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高陽其實一點都不陽光
我在暗戀秦教授的陰影當中走了出來,決定轉戰目標。
那個時候我還沒有和高陽好上,本來我還沒有多想和他談戀愛的。
但實在他身邊圍了那麼多的花痴少女,成功地激發了我的鬥志。
有一天,我和陳香香在校園的一角閑逛,正巧遇見了高陽打前頭路過。
這娃,到哪兒身邊都是烏泱泱的一群人圍在身邊。
陳香香十分鄙視那些個花痴女,說這高陽與她心目中的喬子默那簡直沒得法比,一個在天上,一個在地下。
她實在想不通,在她眼裡如此不堪的繡花枕頭還會有那麼多女生喜歡,說明這些少女的審美觀變態。
我說:「少女,是你的審美觀變態,人家和我都是正常的好嗎?你就喜歡喬子默那個悶騷樣,人家高陽這個陽光氣質型型男才是正常的審美觀懂得起嗎?」
陳香香朝我呸了一聲:「呸,我就不信你那八百度的眼睛能看出高陽這小子陽光的一面?他除了名字里有個陽字之外,整個人就是陽的反義詞,跟陽光一丁點都不搭界,簡直就是陰暗的代表。」
不得不說,陳香香的情商不咋的,但她看人的眼光之毒辣。
她這一句話一語成箴,後來證實高陽這娃確實夠陰的。
但年少輕狂的我不信邪,在陳香香面前放了大話,我說,你就看著,高陽這孫子遲早是我的。
陳香香又鄙視地瞅了我一眼,就當我在放屁。
在與高陽談戀愛之前,我大部分時間都是和同學們去距學校不遠的大海邊瘋玩,白天玩,晚上玩。
有一次和一幫兄弟伙們瘋玩,被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們抬起來扔進了大海,差點就將小命給扔在大海裡頭之後,我收斂多了。
我決定換一個娛樂方式,就是和高陽身邊的那些花痴少女們鬥智斗勇。
當然,鬥智斗勇不是說斗就斗得了的,勇氣這個東東我白子然從來不缺。
智商嘛,有的時候欠缺了一些。
為此,我數次上網查了愛情三十六計,企圖從中找到可以利用的計謀。
最後,我覺得欲擒故縱這一招忒好使,成功地將高陽這小子給耍得團團轉。
用他的話來說,就是弄得他一日不見我,就有如隔三秋之感。
如此一來,我和高陽正二八經地談起了戀愛。
高陽這小子確實不太陽光,我和他確定關係沒得多久。
他就提出了要去外頭租房子住,和他好生地過二人世界。
那個時候,在大學裡頭,這都算不得上啥子新鮮事。
我們宿舍裡頭四個女生,有兩個已經和男友在學校外頭租了房子提前過起了二人世界的。
但我白子然是誰,雖然外表看起來外放得很,但我骨子裡頭還是十分傳統的。
我對高陽說:「你娃硬是想得美,在我們兩個還沒有修成正果之前,你甭想在我這討到一丁點便宜。」
自打007曉得我和高陽談戀愛之後,他很少跟我聯繫了。
那個時常到了飯點就給我發一個吃飯的表情包也跟著消失了。
陳香香說:「白子然,我看你那個同學胖虎八成是對你有意思。」
我說:「不可能,人家胖虎說了,他有對象了。」
陳香香搖了搖頭:「白子然,雖說你感情世界豐富得不要不要的,但你這缺一根筋的腦子卻是十年如一日地不好用,真的是無藥可救。」
大學畢業之後,我和陳香香在外頭合租了一間房子。
對於高陽頻繁來找我,陳香香意見大得很。
她說她見不得我們兩個成天在她面前晃悠,搞得她一天到晚吃狗糧吃得想發吐。
她當著高陽的面說:「高陽,不是我說你,你和白子然談戀愛一年有餘了,這都畢業了,是該見家長的時候了,你還在等個鎚子。聽說你家在B市住的是兩層小樓,騰一間給我們家然然住會少一根毛嗎?」
高陽這娃這個時候一點男子漢氣概都沒有,他吱吱唔唔的樣子,讓我特別瞧不起。
當然,我要的是態度,並不是說我真的要去他家住。
我還不是那一種隨便的女孩,但我們這都談一年多了,他家就在B市,我卻連他父母是個啥樣?他家門朝南還是朝北開都不曉得,說真的有點說不過去。
他這個態度讓我覺得我們之間有問題,陳香香也覺得我們兩個之間的愛情世界裡頭,我愛得有點卑微。
他說他爹媽還不曉得他談戀愛了,而且他爸媽說了男子漢大丈夫,要先有事業,才能有家庭。
他嘴巴說得好,說委屈我了,讓我再給他兩年時間,等他事業有成之後,一定會娶我過門的。
我想一想也覺得對,我們兩個都一事無成,談什麼成家?我也還不想那麼早將自己給嫁出去,我還沒有玩夠吶。
香香說:「高陽仗著自己是大城市裡頭有錢人家的孩子,在你這個小城市來的姑娘面前,就做出一副趾高氣揚的樣子。讓我看得非常之不順眼。我真正體會到了門當戶對的重要性,不是我打擊你,白子然,你和高陽真的不太合適,我看遲早要分。」
我罵了陳香香,這姑娘就見不得人好,虧得她還是我的鐵姐們。
但陳香香看問題向來准得要死,她從一開始就看到了結局。
就在我為了高陽留在了B市一年之後,這娃就一聲不吭地從我的世界裡頭消失了。
那段時間,一點徵兆都沒有。
我們公司接了一個不小的案子,公司人手又不夠,為了趕進度,一幫人加班加點忙得昏天黑地。
等我忙完了,才驚覺我和高陽都有半個月沒見面了,最近一次微信視頻也是在一個星期前。
這太不正常了,以往我也這樣忙過,但高陽每天都會來公司接我下班,我們兩個去吃宵夜,然後他再送我回家。
但這一次,這娃居然如此沉得住氣?一定是皮痒痒了。
其實原因也是很簡單,就是在我忙之前的那個晚上,我們因為晚上要去吃串串,還是去吃海鮮的問題起了爭執。
這娃頭一次沒有將就我,相當有尿性,直接將我給晾在街頭,頭也不回地走了。