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我曾經也想過一了百了

第四十四章 我曾經也想過一了百了

唐森順著未央苑小區柵欄外那寬敞的水泥路面,沿著河岸走。那河與水泥路面之間的護堤上,長著很高很高的雜草,還有比雜草高個許多的雜樹。那綠草皮鋪就的綠色草坪,已經有那些勤快人家,在上面興了一些鬆鬆散散的不少的菜園子。

唐森邊走,邊注意著有沒有小商店,可以進去買包煙抽的。結果,他把未央苑的柵欄走完了,他都沒有看到。

他右拐上了六車道寬的大橋,走在人行道上。他本想著要不先打車吧,可是又一想,前面不遠的地方應該有商店。他就暫時的給放棄了。他在大橋上停了一會兒,看了一眼的河面,那河水泱泱,微風徐徐,頓時的讓他心情放鬆了下來。

他輕輕的一笑,然後向著不遠處的紅綠燈,邁著已經不是自己的腿腳,輕飄飄的走去。他要從這個紅綠燈處,左拐過去,去看看那些路邊上的門面里,有沒有賣香煙的小商店。

他過了紅綠燈,還真的看到了有賣香煙的小店。他加快了步伐,衝進了那個小商店裡。

他盯著玻璃櫃面,沖著櫃檯里的老闆娘說道:「這個煙給我來一包。再來一個打火機。哈哈,都忘帶了。」

有點肥胖的老婦女,看了唐森一眼,低頭從裡面柜子里,拿出半條香煙來。她在那半條香煙里扣了半天,才從裡面扣出一包來。她把香煙放到玻璃櫃面上,站起來,又給唐森隨便的取出來一隻打火機。然後她把香煙拿在手上,用掃描槍在香煙條碼上「嘀」的掃了一下,在電腦上打了打。電腦旁邊的一個儀器上,就顯示了金額。

唐森也就沒說話,也沒有把手機拿出來準備去掃碼,而是把他的臉,湊到了那個儀器的前面。他往那裡一站,刷臉支付就成功了。後面的語音就開始播報著,收款多少多少的。

唐森把香煙和打火機拿在手上,先把打火機「啪啪」的試了兩下,彈心還挺硬的。每次都能打著,一塊錢一個的打火機,質量還是沒得說的。他撕開香煙盒上的塑料膜包裝,扣開盒蓋,把香煙上面的一個鋁膜金紙扯掉,連同著撕掉的塑料膜一起的,丟到了小店專門擺放的垃圾桶里。

他抽出左邊上排的第三支香煙,塞到嘴裡,用牙齒咬著。把香煙裝進口袋裡,然後左手擋風,右手打火,把嘴巴里叼著的香煙給它點上。他把打火機放進口袋裡,兩隻手指夾著香煙,把它拿出來。他先把點煙時吸的煙吐出去,然後,再次的把香煙放進嘴裡,長長地慢慢地用勁兒吸了一口。

他把那吸進去的煙,送進了他的胸腔,停了一會兒,然後「呼呼呼」的拉長了音的,緩緩的吹了出去。

一口香煙,讓他是一陣的暈眩。暈眩之後,那眼前的世界,便豁然開朗了起來。那種感覺,比一個近視眼,把剛配好的眼鏡戴在臉上,還要清晰。

他走了兩步,站在車來車往的水泥路邊,抽著他的香煙。他是一個老煙民了,但是他還不會吐煙圈。他是一個宅,沒有那麼多的人,要他去打交道,所以,他也沒有學會什麼「煙道」。他之前是不抽煙的,可是後來,他就學會了。

因為什麼呢?或許是因為有人說,不抽煙就不是男人吧。或許是因為,做些小本生意,要和人打交道吧。不是說,香煙就是個話茬子嗎,問個路搭個話,遞上一根香煙就好說話。可是,他學會了抽煙,也沒見得把這些給用上。

問個路,只要有足夠的禮貌,沒有人會拒絕,而且還很熱心。人家也並不在乎是不是有一根香煙,只是「愛來則愛返」罷了。

唐森他慢慢的還發現,做生意的人,他很多的都不抽煙。有的喝茶,有的健身,有的讀書,等等等等,他們有著各種各樣的方式做著保養保健,陶冶情操,為了自身的健康,為了留給身邊人愛的福音。

他一邊抽著香煙,一邊在手機上操作著一個打車軟體。等他的香煙抽完了,那個車他就已經到了唐森的跟前。唐森把香煙按在社區擺放的垃圾桶沿上熄滅,丟了進去。他坐上車的副駕駛室里,對師傅說道,去某個人工地下城。師傅聽到了目的地,左右觀望了一下,油門已踩,就出發了。

