽着浩浩走向點名的老師,老師一見到慕雲非夫妻,立刻朝兩人點頭致意。

這些日子慕雲非天天到幼兒園報到,接送小孩上下學,成為幼兒園裏的模範爸爸;而且還和於子楓同進同出,簡直羨煞了幼兒園那些還沒結婚的老師。

幾個老師更認出他就是創亞集團的總經理,他的私人空間一直是媒體世界的一道迷,如今能就近看到他,還知道他是愛妻愛子一族,每個人都對他露出崇拜的目光。

慕雲非從背包里取出前兩天到3G賣場買回來的攝影機,熟練的打開電源,像個傻爸爸一樣對準自家小孩,開始準備捕捉下孩子的身影。

「楓,我去看一下亮亮。」他放下攝影機,對坐在一旁的於子楓輕聲道,走向護著浩浩的女兒,誰教他女兒正對着一個比她高半個頭的男孩張牙舞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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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完美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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