唐森把安全帶繫上,放倒座椅,躺在那裡閉上了眼睛,也不管師傅往哪個方向里去開了。

他迷迷糊糊的聽到有人叫他,他醒過來發現是打車的師傅。師傅告訴他,到了。他坐了起來,沖師傅說道:「謝謝了師傅。錢你自己收一下。」

他下了車,在人工地下城的門口,回頭看了看他那輛停在地下城門口的五菱神車,又是笑了笑,轉身就進了人工地下城。他為什麼這麼愛笑呢?因為他知道,人活在這個世界上,本身都是凄苦的。既然世界本身就是痛苦的,那為什麼不可以,照著自己快樂的方式去生活呢。把生活的種種酸甜苦辣咸澀,統統的融化到一個平常心中。把生活的種種柴米油鹽醬醋茶錢的煩惱,統統的給它放到那平凡之路上。

他進了店裡,看到店裡的燈,已經被管理們給打開了。他看著清冷清冷的店,坐進了吧台里。他把手機放在了吧台上,沒有再次的玩弄手機,把他自己丟進去。像是剛剛逃離了龍潭虎穴一樣,現在的他,根本就沒有心思去看什麼手機。再愛笑的人,此刻也像個耗盡了燃油的汽車,熄火在了茫茫的曠野之上了。

他傻傻的坐在那裡,外形有血有肉的,但內在早已經是個朽木枯骨。他回想了他從小到現在,所走過的歷程。快三十年了,雖屢戰屢敗,屢敗屢戰,越勇越挫,越挫越勇,但是,不知道什麼是個頭。他突然的感覺到,有那麼一點點的累了。是的,他有點累了。他想好好的閉上眼睛休息休息,不必再去在意任何人的任何事。他想就此撒手,一了百了。他真的有點累了,真的。

他靠著椅背,伸展著兩個拳頭,打了個長長的哈欠。他想到了一首歌,好像叫著「她曾經活過啊」。他之前聽到這首歌的旋律的時候,是無比的悲傷,無比的痛心。當他想起這首「她曾經活過啊」的這首歌,讓他自然而然的就想到了,那時候,會一起去聽的另一首歌,叫「我曾經也想過一了百了」。

上面都說,因為「我曾經也想過一了百了」的這首歌,它拯救了多少多少的自殺青年男女。但是他聽著她撕心裂肺的吶喊,卻並沒有迸發出一丁點的想活下去的願望,倒是不停的把這個「一了百了」給記住了。

那時候的他,還在T市,生意失敗了,員工都走了,只有他一個人,待在一個夜晚的房間里。那時候,他不想去做「一了百了」的事情,是因為他要「絕地求生」。他相信他不是一個青銅,他是一個王者。王者,就要有王者的思維模式。

王者,他是一個君臨天下的存在,是一個能扭轉乾坤的存在,是一個讓人擁有著「我會幸福的活下去」的堅定信念的存在,是一個能生養萬民統冶萬民的存在。即便是被叛徒逼宮了,他依然能夠技壓群雄,定鼎正宮。更何況,他還僅僅只是被生活逼宮了而已呢?

他可不是項羽,「爭帝圖王勢已傾,八千兵散楚歌聲。烏江不是無船渡,恥向東吳再起兵。」

他是他,他是唐森,他至少要有岳飛的氣魄:

怒髮衝冠,憑欄處,瀟瀟雨歇。

抬望眼,仰天長嘯,壯懷激烈。

三十功名塵與土,八千里路雲和月。

莫等閑,白了少年頭,空悲切。

靖康恥,猶未雪。臣子恨,何時滅。

駕長車,踏破賀蘭山缺。

壯士飢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

待從頭,收拾舊山河,朝天闕。

要想成王,就要經得起「王的歷練」;要想成魔,就要經得起「魔的煉獄」。他相信他不是一個弱者,他可是要成為王的男人。即便是個「魔王」那又何妨?魔童哪吒不是也說過,「生而為魔,又將如何」的話嗎!

所以,他帶著彭瑤和心怡,回到了他的故土涅槃縣,去見他的「江東父老」。現如今,身心俱疲的他,在這個清冷清冷的破店裡,又一次的累了,想永遠的閉上眼睛「一了百了」了。

他閉上了他的眼睛,但瞬間的又伴著暴怒般的赤瞳忽現。他立刻警覺的發現,他不能再坐在店裡呆著不動了。現在,立刻,馬上,他要離開這個店的環境,走出去再說。他拿起吧台上的手機,看了看時間,我去,已經都過了飯點了啊。他剛想起過了飯點,他的肚子就很配合的「咕嚕」了一聲。想想也是,昨天到現在,他都沒有怎麼好好的吃一頓飯。得,走出去吃飯吧。

他把手機放進兜里,正準備去吃飯呢。他的媽媽穆青,卻在這個時候,給他發來了語音通話。他和他的媽媽說了幾句之後,就掛斷了。他媽媽不過是問他奶粉的事情,要是他沒有弄好,她就在禮王鎮買了算了。

唐森說買好了買好了,卻突然的發現,我去泥馬喲,奶粉忘到小丑的車裡去了。得,等下吃過了飯,再去一趟鳴朝嬰幼兒專賣店吧。再買一罐奶粉送過去,心怡現在可是有奶癮的,沒奶吃,肯定會哭鬧的。

他從地下城的另一個靠近旁邊小吃街的門,出去了。在一家賣米粉的店裡,坐下了。他點了一份米粉,要老闆放辣。然後,就開始把什麼事兒都給它推一邊兒去,拿著手機,看著小視頻,等著吃米粉。

當他情緒低落的時候,他就去吃。把肚子填飽了,什麼空虛寂寞冷的,什麼生啊死啊的念頭,它統統的都消失了。所以,才說「民以食為天」嘛。只要吃飽喝足了,什麼事兒它都沒有了。只要吃飽喝足了,它什麼事兒都能隨機應變的應付了。煩惱不就是些「吃喝拉撒睡」的事情嘛,解決了這些,還有煩惱嗎?

有煩惱,就往「吃喝拉撒睡」里去找就對了。比如那「抑鬱」,陰顯的就是沒睡好唄。順著那個目的「睡」字,順藤摸瓜,去找原因就可以了。只要懂得「捨得」,哪還有睡不著的道理。身外的東西它再多,也不過就是一日三餐,二三木板,五六尺頭罷了。何必活在別人的眼裡呢,做自己就可以了。

一時間,老闆上來米粉,他一邊的看著手機,一邊的邊喝著白開水邊把米粉給吃完了。但是,他還是感覺著餓,於是,他又讓老闆上了一份。他也不管不顧的,在米粉店裡就把香煙給點上了。不是又有說,「飯後一根煙,勝過活神仙」嗎?他抽著神仙煙,狼顧了一圈店裡。還好,過了飯點,已經沒有什麼人了。不然,會不會被罵沒素質,就天知道了。

他笑了笑,坐正了身子,覺得飽了的時候,已經是三份米粉下肚了。他用手機付了賬,出了小店,再次的點上了一根神仙煙,站在米粉店的門口,抽了起來。他抽完煙,從地下城裡穿出去,來到自己的五菱神車旁邊。這時候,他丫的才發現他沒有鑰匙啊!

他想了想,車裡是有一個光把兒的備用車鑰匙在的。那是以前的經驗積累,所造成的防患於未然的結果。他繞著車窗玻璃往裡面看,操蛋的不是,他經常的不怎麼會鎖門的,可因為車裡還裝著鞋子呢,這次他全都給按上了。他有過這樣的操蛋經歷,車窗玻璃還是可以打開的,所以,他也沒有怎麼的焦慮擔心。有事兒處理事兒,也就完了。

他重新的進到地下城裡,從裡面的店面里,誠心誠意的借來了「作案工具」。從側門的兩扇玻璃窗戶之間的縫隙里,把借來的「作案工具」插進去,把玻璃窗戶邊上的暗扣就給撥開了。

他扒開玻璃小窗,把側門的按銷拔起來,拉開側門。再從側門裡,把駕駛室里的按銷給拔起來,把側門給關上。他拉開門,坐了進去,在副駕駛前面的存物格子里,把那個光把兒的備用車鑰匙給找出來。唉,有經驗就是有經驗啊,都知道在車裡放備用鑰匙了,不愧是老司機。

他進了人工地下城,把「作案工具」給還了回去。當然,不會忘了對人家說上一聲「謝謝」。他手裡拿著那把向那店員證實,他沒有幹什麼壞事兒的車鑰匙,徑直的來到他的五菱神車旁邊。他把車門打開,坐了進去,把光把兒鑰匙插進鎖孔里。然後,他拍了拍手,想著,是先去鳴朝嬰幼兒專賣店裡先買奶粉呢,還是先去皇帝的廣告店裡,去和皇帝聊了聊天呢?

去找皇帝聊聊天,散一散「一了百了」的負面情緒,也是不錯的。唐森又是笑了笑,至少,他還有一個「苟富貴勿相忘」的朋友在身邊,悶得時候可以在一起聊聊天,吹吹牛逼,侃侃大山。不過找他,他不會又去爬梯子扶牆,給人家裝廣告牌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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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逼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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